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档案规范管理有效途径的应用分析

2017-12-20 18:43刘慧
科学与财富 2017年32期

摘 要:司法鉴定档案管理是司法鉴定工作的核心环节,对诉讼案件的执行、裁判、复核的具有重要作用。基于此,本文首先针对加强档案检阅可操作性、解决纠纷问题等方面,对司法鉴定档案规范管理有效途径的应用意义进行了阐述;其后,基于司法鉴定书的内容,对司法鉴定档案规范管理有效途径的应用内容进行了研究;最后围绕建档归档和借阅管理两个方面,分析了司法鉴定档案规范管理有效途径的应用步骤。

关键词:司法鉴定档案;仲裁机构;医学检查

引言:2010年,我国司法鉴定管理局提出了“全面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制度在保障司法、服务诉讼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这一工作思想,要求医院司法鉴定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司法鉴定档案的重视,以便更好地实现司法工作的准确性、公平性和长久性。所以,我们有必要对司法鉴定档案规范管理有效途径的应用进行分析研究。

一、司法鉴定档案规范管理有效途径的应用意义

第一,对司法诉讼中解决纠纷问题、明确案件责任具有重要作用。规范的司法档案管理工作保障了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将其应用到司法过程当中,能有效地保障仲裁结果的公平公正,继而在案件诉讼和审理的过程中预防减少不必要的纠纷问题,加强司法机关、仲裁机构侦查、审判等工作的权威性和科学性。

第二,对司法鉴定档案进行规范管理,大大加强了档案内容检阅、查找的可操作性。这样以来,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对诉讼事件进行管理、复查、监督时,就会方便得多。同时,司法鉴定信息管理的规范与否,也能客观地反映出司法单位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执行力度[1]。

第三,作为司法鉴定总流程中的一个子环节,司法档案管理还是阐述案件过程、丰富鉴定材料的方法。司法鉴定中包含有诉讼双方身份信息、户口簿、诉讼原因、辅助材料(例如住院期间的送检报告、病历、X光片、协议书等)以及案件相关的被害人伤势影像、双方陈述内容等。通过这些档案信息,司法单位相关人员可以对案件的起因、结果、设计人物关系、演变过程等关键因素进行还原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司法措施。

二、司法鉴定档案规范管理有效途径的应用内容

司法鉴定档案规范管理的内容,即司法鉴定书的内容规范,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鉴定书绪言:主要包括司法鉴定活动的目的、要求、委托发起日期、鉴定开展日期、鉴定地点、涉及人员以及被鉴定者基本资料;

第二,鉴定案件情况摘要以及委托原因:这一部分内容中,案情记录要简单、直观,并保证信息的客观性,切忌将被鉴定者的主观言论、未经佐证的案件情节加入到客观信息当中;

第三,证据材料:这一部分内容尤为重要。首先,要将被鉴定者的成长、生活和学习经历、人格特点、身体素质状况、家族病史和既往病史等进行详细记录。如果被鉴定者仍处于患病期内,还应将诊断结果、当前治疗进程纳入到证据材料当中;其次,还需对被鉴定者整个案情过程和鉴定过程的精神状态、病情变化、表现情况进行详述,以确定其案件与病情状况之间是否存在必然联系;

第四,病人的医院检查情况:主要包括神经系统、心理学、躯体、分泌物等方面的检查;

第五,分析说明:即司法鉴定人员对被鉴定者医学诊断、案情信息等进行分析检查,确认出被鉴定者案情期间精神状态、行为能力的状况和法定等级,并对案件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解答,从而说明出被鉴定者疾病原因、疾病特点、发病机制、病情与案情之间的关联程度,再据此进一步提出治疗建议和处理意见[2]。

第六,鉴定结论:即对以上内容进行客观调查、分析后得出的结论,主要包括医学诊断及建议、行为能力评定等。

第七,结尾:司法鉴定后,医院司法鉴定工作者需对文书加盖专用的司法鉴定公章,并记录文书的完成日期。

三、司法鉴定档案规范管理有效途径的应用步骤

(一)建档归档的应用

作为司法鉴定档案规范管理的最基础环节,建档归档工作对于档案的质量和可查性具有重要意义。所以,医院的鉴定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工作流程进行:

首先,要对建档归档涉及到的信息范围、要求进行明确,相关工作人员将案情相关的鉴定文书材料、生物检验材料、检验报告等材料按时间顺序和作用规律进行排列保存,并对材料的名称、时间、内容进行整理、编目、装订。

其次,在编目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要按照之前排列好的顺序进行目录编辑,保证鉴定文书、检验样本等信息材料页码与目录序号相一致。编目工作结束后,要按照鉴定项目对材料目录进行分别立卷,在卷宗封面设置好案件名称及立卷时间。

再次,在实施装订工作之前,要对材料进行多次检查。在发现材料有破损、褪色等情况时,应及时对其进行修缮。如材料因缺损严重无法修缮,应制作手抄件附进材料当中。

最后,对于移交、外接档案要着重进行保存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按照卷宗的年份、项目分类、保管期限等元素进行分别排列,并结合卷宗的受理号、总档案号编制出目录。对于组织切片、被鉴定者血液、分泌物、皮肤样本、X光片、化学物样本等不易保管或需要特殊保管的材料,如果医院的管理条件不足,可按材料的具体保管需求分配给其他专业部门,按照工作规定进行监察管理。

(二)借阅管理的应用

根据我国《档案法》和医院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岗位工作规定要求,相关单位必须要建立健全司法鉴定档案借阅的审批和管理制度。

首先,对于借阅、抄录、复制鉴定档案的申请,必须经过医院和司法部门鉴定单位的业务负责人、行政管理者的批准才可通过,并需要按照我国《司法鉴定機构名称提取、借阅、查阅、抄录、复制司法鉴定档案(审批单)登记表》的规定流程进行登记备案。

其次,可借阅的内容仅为原始检查报告、司法鉴定文书等原始材料,司法鉴定流程中的专家工作档案和鉴定讨论细节不再借阅范围之内。

再次,对于案件相关人员出庭必须携带司法鉴定档案的情况,要保证人员在法庭流程结束后立即办理档案归还手续。

最后,档案借阅者必须要保证档案信息不外泄,并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无修改。其归还时管理人员一旦发现档案存在破损、修改、增删等违规情况,应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总结:综上所述,司法鉴定档案规范管理有效途径的应用,对于司法机关诉讼审理工作、医院司法鉴定工作的实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由本文分析可知,通过分析司法鉴定档案管理的意义、内容和步骤,我们了解到:司法鉴定档案管理的规范与否,是医院以及司法鉴定单位可靠性和公信力的前提。只有司法鉴定有据可查、随时可查,司法行政单位才能给予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程度的保障,继而维护法律的尊严、推动法制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赵志龙,李殿奎,王佳宁. 司法鉴定档案规范管理有效途径的应用[J]. 中国司法鉴定,2011,(03):80-82+96.

[2]郑瞻培. 加强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及档案管理[J]. 中华精神科杂志,2003,(01):4-5.

作者简介:

刘慧(1987.07--);性别:女,籍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学历: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南大学;研究方向:档案专业;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