文/熊泽
眼健康衍生品的“身份证”
文/熊泽
依据产品批文,眼健康衍生品大致有以下几种分类:
即医疗器械。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共分3类:一类医疗器械,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境外的医疗器械需到北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办理,境内的一、二类医疗器械在当地的省或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办理,三类需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办理。无疑,三类医疗器材的审批最难,监管力度最大。
斜弱视矫治仪器、部分护眼贴、部分滴眼液、部分护眼仪均为械字号,其中不乏三类批文。可以说,这类产品的质量是最有保证的。
即保健食品,常见的有卫食健字和国食健字。二者是保健食品在不同时期分别由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产品批准文号。卫食健字是国家卫生部2004年及以前的批准号,自2004年国家成立了食品药品管理监督局后,卫食健字号一律要重新审批转为国食品健字号。
卫生部对审查合格的保健食品发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获得批准证书的保健食品准许使用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缓解视疲劳功能”位列我国列明的保健食品可以申报的27种保健功能中。
与眼睛健康相关的口服产品中,不乏“药字号”,常见的销售渠道是医院和药房。所以,眼健康衍生品仅包含眼部健康的健字号,常见的有含叶黄素、β-胡萝卜素等口服保健品。
即化妆品(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办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具有育发、烫发、脱发、染发、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等功效的9类化妆品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制度。
“妆字号”就是化妆品在市场流通的合法身份证,是消费者健康的合法保障。现在研发化妆品乃至药妆的企业特别多,只有获得当地相关部门批准的妆字号才能申请到生产许可证进行工业化生产,进而合法地上市销售。得益于韩国美妆概念的走红,年轻一族的消费者对眼部美妆的需求日益增长。除了双眼贴、睫毛贴、彩色隐形眼镜之外,洗眼液、护眼贴、眼罩等“妆字号”产品开始走进消费者的日常生活。
即卫生消毒产品,是卫生消毒用品生产单位在生产新品前,经地方卫生部门审核批准后,取得的生产批准文号。“消字号”仅属于卫生消毒用品范畴(不允许有副作用),不具备治疗效果。“消字号”产品的申报程序是由申报单位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即可。其常与国药准字号混淆。因为走多元经营的药房,是允许销售“消字号”产品的,消费者在购买时需用心甄别。
国家在2005年7月开始要求药品级滴眼剂为无菌制剂,并在“澄明度”一项要求无可见异物,即药液中无异物,要求每瓶滴眼液中不得检出金属屑、玻璃屑、长度或最大粒径超过2mm的纤维和白点等明显外来的可见异物。而消字号产品并不执行上述严格标准,它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执行比药品标准低得多的企业自定标准,同时其生产条件、生产人员的规范要求等也大大低于药字号产品生产要求。正由于“消字号”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卫生部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新生产的眼部护理产品不得再以“消字号”销售。近年来,常常有各地卫生部门下架“消字号”护眼液的消息。即便如此,或多或少存在不少打着“消字号”的护眼液、滴眼液,借着“眼健康衍生品”的红利混淆视听。
经过以上的梳理,目前市场上的大多数眼健康衍生品都可以对号入座。产品批文是产品生产和流通的身份证,可以帮助经营者直观地辨别产品,完成初步筛选,避免假冒伪劣产品混进自己的货架。
需要指出的是,产品批文虽然关键,但信息有限。仅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的国产保健品目录,登记在案的叶黄素产品多达386条。再加上同一品类产品有的是“械字号”,有的是“妆字号”,信息非常零散、片面。可以说,从产品形态来看,眼健康衍生品拥有太多的开放性,所以经营此类产品的眼镜零售企业需要炼就一双“火眼金睛”,抓住一些核心指标。
在眼镜行业,涉足眼健康衍生品的企业可以分为产品和服务两大类:
第一类是以产品为本,注重流通赚取商品利润。这类厂商多拥有研发背景,核心竞争力是自主知识产权。选择这类企业时,需要考虑其研发能力、生产工厂的实力以及和医院合作等因素。这类型的代表企业有合辉乐目、望美、小心眼等。
第二类是着重增值服务,通过完善产品结构,为客户提供一系列的解决方案,与合作伙伴实现共赢。这类厂商多为综合服务商,核心竞争力是品牌知名度。选择时,需考虑其品牌影响力、客情团队和成功案例等因素。这类型的企业代表有爱视眼科、幸福远见、嘉铖视欣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