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记者 蒋达 丁翔
省局创新宣传方式精准宣传《测绘法》
◎ 本刊记者 蒋达 丁翔
近日,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精准宣传《测绘法》志愿者分别为河南省人民政府、省财政厅等100余家单位送去了《关于呈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函》以及附有新旧条文对照的《测绘法》。
据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有关人员介绍,来自全省测绘资质单位的22名志愿者,在工作之余针对不同单位的职责和业务内容,认真研读了新《测绘法》,并起草公函,为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等100余家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送去了定制公函及新旧条文对照的《测绘法》。活动开展以来,省政府、省政协、省商务厅、等多家单位已经把有关业务合作和建议反馈到了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并对上门精准宣传的新方式和志愿者们良好的精神风貌表示赞赏。
据悉,在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精心定制的公函中,针对不同单位专门摘录了新《测绘法》中涉及该单位业务和职责的条款。比如,在呈送省财政厅的函中,专门摘录了《测绘法》中的第35条(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涉及测绘的其他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有关部门在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的意见)等法律条文。按照精准宣传《测绘法》有关要求,全省所有市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也都为当地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人大法工委、环资委领导以及市直有关单位送去了新《测绘法》相关资料2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