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老师:您好!
最近我心情不太好,想和您说一说。我丈夫过世已经好几年了,儿子也已成家立业。我好不容易才慢慢从悲痛之中缓过来,遇到了一个对我特别体贴的人。我们境况相似,很有共同语言,他的出现拨动了我那沉睡已久的心弦。
可能是母子心有灵犀,儿子观察到了我的情绪变化。我对儿子也没有隐瞒。满怀期待地希望得到儿子的支持。没想到,儿子却在过了些天后,突然提出要把我名下另一处房子的房租给他。我听完有点儿懵。
我现在住的,是我们单位分的房子,他父亲单位分的住房出租后,租金的折子一直在我这里。我从来没有否定儿子有继承权,可是没想到他现在就要。怎么我还没闭眼,就来和我分割财产了呢?我觉得寒彻心扉,心情很糟,您怎么看这件事?
吴涵
吴姐:您好!
您所遇之事并非意外,而且比较常见,您不必为此过于难过。我们不妨从几个角度来分析一下。
撕裂的亲情
您得明白,您得到了一种深切的关爱,不等于您儿子也同样得到了关爱。爱是有热度的,是温暖的,这份温暖烫帖了您丧偶之后孤寂的老年生活。您觉得可贵,希望保存这小小的火种。而您儿子有自己的事业和家庭,他并不寂寞,没有那么强烈的需求渴望。没有了父爱,还有母爱。要他从体贴您的角度接受其他男人给你的情爱,对他而言,并非易事。
的确有的人能做到,比如徐志摩的前妻张幼仪晚年与邻居苏纪之有了感情。再婚前写信征求儿子徐积锴的意见。儿子回信说,母亲生我养我,守节30年,恩比天高。而母亲一生,很少快乐。您也需要抚慰。谁能安慰您,谁能陪伴您,如果您找到这样的人,我定会把他当作父亲一样侍奉。她的儿子能体察她心里的苦。
而更多的儿子可能觉得若有其他人和他分割母亲的爱,从心里并不愿意接受。他觉得母亲只属于自己,不想被别人分割。如果是原生家庭,父母本都是他的,那么就不存在割裂。而如果现在寡母的心另有所属,他会不高兴。即便从您的角度考虑,他不能阻拦,但情绪上的反感与敌对是会不自觉地流露出来的。母子两人所处的位置不同,心态也会不同,对此您得理解。
亲情与财产继承
如果您儿子知道您的心现在已经另有所系,就可能担心原来铁定的财产继承,会不保或出现变更,担心家中的财产另有分割。出于利益考虑,他可能会说出一些让您觉得伤情的话,做出一些让您难堪的事,这是一旦再婚可能遇到的事。如何处理与儿子的关系,是您在决定再婚之前就需要想清楚的问题。
从法理上讲,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半所有,是要将夫妻共同财产做分割的。配偶如果想拥有所有的共同财产,除非事先有约定。除非你丈夫生前有遗嘱或赠与,明确写明财产只归妻子,不然就存在遗产分割。您只有共同财产的一半,其余的是被继承人的遗产。您儿子是有权提出财产分割的。您儿子向您要房租的折子,是法理允許之事,只存在比例问题。
从情上讲,您把全部的爱给了他,而他未必完全会从您的感受出发,为您之爱所爱,以您之需为需。做不到,您感觉伤心,也很能理解。您期望值不必过高,不要理想化地要求儿子,尽量从他的角度去理解,您的心情会好一些。当然真打算再婚,签订一份婚前协议,让两边的孩子都放心,也不失为一种办法。
亲情与法律
其实,如果您两位并未惦记对方的财产与住房,也不必谁对谁承担养老送终的责任,那就在生命的这一段彼此烛照对方,未必一定要走法律程序,可以考虑同居。
按一些法庭的统计,在所有老人的离婚案件中,再婚老人离婚比例占到80%~90%。因此再婚一定得慎重。导致再婚老年人离婚的因素较多,老人生活习惯相对定型,互相接受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如果一方是在“找保姆”,另一方是“找依靠”,这种婚姻生活会很脆弱。加上双方子女与财产分配出现纠纷,再婚离异就很普遍。
虽则如此,人上了年纪,很容易因年老体衰而变得灰暗、静寂,而爱情、亲情、两性之间的肌肤之亲,可以把人从孤独寂寞之中拯救出来。两性相悦可以让人兴奋、愉悦,有安全感、有信任,爱的感受能驱除衰老和疾病。没有比这个更愉快的事情了。还是别多考虑是否走法律程序,两个单身老人的相恋,珍惜最重要。
此外,儿子对您所爱的先生不信任,也有情可原。你们认识时间较短,了解还不那么充分,最好不要仓促成婚,一起生活磨合很难。别太在意孩子的肯否,跟着自己的感觉走,彼此多多接触,相互关照,相互理解是最为重要的。
丁宁
(责编:辛娅)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