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延伟 编辑/靖立坤
疏堵并举治理地下钱庄
文/王延伟 编辑/靖立坤
近年来,外汇局及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在发现、侦破跨境汇兑型地下钱庄非法经营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提高对地下钱庄的治理效果,笔者认为可以转换思路,探索疏堵并举的治理手段,进一步完善我国地下钱庄的治理体系。
一是银行渠道资金结算手续相对繁杂且成本较高,而地下钱庄交易相对便利。正常的跨境转移资金行为,虽有合法正规的程序可循,但在银行办理外汇兑换业务要受年度额度限制,且汇兑成本较高。相对而言,地下钱庄手续简便、操作快捷、不受总额限制,与地下钱庄确认交易后,通过电话就可以实现资金转移,且成本通常较银行优惠0.05‰。因此,部分商户选择地下钱庄完成货币兑换业务。
二是地下钱庄违法行为取证困难,导致犯罪事实认定难,犯罪成本低。由于地下钱庄案一般涉及地域广、涉案人员多,异地取证特别是境外取证困难,难以形成有效的证据链,最终能取证确认的案值往往与实际相差甚远,由此造成对犯罪的惩处力度降低,以致地下钱庄经营屡禁不止。
三是金融产品和服务相对有限,部分个人借道地下钱庄对外投资。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居民拥有的个人财富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人渴望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以提高个人资产的收益率,实现保值增值。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境内的个人只能通过银行、基金、信托等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进行境外固定收益和权益类金融投资。而当前,金融机构提供的QDII金融产品和服务相对有限,规模也远低于目前的市场需求。在这种情况下,部分境内投资主体为实现境外投资,通过分拆汇出汇入或借助地下钱庄来实现资金的跨境流动。这为地下钱庄的生存提供了土壤。
笔者认为,在地下钱庄的治理上,可通过加快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疏”“堵”结合,即在维持现有的对地下钱庄非法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力度的同时,从增加正规金融体系服务供给功能和提升其效率出发,改进跨境金融服务能力,利用市场手段压缩地下钱庄生存空间。
鼓励各类机构开办结售汇业务。一是鼓励更多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积极申请开办结售汇、跨境汇兑业务,鼓励边境地区银行机构开办小币种挂牌业务,增加银行体系的服务能力;二是探索授权更多非银行业机构开办结售汇业务,可在合理监控风险的前提下,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货币兑换机构、互联网支付平台开办结售汇业务,允许其通过银行业外汇市场从事外汇头寸调剂业务。
探索降低货币兑换机构准入门槛。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申请设立货币兑换特许机构,为境内外个人办理人民币与外币现钞的兑换业务。近年来,部分全国和区域性的货币兑换公司陆续设立,激活了货币兑换市场,极大缓解了外汇现钞的供应压力。建议进一步降低区域和全国范围内货币兑换特许机构的准入门槛,在注册资本、外币代兑业务经营期限和业务量等方面放宽条件,鼓励更多机构进入货币兑换领域,以降低货币兑换成本。同时,引导特许机构立足市场需求拓展业务,开发更多满足涉外主体资金需求特点的产品和服务,切实满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快、小、频、急”的需求特点。
大力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业务创新。2016年6月27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实现人民币对韩元的直接交易,进一步便利了跨境韩元的挂牌交易和结算,对降低企业汇兑成本、增加挂牌银行数量,丰富银行业务品种大有裨益。建议积极推动在国内设立多区域外币现钞兑换中心;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在涉外金融产品和服务上的研发投入,满足企业和居民的投资需求。
稳步推进个人外汇管理政策改革。建议海关、商检、外汇管理等相关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出台涉外小额贸易的便利化措施,在确保贸易背景真实的前提下,提高小额贸易通关效率,引导涉外服务机构降低物流、仓储等服务环节费用,进一步激活涉外主体活力;同时,不断完善境内个人外汇管理政策,简化跨境小额贸易收付汇手续,逐步提高个人购汇额度。
作者系外汇局威海市中心支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