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芙蓉
[摘要]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是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风险防范能力的重要举措和提高预防腐败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保障。在运行过程中会出现形式化、走过场和执行落实不到位的现象,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不断深化和不断探索,持续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水平;加强业务公开,拓宽监督途径;加强评估考核,建立健全体系措施。
[关键词]廉洁;风险防控;途径探析
一、廉洁风险防控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我单位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目前仍处在一个摸索、磨合、架设阶段,在实践运行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形式化现象
自2015年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以来,我单位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形式,结合业务工作流程,以重要岗位、涉权事项为重点,排查廉洁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强化监督执行等步骤,逐步构建廉洁风险防控预警机制。但仍存在形式化、浮在表面的现象。虽然都找出了风险,也制定了相应的措施,但仅仅停留在“纸面上”,在业务工作的执行过程中并没有很好的将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要求融入进去,日常的监督预防工作也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导致业务与廉洁“两条线”、管理与预防“两张皮”,廉洁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形同虚设。
(二)走过场现象
在开展廉洁风险防控运行工作的过程中,部分人员在排查风险过程中不够积极主动,存在敷衍的态度,应付了事,风险点排查不准确、不全面,简单复制或照搬照抄其它相同业务岗位的风险点,导致防控针对性不强。从而造成了风险点查找“四多四少”现象,即查找共性、原则性、普遍性风险点较多,查找个性、针对性、特殊性的风险点较少。
(三)执行不到位现象
虽然“有风险,已查到;有措施,已制定”。但是缺乏有效的督促考核。一方面监督防范机制还仅限于挂在墙上、印在纸上、每月的资料上报上,忽视对执行情况的考核和问责。由于廉洁风险点是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腐败和不廉洁行为的一种可能性,并非已经存在和实际发生,因此在考核中可能存在只问是否触发廉政风险点的情况,只查不责或大过小惩、小过不记,执行过程中导致了廉洁风险防控丧失了严肃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缺乏长效机制或不健全,一套风险防控体系完成后,就一劳永逸,包打天下,久而久之风险防控与实际工作脱节,失去实际意义。
二、加强廉洁风险防控运行工作的途径探析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水平
思想是一切行动的主导,要把认知廉洁风险作为提升防控水平的前提。要严格树立“找不到风险就是最大的风险”的理念。通过广泛收集同类岗位曾经发生的案例,因岗施教、因人施教,提高在岗人员的廉洁风险防范意识,让他们主动晒权、晾权,把廉洁风险点找全、找准。要积极创新风险教育方式,在以往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模式,可运用正面引导、反面警醒等方式,通过学习党纪条规、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等活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洁风险教育融入到文化娱乐活动中,运用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传播廉洁理念、陶冶道德情操,广泛调动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使他们亲身感受违反党纪条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从而提升廉洁风险防控的渗透力,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最大限度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二)加强探索实践,变被动为主动
在开展廉洁风险防控运行工作过程中,必须对原有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进行重新的梳理,把廉洁从业、廉洁自律的行为标准贯穿其中,有针对性的排查风险点并提出防控措施,努力提高防控措施的可操作性,做到岗位职责明确,防控责任明确,形成新的工作要求和管理流程,将廉洁风险防控管理与业务工作由“两条线”拧成“一股绳”,积极营造主动参与、自觉实践的良好氛围。突出抓早抓小、抓始抓初,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有了问题就诫勉谈话,防止小問题酿成大问题。对存在苗头性、倾向问题,及时采取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廉洁谈话等预防措施,及时纠偏,促使相关人员由“要我廉”变为“我要廉”,从而实现廉洁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形成新的常态化工作,促进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持续有效运行。
(三)加强业务公开,拓宽监督途径
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厂务公开、党务公开、业务公开等制度的基础上,将廉洁风险防控信息纳入公开内容。在排查风险阶段,岗位廉洁风险点、风险等级及制定的预防措施要通过各种渠道公示、公开;在风险预警阶段,根据廉洁风险点的数量和严重程度,对不同岗位实行风险定级,分类管理,对重点岗位的风险信息进行定期收集、公开。充分利用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强化对廉洁风险预防的监督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开展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重点关注八小时以外的动向,通过明查暗访,专项督察,接待来信来访等,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措施不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确保风险防控到位,权力正确行使。
(四)加强评估考核,建立健全体系
将廉洁风险防控运行机制建设作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纪检监察责任制考核中加以体现,增加持续完善的动力。要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加快探索完善考核评估的标准化工作和问责机制。其次要增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频度和力度,通过信访监督、日常考核和干部考察,逐步形成“点面结合,实地察看、座谈征询、综合评价、及时反馈”的评估模式,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及早发现不良倾向,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把腐败行为扼杀在苗头状态。制定出廉洁风险点防控中出现不廉政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和出现失察、失管、失教行为的问责机制,明确权力范围,树立正确执纪导向,严肃责任追究,对违规违纪、不作为、乱作为者追究责任,进一步规范相关人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营造有利于岗位廉洁风险防控的现实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