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飞 包 睿 王永茂
(陆航驻洛阳地区军代室,河南 洛阳 471000)
论军代表在质量管理体系监督中主导作用的发挥
张宏飞 包 睿 王永茂
(陆航驻洛阳地区军代室,河南 洛阳 471000)
在对军代表、装备承制单位质量管理职责和质量管理体系监督重要性论述的基础上,结合军代表工作岗位实践,对军代表在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工作中有效发挥主导作用提出具体的措施和建议,供军代表和承制单位质量管理人员参考。
军代表;质量管理体系监督;主导作用
随着武器装备建设高度发展,高新技术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任务激增,呈现出技术精尖,结构复杂,高度集成、专业门类多、生产调试环节多,人员技术要求高等特点。军代表作为军方派驻承制单位的质量监督人员,如何在新的装备形势下履行质量监督职能,提升质量监督效能,保证产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此,作者结合军代表岗位工作实践经历,就如何在质量监督工作中“定好位”,即发挥军代表主导作用;“把好脉”,即开展体系监督,引导纠正预防;“治好病”,保证体系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从而提升承制单位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论述,并对开展体系监督提出具体措施和建议,供军代表和承制单位质量管理人员参考。
军代表与承装备制单位是装备建设的中坚力量,是保证装备质量的重要因素,两者在装备建设中目标相同,分工不同,其最终目标是为部队提供好用、管用的武器装备,为实现强军目标提供装备保障。多年来,对军代表和承制单位在装备建设中职责分工的论述一直是个热点话题,它决定两者的工作职责,工作角色和工作责任,多种观点概括起来认为“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中,军代表是主导,承制单位是主体”。从字面上看,“主体”一词解释为“事物的主要部分;哲学上指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承担者”。“主导”一词的解释为“居主要地位的并引导事物向一定方向发展的”,“主导作用”可以解释为“居于主要地位的并引导事物向一定方向发展的作用”,可见,主体强调的是事物本身的作用,而主导强调的是导向,即能够影响事物发展的结果。同理,在装备研制生产活动中,承制单位拥有装备研制生产所需要的人员、设备和技术等资源和信息,对装备形成具有重要作用,装备研制生产实际上是对这些资源和信息进行技术活动和管理活动的结果,承制单位是这些活动的组织者,推动者和资源提供者,因此,承制单位是研制生产的主体,承担主体责任。军代表不占有生产资源,在装备质量形成过程中其主要职责是质量监督和检验验收,对产品性能是否达标,产品质量是否满足要求拥有评价权,其开展工作的目标是监督引导承制单位科研生产按照规定的要求开展,对不符合规定的过程进行纠偏,确保产品性能达标,质量可靠,并作为甲方代表接受产品,因此,军代表发挥主导作用。
此外,在颁布的条例、标准中对军代表工作职责也在文字表述中进行诠释,如在2007年10月颁布的《装备采购质量监督国家军用系列标准》中,大量使用了“组织”“监督”“督促”“参与”“协调处理”等词,实际上也是军代表主导作用和承制单位主体作用的诠释。
为此,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中,军代表是装备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和程序执行的“监督者”,是帮促引导企业规范管理,提升质量保证能力的“指导员”,发挥主导作用。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是装备质量保证的前提,是从事武器装备生产的必要条件。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认证,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中对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都给予高度关注,占有较大的权重,是获证注册的重要考察内容,可见国家对装备承制单位体系建设的高度关注。产品实现是个系统工程,多种因素,各个环节都会对产品质量造成影响,保证产品质量单纯靠军代表的检验验收,靠军代表的过程监督是不够的,这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达到质量预防和质量筛选的目的,要保证装备质量,关键是装备质量主体——承制单位应构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营造优良的质量文化,实现有效的全过程控制。军代表主导作用发挥的目的是有效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策划合理,规定落实,运行有效和持续改进,军代表要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策划者”,“建设者”和“监督者”三种角色参与其中,军代表要通过参与体系的策划、建设和监督,帮促企业建立完善的质保体系,提升质量保证能力,通过优质高效的管理,有效控制质量风险,实现质量经济性优化,提升全员质量意识,构建先进的质量文化。军代表要通过对过程的监视,发掘管理改进的需求;通过参与问题处理,举一反三,引导企业制定有效纠正措施,适时完善程序;通过参与体系内部审核,强化体系的执行;通过参与管理评审,强化承制单位领导层提高质量认识和加大质量投入,最终实现:“领导践行质量承诺,程序文件健全有效,过程执行合规可溯,评价机制科学合理,质量文化深入人心”从制度、管理和人员思想意识上保证产品质量。
同时,军代表要进一步强化开展体系监督必要性的认识,要深刻认识到军代表参与体系建设,开展体系监督是落实依法治装的有力抓手,有利于治装法规的贯彻落实,也是军代表工作的系统策划的需要,有利于实现军厂质量管理工作的“同频共振”,最大限度地发挥质量监督效能。
一是发挥体系认证审核中文件审核职能,确保体系文件的充分性。军代表认真学习GJB9001B-2009《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等相关标准和军方特殊要求,把握军标规定,熟悉承制单位质量体系要求,发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中 文件审核的作用,及时纠正程序文件与军标要求的差异,确保标准要求理解正确、全面落实,担当体系的“建设者”。
二是充分发挥对承制单位组织机构,运行流程,产品情况熟悉的优势,担当体系的“策划者”。军代表要协助承制单位做好体系文件策划,关注过程识别的全面性,监视测量的合理性,保证体系持续改进思路贯穿全局,避免将通过三方认证作为“终极目标”;参与体系策划时,帮促承制单位做好常见体系不符合项,体系运行漏洞的规避和军方特殊要求的贯彻,将军代表的监督思路,关注重点纳入程序文件,统一军厂监督流程;要在程序文件表述上明确要求,杜绝出现如“需要时”,“顾客要求时”等不确定的说法,增强承制单位可操作性,要对顾客参与过程,顾客批准文件,向顾客需要报告事项等要求要给予明确,便于承制单位邀请军代表参加,保证军厂工作合拍,杜绝发生事后补救解释的情况,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军代表履职担当。
三是引导企业做好管理评审和体系内审策划。军代表要协调承制单位做好管理评审和体系内审策划,合理规定管理评审和内审时间,关注内审方案制定和内审计划动态调整,有效发挥好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对体系“自我修复”、“自我改进”作用。管理评审是对体系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和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更改需求进行的评审,是对年度体系执行的综合评价,为此,建议放在年初进行,一方面通过评审可以提供质量目标实现情况的评价,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真正实现奖惩分明,鼓励先进。同时可以结合下一年年度任务和本年度存在问题对关键部门质量目标进行调整,输出改进需求和下一年质量目标,使目标与任务合拍,体现符合实际的质量追求,体现顾客(军代表)期望要求。内部审核是体系实现自我完善,自我改进的有效手段,建议根据年度任务情况和科研生产计划安排制定内部审核计划,计划要与科研生产计划相结合,应略微超前,要考虑以往审核不符合项发生的环节、部门以及产品形成的关键环节,按需合理配置审核员,达到重点突出,提前预防,事先纠正,为科研生产活动的规范运行提供管理保障。
四是参与体系内审和管理评审,确保活动有效、措施落实。军代表要全面参与质量体系建设和执行的监督,在体系建设上确保充分适宜,要求落实,体系执行上保证有效可控,持续改进。要转变观念,将自己置身于体系建设中,作为审核员(或审核活动观察员)参与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参与不符合项整改措施讨论和验证,全程监督审核过程的执行,确保审核真实性,杜绝内审员考虑单位利益和对个人影响,在不符合项判定上搞平衡,搞变通,合并同类项,由此对体系改进造成误判,以及内审时不审最高管理者,形成内审“真空区”等突出问题。同时,军代表通过参与不符合项评审为不符合项整改提供建议,补充发挥第三方认证中审核员不允许提供咨询的职能;作为“观察员”参加管理评审,与承制单位管理者代表共同对管理评审输入信息全面性和真实性把关,监督管理评审决定和措施的落实,切实发挥好企业体系自我完善,持续改进功能;要加强与最高管理者沟通,达成质量共识,促进质量目标考核落实,促使最高管理者有效践行质量管理承诺,发挥好体系建设的“龙头”作用;军代表在监督内审实施的同时,作为“见证人员”评价承制单位内审员在审核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判标对标能力,对体系内审员进行评价,对内审员培养给出建议。
总之,军代表要充分研究探索体系监督的措施方法,加强标准法规的学习理解,通过参与体系策划、建设和监督,充分发挥军代表的主导作用,引导帮促承制单位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进一步提升承制单位的质量保证能力,为确保研制生产质量奠定基础。
T-65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003-6660(2017)04-0022-03
10.13237/j.cnki.asq.2017.04.006
[收修订稿日期] 2016-11-21
(编辑:劳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