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农/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典型游乐设施复杂工况中的风险管理
李 农/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随着我国游乐设施行业的迅速发展,典型游乐设施数量的迅速增加,由于设备设计制造质量、管理水平相对落后,近年来发生了多起伤亡事故,社会负面影响极大,由设计制造缺陷引起的重大故障或未遂事故更是时有发生,因此,典型游乐设施的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迫切需要研究一套行之有效的典型游乐设施复杂工况中的风险管理,努力降低其故障率和事故率。
典型游乐设施;复杂工况;风险管理
当前我国各种类型的典型游乐设施故障发生率位居全球前列。典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性直接影响着游客在使用典型游乐设施中的人身安全,存在较大的社会安全隐患。基于此,建立高效、科学的典型游乐设施风险管理体系,运用合理的安全评价技术对于保证典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显得十分重要。因此,本文就针对典型游乐设施复杂工况中的风险管理展开探析。
2.1.1 设计、制造安装质量先天不足。
2.1.2 很多在用设备使用维护不到位,部件磨损严重甚至损坏,造成设备后天失调。如过山车车轮磨损后不及时更换、传感器老化失效等。
2.1.3 很多在用设备使用时间过长或者超期服役,造成设备部件损坏或金属结构疲劳。在定期检验中,己经在多台达到产品寿命的设备中发现疲劳裂纹,设备整体老化,进入事故的易发期或多发期,险些酿成严重事故。
2.1.4 分进口设备大量采用PLC组网技术进行分布式控制,技术越来越复杂,容易造成设备误报警、紧急停车等故障。
我国游乐设施行业起步较晚,通过多年模仿设计,制造单位目前可生产全部13种类的游乐设施,少数几个厂家也逐步具备了自主研发能力。但由于我国多数制造企业为小型企业,在资金和技术上都较为薄弱,独立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较少,创新能力不足。各种先进的设计方法和软件,如运动学仿真、有限元分析、安全评价等在游乐设施中运用不多。更为担忧的是,部分厂家为追求经济效益,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盲目模仿,追其型而忽略其安全本质,更没有经过足够时间的安全可靠性考验,无法保证游乐设施安全。
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统筹监管,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游乐设施,为了保证游乐设施安全可靠运营,国家质检总局每年都会开展对典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具体措施在全国范围内排查典型游乐设施的安全隐患。从上世纪90年代起,政府相关部门开始陆续颁布游乐设施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前已初步建立游乐设施法规体系,逐渐形成了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五层次体系,基本形成从设计、制造、安装、改造、检维修保养、使用、检验、监督管理等八大环节的整套安全体系。现行法律中涉及游乐设施监察工作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等综合法律,但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游乐设施的法律,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立法工作。目前也没有专门针对游乐设施的行政法规,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修订实施,对游乐设施的八个环节作了规定,并根据典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数和时间长短规定了事故类型。我国组建了“全国索道游艺机及游乐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管理全国游乐设施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近年来通过不断修订完善了包括《游乐设施安全规范》、《转马类-电池车类游艺机通用技术条件》、《游乐设施代号》等游乐设施标准。
运营单位依据国家或政府出台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等要求,对典型游乐设施的运营实施标准规范的安全管理。运营单位选择使用达到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典型游乐设施,设施应当附有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书、质量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安装调试设备时应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正式投入使用前向特种设备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建档。目前我国典型游乐设施运营单位安全管理正在向标准化、体系化管理方向发展。
4.1.1 应该在设计、制造、安装等主要环节上,进一步提升质量,提高系统可靠度,提高游乐设施的本质安全度,减少危险因素和隐患,保证游乐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达到标准要求。
4.1.2 加强对游乐设施的设计审核和制造许可制度。对关键零部件及构件的设计要严格把关,对制造安装单位按相关规定实施许可。
4.1.3 对高速运动类和翻滚类典型游乐设施采取两套独立的安全保护装置。
4.1.4 鼓励制造商应用新技术,在设计计算中采用有限元、仿真等软件,通过模拟设备的运行轨迹、方式,对其结构的受力情况、运行状态进行科学的计算和安全分析,提高设备的可靠性,降低设备故障率。
4.1.5 建立设备制造单位产品质量档案,加强产品质量信息采集和处理工作。
4.2.1 法律法规与标准中术语应保证一致。
例如,对游乐设施安装、维修改造等术语的定义,法规标准应完全一致,不至于引起混淆,削弱法规标准的权威性。
4.2.2 标准应从具体的技术要求方面支撑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对安全要求提出定性要求,而标准应从具体的技术手段、数据要求方面提出定量要求。最终,标准成为法律法规认可的协调性标准,即只要产品满足该标准,意味着该产品也能够满足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
4.2.3 从具体实施层面上看,要加强法规与标准的互相沟通。
例如,游乐设施法规与标准编写专家必须有一定比例的重合,在制定某项法规或标准时,法规和标准同步制修订,这样可以取得较好的编写效果,也可以保证法规标准的互相贯彻。
4.3.1 对典型游乐设施设备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建立设备台账,对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进行重点监控,加强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测。
4.3.2 应急预案中应对发生较多的事故伤害类型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措施。
4.3.3 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避免违章操作,保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操作岗位上的操作人员应相对固定。
4.3.4 健全典型游乐设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3.5 从事故预防的角度出发,对于未遂事故也要进行统计分析,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为避免游客在乘坐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发生的事故,运营单位需设立宣传牌,包括游客乘坐须知、危险因素警示等,工作人员应积极宣传告知乘坐注意事项,并在设备运行前为每位乘客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有效,并且观察游客行为,如有不安全行为发生应及时制止。
总之,典型游乐设施在给人们提供精神和身体上享受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在其运行过程中幅度大、速度快、惯性大、涉及范围广,一旦设备失控或者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将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对于游乐设施安全,各级政府极为重视,媒体高度关注,百姓十分关心。游乐设施的安全涉及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必须保障游乐设施持久安全的运行,而完善健全的法规标准是保证游乐设施安全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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