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

2017-12-21 03:01李新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 2017年23期
关键词:时代发展

李新

【十九大报告原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重大判断,是在十九大报告的第一部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历史性变革”中鲜明提出的,是我们党基于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36年来我们党对社会主要矛盾认识的首次调整,逻辑上给人以水到渠成之感。对于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深刻认识、深入领会。

一是物质文化生活——美好生活。这是人民需要从“窄”到“宽”的转变。过去人民需要主要是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需要,集中在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两个领域。今天的人民需要呈现出多样化、多方面的特点,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全方位的需求。“美好生活”的反义词是“糟糕生活”。实现美好生活,就意味着方方面面都“不糟糕”,就是在对物质文化生活有更高要求的同时,能有令人满意的教育、更高质量的就业、更加合理的收入、更加公正的社保、更高水平的医疗、宽敞舒适的住房、优美宜人的环境、让人放心的治安,全体人民都要获得全方位的幸福感、满足感。

二是落后——不平衡不充分。这是社会发展从“低”到“高”的转变。过去很长一个时期,由于我国处于“很初级”、欠发展、不发达阶段,社会生产呈现出全面落后或大面积落后的状态。今天的中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80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越过30%,比美欧日加起来的贡献还多,科技由过去总体上的追赶者变为诸多领域的领跑者,从产品不足到产能过剩,从“要吃饱”到“要减肥”,这种情况下还说“落后”就不实事求是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不平衡”是旧概念、老问题,包括领域、区域、城乡、群体之间的不平衡,指的是具体领域、实践层面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贯彻新发展理念 、实施协调发展战略来解决。“不充分”是指向发展的新表述、新判断,提出的是有待确立的新标准、有待完成的新要求、有待实现的新任务。从抽象层面理解,是实现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在理想、价值、意义上的差距,从具象层面理解,是更好满足人民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需要在质量、程度上的差距,需要通过进一步鲜明发展的价值目标、提高发展的质量效益来解决。

三是社会生产——发展。这是社会状态由“量”到“质”的转变。社会生产是创造财富的过程,目的是满足社会需要,包括人的需要和生產本身的需要。社会生产过程与满足社会需要过程并不总能保持一致,突出的是产品质量、产品结构、供给时间、供给空间容易出现偏差、脱节甚至背离的情形。发展是进步的变化、上升的过程,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人民”出现了203处。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就需要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生产”转到追求真正“发展”的轨道上来,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科学界定社会主要矛盾,是我们党以高度的理论自觉创造性回答时代和实践发展的新课题、不断进行理论思考和理论概括的重要成果;善于抓住社会主要矛盾,是我们党正确解决战略策略问题的重要哲学依据;集中力量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是我们党展示中国特色、发挥制度优势的科学工作方法。认识、抓住、解决新矛盾,对于我们进入新时代、肩负新使命、开启新征程、完成新任务,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作者系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党的十九大精神四川省委宣讲团成员)(责编:裴佩)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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