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李雅 董雪艳
[摘要]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精准扶贫逐渐成为我国扶贫工作的重要切入点。也成为理论界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在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发现现阶段针对精准扶贫研究的重点主要在精准扶贫的内涵、精准扶贫的治理路径与方法、精准扶贫的困境和原因分析以及精准扶贫的个案分析等几方面。
[关键词]精准扶贫;路径;困境
引言
2014年1月25日,中辦、国办印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这一举动明确了精准扶贫机制建立的必要性。随后,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持续打好扶贫攻坚战,深入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由此,我国的扶贫工作由原先的粗放式扶贫进入到精准扶贫阶段。本研究采用“精准扶贫”为关键字进行模糊搜索,按年份梳理出2016年12月以前的相关文献,针对精准扶贫的内涵、治理路径和方法、困境及原因、精准扶贫的个案等几方面对国内相关文献的代表观点进行了概述及述评,以期为今后的相关研究做好理论铺垫,提供综述支撑。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为更深入地研究精准扶贫,使研究成果能更好地指导实践,只有对现有的研究和实践成果进行梳理,以发现问题,才能弥补现有研究中存在的不足。
精准扶贫理念提出之后,理论界逐渐出现了许多关于精准扶贫的研究,目前研究的重点主要集中在精准扶贫的内涵、精准扶贫的治理路径与方法、现阶段精准扶贫的困境和原因以及精准扶贫个案分析等方面。
一、精准扶贫的内涵
关于精准扶贫内涵的研究,董家丰(2013)认为精准扶贫是“扶贫对象、扶贫措施与效果的精准。”覃志敏(2014)认为,精准扶贫就是将扶贫资源瞄准贫困群体,是“贫困人口识别和贫困资源的准确瞄准。”王思铁(2014)认为,精准扶贫是一种相对于粗放扶贫的治贫方式,他提出“精准扶贫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合规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凌经球(2016)认为精准扶贫不仅仅是识别贫困对象,更是要通过扶贫模式的创新将资源配置到户,以扶持贫困农户发展符合自身条件的产业项目。汪三贵(2015)也认为精准扶贫应强调扶贫政策和措施对贫困家庭的针对性,通过各种有针对性的措施,消除导致贫困的各种因素,实行可持续脱贫,他提出精准扶贫除了包括对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和帮扶外,还应包含动态管理和精准考核效果。代正光(2015)认为,精准扶贫应突出措施精准和扶贫成效精准,指出转变扶贫思路和发展理念的重要性,致力帮助每一户贫困户找到合适的脱贫路,他认为精准扶贫的核心包括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在内的四个环节。莫光辉(2016)认为精准扶贫的内涵应从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精确把握致贫原因、滴灌式精准帮扶和共享发展成果等几个方面来把握,指出精准扶贫是我国扶贫开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从精准扶贫的主体、目标、方式等方面分析了精准扶贫的治理模式。目前,这一说法受到较多人的赞同。
二、精准扶贫的治理路径与方法
精准扶贫要想真正实现脱贫目标,最终还是要落实在具体的治理路径和方法选择上,针对此,现阶段学者们的研究重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瞄准扶贫对象
扶贫的前提是识别贫困对象及其贫困程度,只有充分了解了贫困户的真实情况,才能对症下药,做好帮扶工作。但由于贫困户的数量大而且较为分散,这就要求扶贫工作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参照国家标准,全面测定农村贫困户的贫困程度,建立科学的精准扶贫瞄准机制,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真扶贫、扶真贫。长久以来,我国学者在扶贫对象的瞄准方面都有研究。许源源(2014)比较全面地概括了扶贫瞄准的内容,他认为扶贫瞄准包括区域瞄准和人口瞄准两个方面,并提出精度和时序两个考量指标,提出扶贫资源要满足贫困区域和人口的需求,并在资金投放的时候注意时序性。沈新忠(2014)认为精准识别就是不断完善扶贫战略和精准扶贫政策,瞄准每一个贫困户,对每一个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从而全面准确摸清贫困分布状况,客观掌握贫困类型、特征和致贫原因,并进行信息化管理,力争实现对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既全面又精准扶持,使他们早日脱贫。
(二)精准扶贫瞄准方法
把资金准确地投向贫困户是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一直以来,我国学者对扶贫瞄准的方法都有研究。刘林(2013)在对新疆的扶贫工作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用一定的数量指标反映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并用这一指标对新疆的69个县市进行了排序,使之与贫困县进行比较,从而确定贫困县的贫困程度。朱晶(2014)研究了物价变化对贫困人口的影响,发现不同确定贫困水平的方法对贫困识别和贫困度量都有影响,他认为农村居民消费价值指数是由各类商品价格指数加权构成的,权数是村民平均的消费支出结构,但由于收入不同导致消费结构有明显差异,所以他认为农村居民消费价值指数并不能准确反映物价对贫困人口的影响。邓维杰(2013)在分析贫困村的生计资本的基础上,基于贫困村自身的扶贫发展意愿及其所处的生态、社会环境,对贫困村进行了分类,并提出了“指标打分贫困村分类法”与“二元检索贫困村分类法”这两个贫困村分类方法。根据这两个分类方法,他认为可以将贫困村分为资源可用、资源不可用和无资源三类,这种分类工作的完成,能够使扶贫开发工作更加准确得瞄准贫困群体,可以极大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针对性,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学者罗江月(2014)则针对贫困个体总结了四种扶贫瞄准办法,即个体需求评估法、指标瞄准法、自我瞄准法和以社区为基础的瞄准法,他认为为了更好地推动扶贫瞄准,应允许贫困界定指标的多元化,并将扶贫瞄准的行政成本纳入到考虑范围之内。
(三)建立健全扶贫绩效考核机制
精准考核是对“谁来扶”问题中的扶贫主体进行客观公正的考评,对扶贫工作后贫困户真正的受益脱贫程度进行评价。只有对精准扶贫过程中的资金、项目、技术等进行定期考评,加强督察问责,才能为扶贫攻坚后期绩效评价提供依据。完善的绩效检测、评估和考核机制是精准扶贫工作得以实现的可靠保证,因此对扶贫开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就显得格外重要。孙璐(2015)认为完善的扶贫项目绩效考核体系,除包含必要的评估目标、评估流程、评估方法外,还需要构建一套科学合理又实用的评估指标体系。并建议采用经验选取评估指标、数量模型筛选评估指标等步骤,构建简洁实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评估指标体系。辜胜阻(2014)认为为了避免贫困代际传递,要提高扶贫的有效性、精准性和针对性,要从多方面进一步改革,强化贫困区域的造血功能。汪三贵(2015)则认为对精准扶贫效果的考核只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主要评估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收入、消费、资产、教育和健康等多个维度的改善状况和脱贫状况。张玉胜(2016)认为为了建立健全扶贫绩效考核机制,应该加强监督,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估,并建立全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扶贫监督体系。李侑峰(2016)认为可以通过组织体系、流程体系、指标体系、方法体系、信息体系等诸多子体系来充分体现出监测与评估的动态性、精确性和科学性,从而构建精准扶贫评估考核体系。叶初升等(2014)对扶贫瞄准的绩效进行了研究,认为提高瞄准效率的根本之策是建立一个参与式扶贫机制,要加强瞄准的主体和对象互动,强调被调查者和调查者之间的双向互动交流,了解农村贫困的问题、原因,采取应对措施,只有这样才能自下而上地发现和解决问题。endprint
(四)完善配套政策和制度
精准扶贫的实施了离不开完善的配套政策和制度。鄢红兵(2015)认为要创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就要着力构建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推进的“三位一体”扶贫格局,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發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三方的配合是创新扶贫思路的重要一环。贾文龙(2015)提出教育制度的重要性,他认为要加强贫困户的教育培训,教育培训要到村到户,增强贫困地区人力资源综合素质,并通过住房、就业、土地、社会等保障政策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消除异地扶贫安置障碍。王介勇(2016)认为,要加快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多元协作机制,研究制定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责任清单及考核目标。只有配套的政策制度逐渐完善,才能保证精准扶贫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精准扶贫的困境和原因分析
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2015)表示我国仍有7000多万人没有脱贫,想要在2020年确保其如期脱贫,任务非常艰巨,在扶贫工作的开展过程中,由于缺少实践经验,精准扶贫工作存在许多困境。叶兴建(2015)认为精准扶贫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矛盾造成了现在的困境,这些矛盾包括政府管理与村民自治的矛盾、政府检测与社会参与管理的矛盾、纵向识别与横向识别的矛盾、脱贫户退出与返贫现象的矛盾等诸多方面。覃志敏(2015)指出精准扶贫在实践中的难点主要是贫困排斥问题、结对帮扶供需不匹配问题、扶贫支付不完善、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方面。这些问题渗透在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考核等诸多方面。
精准识别作为精准扶贫的前提和基础,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实践工作中,由于现有的贫困人口大部分处于边远地区,交通不便且缺乏交通工具,这给精准识别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郭小妹(2015)认为精准识别的最大难题就是精准识别的技术困境,既难以精确计算贫困户的收人,又难以确定统一的测定标准。精准帮扶作为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部分,也存在一些问题。学者邓维杰(2014)认为现阶段许多地方的帮扶工作都是以资金为主,其他帮扶手段为辅,这样的帮扶没有形成系统,只是治标不治本,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的问题。同时,他提出导致精准扶贫目标不能实现的原因是完全由政府体系主导的、缺乏贫困群体参与的识别机制。汪三贵(2015)认为以往的扶贫方式都是扶贫资金和项目捆绑在一起,这样的帮扶措施缺乏一定灵活性,也是导致难以有效帮扶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精准扶贫的绩效考核机制也存在系列问题。林忠伟(2016)从调研中得知,扶贫监测不少都在玩文字游戏,存在没有进行有效监测、监测范围不够、难以做到实时监测、监测分析制度尚未建立等诸多问题。
四、精准扶贫个案分析
除以上研究之外,还有的学者对精准扶贫个案进行了分析。何士荣(2014)介绍了安徽省蒙城县推行精准扶贫工作的情况,尤其对建档立卡工作进行了介绍,他认为建档立卡做到了精准识别、精准实施、精准流程、精准督查等方面的工作要求。于敏(2012)介绍了广东省连南县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扶贫瞄准机制,并分析了这一“双到”机制在减少农民贫困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李向阳(2015)也认为广东的这种“靶向疗法、定村定户、定责定人、驻村帮扶、一村一策、一户一法、一定三年、限期脱贫”的扶贫模式,其特点在于明确了重点扶贫对象和具体目标,为农村精准扶贫提供了可借鉴模式。周民良(2014)介绍了陕西省丹凤县精准扶贫的案例,并在分析基础上对扶贫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有效建议。沈新忠(2014)分析了辽宁省通过对贫困人口全面建档立卡,进行动态管理的精准扶贫的案例,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杨祎等人(2015)分析了安徽省六安市的旅游扶贫案例,对旅游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政府主导型、市场主导型、邻里互助型和景区帮扶型等旅游精准扶贫模式,对其他地区的扶贫工作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张玉强、李祥(2016)分析了甘肃省陇南市的“互联网+电商”精准扶贫模式,认为这一模式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规划精准扶贫项目以及农村教育培训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经验,并为其他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运用“互联网+电商”精准扶贫模式提供了经验借鉴。总体而言,这些个案研究对丰富我国精准扶贫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对现有研究的评述
现阶段,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我国对这一扶贫方式也越来越重视,对精准扶贫的理论研究随之也越来越多,但总体说来,还存在着精准扶贫精细化研究缺乏、理论研究指导性不强、精准扶贫创新不足等诸多问题。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