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仿的教授*
——朱迪斯·巴特勒著作四种①合评

2017-12-10 06:14玛莎努斯鲍姆陈通造
汉语言文学研究 2017年4期
关键词:巴特勒女性主义

[美]玛莎·努斯鲍姆/文 陈通造/译

长久以来,美国的学院女性主义一直同为妇女争取正义和平等的实际斗争紧密结盟。女性主义理论在理论家们的理解中从来就不只是写在纸上的漂亮话,理论与社会变革的方案联系在一起。因而,女性主义学者一直以来都参与到许多具体的行动之中:强奸法的改革;为家庭暴力和性骚扰问题争取关注和法律补救;改善女性的经济机会、工作条件和教育;为女性劳动者争取孕期福利;发起运动反对非法的妇女和女童卖淫;为女同性恋和男同性恋们争取社会和政治平等。

事实上,有些理论家已经彻底离开了学术界,她们感到在实际政治的世界中更为自在,在那里她们可以直接回应这些紧迫的问题。而那些留在学院中的人往往将投身于某项实际事业当作荣誉的标志,她们的眼光总是关注女性真实的物质条件,她们的写作总是以一定方式回应这些真实的身体和她们真实的奋斗。举例来说,人们读到凯瑟琳·麦金农(Catharine MacKinnon)的每一页著作,都无可避免地会介入到某个真实的法律或制度议题。如果说有人不同意她的方案(许多女性主义者确实不同意这些方案),那么她的著作所提出的挑战就要求人们另外找出别的办法来解决由她所生动描述的问题。

女性主义者们在一些事情上会对坏的地方是什么以及要做什么来使事情得到改善等问题产生分歧;但是她们一直以来都同意女性的处境往往是不公正的,而法律和政治行动可以使这些处境变得更接近公正。麦金农尽管将等级和从属刻画为我们整个文化的特有痼疾,也还是矢志于通过法律实现改变,并对此抱有谨慎的乐观,比如国内的强奸和性骚扰法案以及国际性的人权法案。关于压迫性的性别范畴在育儿过程中得到复制这个现象,南希·乔多罗(Nancy Chodorow)在《母职的再生产》(The Reproduction of Mothering)中曾提供了一个令人沮丧的论述,但甚至连她都认为这种处境是可以改变的。男人和女人在理解了这些习惯所造成的不幸后果之时,是可以做出决定,从今往后要以不同的方式来做这些事情;而法律和制度之中的变革可以有助于这样的决定。

在世界的许多地方,女性主义理论仍旧是这番面貌。比如,在印度,学院女性主义者们已经投身于种种实际的斗争,而女性主义的理论工作则牢牢地联系到实际的担当,比如妇女识字,改革不平等的土地法,改变强奸法(当地的强奸法有着第一代美国女性主义者加以挞伐的大部分缺陷),努力使社会认识到性骚扰和家庭暴力的问题。这些女性主义者深知她们生活在一种极度不公正的现实之中,在每天的理论写作和研讨班之外的活动中,她们必然要或多或少地回应这种现实。

然而,在美国,事情已经起了变化。人们可以观察到一股令人不安的新潮流。问题不仅在于女性主义理论对于美国之外的女性斗争关注太少。(即便是早期时代最好的著作,往往也有这个令人沮丧的特征。)有比狭隘更为险恶的东西正逐渐盛行于美国学院之中。那就是从实际上完全偏离生活的物质方面,走向一种口头的和象征的政治,这种政治与真实女性的实际处境联系极其微弱。

属于这种新的象征类型的女性主义思想家似乎相信:从事女性主义政治的方式就是在充满高深的晦涩和抽象的学术出版物中,以一种颠覆的方式来使用词语。这些象征姿态被认为本身就是政治抵抗,所以,人们就不必参与类似立法和运动这样麻烦的事情。而且,这种新的女性主义这样来教导其成员:大规模社会变革的空间有限,甚至毫无余地,我们或多或少全都是种种权力结构的囚徒,这些结构定义了我们作为女性的身份认同;我们永远无法以一种大规模的方式改变这些结构,而且我们永远逃脱不出这些结构。我们所能希望的一切不过是在这些权力结构中找到一些罅隙,在其中戏仿这些结构,嘲笑它们,在言语中违反它们。故而,象征的口头政治不仅被当作一种真实的政治类型,更被认定是唯一实际可能的政治。

这些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法国后现代思想晚近以来的显赫地位。很多年轻的女性主义者,不论具体归附哪位法国思想家,都已经受到一种极端的法国观念所影响,那就是,知识分子从事政治的方式就是要富有煽动性地言说,而且这就是一种重要的政治行动类型。很多人也从米歇尔·福柯的著作中(正确地或错误地)引申出一个致命的观念:即我们是无所不在的权力结构的囚徒,而且真实生活的变革运动往往会以新的和邪恶的方式来为权力效劳而告终。因而,这些女性主义者就在这样一种看法中获得了宽慰:至少以颠覆性的方式来使用词语还是女性主义知识分子能做到的。尽管失去了大规模或更为长效的变革的希望,我们仍旧能够通过重塑语言范畴来进行抵抗,因而,就能在边缘以这些新的范畴来重新构造自己。

有一位美国女性主义者比其他任何人都更为显著地影响了这些发展。朱迪斯·巴特勒,在很多年轻的学者看来,定义了今日女性主义的面貌。她作为一名哲学家接受了学术训练,因而经常被视为一位关于性别、权力和身体的重要思想家(更多是文学系的人而非哲学家这样认为)。我们对旧式的女性主义政治及其所关注的物质现实出了什么问题深表疑虑,这时似乎很有必要来考究一下巴特勒的著作及其影响,并细察一番其中的论点,这些论点已经引导如此多的人采取了一种近乎无为和退缩的立场。

要想理解巴特勒的观点非常困难,因为要搞清楚这些观点到底是什么就非常难。巴特勒是个很聪明的人。在公开的讨论场合,她已经证明了她是可以把话说清楚的,并且能够迅速领会别人对她说的话。然而,她的写作风格却是沉闷而晦涩的,充满了对其他理论家的指涉,这些理论家来自许许多多迥然不同的理论传统。除了福柯,以及她最近所关注的弗洛伊德之外,巴特勒的著作还依据这样一些人的思想:路易·阿尔都塞、法国女同性恋理论家莫尼克·维蒂格(Monique Wittig)、美国人类学家盖尔·鲁宾(Gayle Rubin)、雅克·拉康、J.L.奥斯汀,以及美国语言哲学家索尔·克里普克。我们至少可以说这些人相互之间都有分歧。所以,阅读巴特勒遇到的最初问题就是,要想在她所引以为支撑的这么多相互矛盾的概念和学说之中找出她的论点,实在令人犯难。

更进一步的问题在于巴特勒随意的引述方式。这些思想家的观念从未得到足够的细节描述来使外行的读者参与其中(如果不熟悉阿尔都塞的“interpellation”这个概念,你就会有好几章都不知所云),或者为初学者解释清楚这些艰深的观念要如何来理解。当然,很多学术写作都是这样旁征博引,都会预设读者对某些学说和立场预先有所了解。但是不论在欧陆还是英美哲学传统中,为专业受众写作的学术作者一般而言都会承认她们提到的这些人物是复杂的,有着诸多不同的解释。因而,她们一般都会承担起将某个具体的解释从众多相互竞争的选项中选择出来这项责任,并通过论证表明为什么要以这种方式来解释某个人,为什么某些解释比其他的解释要更好。

但在巴勒特那里,这些都没有出现。分歧的解释压根没有得到考虑,甚至对于福柯和弗洛伊德,她的解释是极富争议的,很多学者都不会接受。因而人们不禁会得出结论,这些引述不能以常见的方式来理解,其中设定的受众不是一群急切想要争论某一学术立场的细节的专家们。这种写作太过孱弱了,无法满足这样一群专家受众。而且,很明显的一点是,巴特勒的著作也不是面向那些急切想要应对实际的不公正现象的非学术受众。这样的受众只会被巴特勒那种糨糊一般的行文所困惑,因为其中有着一种“不足与外人道”的调子,又充满了需要解释的人名。

那么,巴特勒究竟在对谁说话?看起来,她是在对学院中的一群年轻理论家们说话,她们既不是研习哲学的人,这样的人会关心阿尔都塞和弗洛伊德和克里普克究竟说了什么;也不是学院外的人,这样的人则需要了解她们提出的现实计划的性质及其价值。这种隐含的受众被想象为极度驯服的。她们对巴特勒文本中的那种神谕一般的声音毕恭毕敬,因高深概念的抽象性光泽而目眩神迷,因而这种想象中的读者就不会提多少问题,不要求什么论证,也不指望对术语作出清晰界定。

更令人称奇的是,这种隐含的读者被期望要极度关心巴特勒对于许多事情的最终看法。因为,巴特勒任何一本书的很大一部分,尤其是最后几章,都提出了许多问题。有时这些问题所预期的答案是明显的。但往往事情会更加难以判断。即便不是疑问句,其中也多以这样的表述开始:“这样来考虑一下……”,或是“有人可能会这样说……”。以这么一种方式,巴特勒从来不会痛快地告诉读者她是否认可要去考虑的观点。神秘化,以及居高临下的等级策略,都是她写作实践的工具,这种神秘化可以回避批评,因为它不会提出多少具体的主张。

举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

一个主体的能动性(agency)预设了其自身的从属性,这是什么意思?预设的行动是否与恢复(reinstating)的行动是同样的,还是说,所预设的权力与所恢复的权力之间有着一种不连续性?这样来考虑一下,正是在主体再生产其自身之从属的条件的行动中,主体示范了一种基于时间的脆弱性,这种脆弱性归属于这些从属的条件,尤其是归属于从属之条件的再生的紧迫性。

What does it mean for the agency of a subjectto presuppose itsown subordination? Is the act of presupposing the same as the act of reinstating,or is there a discontinuity between the power presupposed and the power reinstated? Consider that in the very act by which the subject reproduces the conditions of its own subordination, the subjectexemplifiesatemporally based vulnerability thatbelongsto those conditions, specifically, to the exigencies of their renewal.①译者按:原文为书评,引文未加页码。文中所引巴特勒的著作尽量保留原文,以作对照。

以及:

这样的问题在此无法得到回答,但是它们提示了一个思考的方向,这一方向可能先于良知的问题,也就是一个令斯宾诺莎、尼采以及最近的阿甘本倾注全部心力的问题:我们要如何来理解作为一个构成性欲望的存在之欲望?将良知和质询重新置于这样一套论述中,我们也许可以再加上这样一个问题:这样一种欲望是如何不仅被单数的法律所征用,而且被各种不同的法律所征用,以至于我们为了维持某种社会“存在”的意识,不得不造就了从属?

Such questions cannot be answered here, butthey indicate a direction for thinking that is perhaps prior to the question of conscience, namely, the question thatpreoccupied Spinoza, Nietzsche, and most recently, Giorgio Agamben: How are we to understand the desire to be asa constitutivedesire? Resituating conscience and interpellation within such an account,we might then add to this question another:How is such a desire exploited not only by a law in the singular,but by laws of various kinds such that we yield to subordi nation in order to maintain some sense of social “being”?

为什么巴特勒更乐于以这种戏弄而恼人的方式来写作?这种风格当然不是没有先例的。欧陆哲学传统中的某些部分(当然不是全部)有着一种不幸的倾向,试图将哲学家当作一个令人着迷的明星,而且往往是以晦涩令人着迷,而不是当作在平等的人之间进行论证的人。毕竟,当观念得到清晰陈述时,它们可能会脱离其作者:人们可以将这些观念拿走,自行加以探究。而当观念保持神秘状态(其实也就是其作者们并未完全做出主张时),人们就需要依靠最初产生它们的权威。思想家的超凡魅力(charisma)就是读者急需的。人们会被悬置在空中,急切想要知道下一步。当巴特勒确实追究那个所谓的 “思考方向”时,她会说什么?求求你告诉我们,一个主体的能动性(agency)预设了其自身的从属性,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就我所见,这个问题在她那儿并没有答案。)所以人们就获得了这样一个印象,这个心灵如此精思劬学,故而绝不会对任何事情轻易开口:于是人们就等着,带着对其深度的敬畏,等待着她最终开口。

以这种方式,晦涩造就了一种重要性的光晕。它也可以用于另一个相关的意图。它胁迫读者同意这样一点:因为人们无法搞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所以其中必有意义重大之处,而实际上其中不过是些人们熟知的,甚至是过时的观点,处理这些观点的方式又如此简单而随意,以致无法增加任何理解的新维度。当被胁迫的巴特勒著作的读者们鼓起勇气这样去想时,她们就会看到这些书中的看法是单薄的。当巴特勒的观点表述得清晰而简洁之时,人们就会发现,在缺少更多分析和论证的情况之下,这些观点行之不远,而且它们也算不得多么新颖。因而,晦涩就填补了由真正的思想和论证的复杂性之缺失留下的空白。

去年(1998),巴特勒赢得了一项由《哲学与文学》杂志(Philosophy and Literature)赞助举行的年度糟糕写作竞赛奖的第一名,得奖是因为下面这个句子:

从一套结构主义的论述 (在这种论述中,资本被理解为以一种相对同源的方式,构造了社会关系)转变为一种关于霸权的观点(在这种观点中,权力关系被迫进行重复、聚合和再接合),这样一个变动就将时间性的问题带入了关于结构的思考之中,并且标志着阿尔都塞理论的形式转换,也就是从一种将结构的总体性当作理论对象的理论,到一种新的理论形式,在这种理论形式中,洞悉了结构的偶然可能性的见解开创了一种新的霸权概念,这种霸权与偶然的地点,以及权力的再接合策略紧密关联。

The move from a structuralist account in which capital is understood to structure social relations in relatively homologous ways to a view of hegemony in which power relationsare subjectto repetition, convergence,and rearticulation brought the question oftemporality into the thinking of structure,and marked a shift from a form of Althusserian theory that takes structural totalitiesastheoreticalobjectsto one in which the insights into the contingent possibility ofstructure inaugurate a renewed conception of hegemony as bound up with thecontingentsitesand strategiesofthe rearticulation of power.

巴特勒本来可以这么写:“马克思主义学说,关注的是作为构造社会关系的核心力量的资本,它将这种力量的运作描述为在所有地方都是统一的。与之相反,阿尔都塞的论述,关注的是权力,将这种力量的运作看成是形态多样的,而且会随着时间变化。”她并没有这么写,她更偏好一种冗长的絮叨,这能使读者耗尽心力破解她的行文,以致留不下多少精力来评判这些主张的真理。在宣布这个奖项时,这份杂志的编者这样点评道:“可能正是这种写作令人焦虑的晦涩,使得南俄勒冈大学的沃伦·赫奇斯教授将朱迪斯·巴特勒赞为‘这个星球上最聪明的十个人之一’。”(顺便一说,这样的糟糕写作在与巴特勒紧密相关的“酷儿理论”群体中并非无处不在。比如,大卫·霍尔珀林(David Halperin)就以一种哲学的清晰和历史的精确,论述了福柯与康德之间的关系,以及古希腊的同性恋。

巴特勒作为一个哲学家在文学世界中获得了显赫地位,很多崇拜者将她的文风与哲学深刻性联系起来。但是,人们不妨问一问,这究竟是属于哲学传统,还是与敌对的诡辩和修辞传统联系得更紧密一些?自从苏格拉底将哲学从智术师和修辞家的所作所为之中区分出来之后,哲学就一直是这样一种话语,在其中,平等的人不靠任何蒙昧主义的把戏而交换着论证和反论证。苏格拉底认为,哲学以这种方式表现出对灵魂的尊重,而其他人的那些操纵伎俩则只体现出不尊重罢了。有一天下午,在一次长途飞行的旅程中,我被巴特勒弄得精疲力尽,然后我转而读了一位学生写的关于休谟的人格同一性观点的论文初稿。我很快就感到我的精神恢复了生机。我满怀喜悦,而且略带骄傲地想到,她写得多么清晰。而休谟,这是一个多么美妙,多么亲切的灵魂:他满怀善意地尊重读者的智力,甚至不惜显露他自己的不确定。

巴特勒的主要观点,最初出现于1990年的《性别麻烦》之中,此后在她的书中不断重复,她认为性别是一个社会制成品。我们关于女人和男人是什么的观念丝毫不反映任何内在于本性的东西,相反,它们是从内嵌于社会权力关系的习俗中衍生出来的。

这个观点当然不是什么新东西。性别的去本质化在柏拉图那里就有了,而且在约翰·斯图亚特·穆勒那里获得了极大的深化,穆勒在《妇女的屈从地位》中认为“如今所谓女性的本质是一个十足的人造物”。穆勒看出了关于“女性本质”的论断源自并且支撑了权力的等级:女性特质(femaleness)被用来维持妇女的屈从地位,或者,用他的话说,被用来“奴役她们的灵魂”。家庭和封建制相似,本质修辞本身就是为奴役效劳的。“妇女从属于男人是个普遍的习惯,任何背离这种习惯就自然地显得不自然……但是,可曾有哪种统治在占据统治权的人看来不是自然的?”

穆勒绝不是第一个社会建构论者。自古希腊以来,对愤怒、贪婪、嫉妒的相似看法在哲学史中一直都是老生常谈。而且,穆勒将人们熟知的社会建构论应用到性别之上,这种做法需要得到更充分的发展,他那富有启发性的评论尚未得出一套性别理论。而远在巴特勒之前,许多女性主义者已经为阐发这样一套论述做出了贡献。

在发表于1970和1980年代的著作中,凯瑟琳·麦金农与安德莉·德沃金(Andrea Dworkin)认为关于性别角色的惯常理解是确保性关系中和公共领域中的男性支配延续下去的一种方式。她们将穆勒的观点引入了这位维多利亚时代的哲人鲜有涉及的生活领域。(不过也不是毫无涉及,在1869年,穆勒已经理解了,婚内强奸未能入罪就是将女性定义为男人使用的一个工具,忽视了女性的人格尊严。)在巴特勒之前,麦金农和德沃金已经论证了,那种只待得到“解放”即可的田园诗一般的女性自然性属,乃是一个女性主义幻想;并且认为种种社会力量的作用如此深刻,以致我们不应该假设自己可以获得这样一种 “本质”。在巴特勒之前,她们强调了男性支配的权力结构如何不仅使妇女处于边缘和从属地位,并且压迫着那些想要选择同性关系的人。她们理解了针对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的歧视是强化人们熟知的等级秩序化性别角色的一种方式;因而,她们就将针对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的歧视看成一种性别歧视的方式。

在巴特勒之前,心理学家南希·乔多罗在性别差异如何进行代际复制这个问题上已经提供了一套详细而具有说服力的阐述:她认为这些复制机制的无处不在使我们能够理解,人为造作的产物是如何能够变得普遍存在。在巴特勒之前,生物学家安妮·福斯托·斯特林 (Anne Fausto Sterling),通过对据说能够支持惯常性别区分的自然性的那些实验工作仔细加以批判,已经证明了社会权力关系极大损害了科学家们的客观性,《性别的神话》(Myths of Gender, 1985)是一个恰当的标题,足以概括她在当今生物学中所发现的东西。(其他生物学家和灵长类学家也对这项事业做出了贡献。)在巴特勒之前,政治理论家苏珊·莫勒·奥金(Susan Moller Okin)就探索了法律和政治思想在建构妇女的家庭命运中的作用;而这项计划也被法律和政治哲学领域中的许多女性主义者进一步探索了。在巴特勒之前,盖尔·鲁宾关于屈从的重要人类学阐述,也就是《女性交易》(Traffic in Women, 1975)这篇文章已经就性别的社会组建和权力的不对称性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富有价值的分析。

那么,巴特勒的工作究竟为这样一批丰富的著作加上了什么?《性别麻烦》和《身体之重》之中没有为反对关于“自然”差异的生物学主张而做的详细论证,没有论及性别复制机制,也没有谈到法律对家庭的塑造;而且其中也不包含任何关于法律变革之可能性的详细论述。那么,巴特勒究竟提供了什么未曾在更早的女性主义著作中得到充分探究的东西?有一个相对原创的主张是这样的:当我们认识到种种性别区分的人为造作性,并不再认为它们表达了独立的自然事实,我们就会理解,并没有什么令人信服的理由足以证明性别类型应该只有两种(对应于两种生物学的性),而不是三种或五种或无限多种。“当性别的被建构地位在理论工作中被展现为彻底独立于性的,那么性别本身就成了一个自由漂浮的人造物。”她这样写道。

在巴特勒看来,从这一论断中并不能得出我们可以随自己喜好而自由地重新发明性别:事实上,她认定,我们的自由有着严重的局限。她坚称我们不应该幼稚地想象着有一个原初的自我站在社会之后,只待以纯粹而解放的状态呈现出来:“并不存在先于聚合(convergence)的自我,也没有谁能够在进入这个冲突的文化场域之前维持一个‘完整性’(integrity)。有的只是在有工具的地方拿起工具,工具使得这一‘拿起’成为可能。”不过,巴特勒确实认为我们可以通过对旧的范畴加以艺术性的戏仿(parody),创造出一些在某种意义上全新的范畴。因而,她最知名的观点,作为一种戏仿性操演(performance)的政治,就是从一种(极为有限的)自由的意识之中诞生的,这种自由来自于认识到一个人的性别观始终是由社会性而非生物性的力量所塑造的。我们注定要重复我们诞生其中的种种权力结构,但是我们至少可以嘲弄它们,有一些嘲弄的方式是对原初规范的颠覆性冲击。

作为操演的性别,这是巴特勒最著名的观点,所以值得进一步加以细察。在《性别麻烦》中,她出于直觉引入了这个观点,并没有提到理论上的先贤。稍后,她否认她指的是类似戏剧的表演,并继而将她的观点与奥斯汀 《如何以言行事》中的言语行为理论联系起来。奥斯汀的“述行”是一个语言学范畴,指的是作为行动而非陈述的言语。在适当的社会环境中,当我说“我押十块钱”,或是“对不起”,或是(在婚礼仪式上)“我愿意”,或是“我将这艘船命名为……”,这时我不是在陈述一次下注或一次道歉或一场婚礼或一个命名仪式,我是在进行行动。

巴特勒关于性别的相似主张不是很明显,因为其中涉及的“操演”是姿态、着装、运动和行动,也包括语言。奥斯汀的论点局限于对某一类句子做相当技术性的分析,其实对于巴特勒发展她自己的观点帮助不大。事实上,尽管她不遗余力地拒斥任何将她的著作与戏剧联系起来的解读,但是纽约的“生活剧场”(Living Theater)中上演的关于性别的颠覆性剧作似乎比奥斯汀的思想对她的观点更具有启发性。

而且巴特勒处理奥斯汀的方式也不是非常令人信服。她提出了一个非常奇特的主张,认为奥斯汀书中将婚礼仪式列为述行的例子之一这个事实指明了“社会关系(bond)的异性恋化是这些言语的典范形式”。不能这么说。对奥斯汀来说,婚礼并不比下注或命名船只或许诺或道歉更具典范性。他感兴趣的是某些言语的一种形式特征,而我们没有理由假设这些言语的内容对他的论证有任何重要意义。从哲学家随意选择出的例子之中解读出重大的意义,这往往是一个错误。难道我们能说亚里士多德用低脂肪的食谱来示例实践中的三段论就表明了鸡肉是亚里士多德美德的核心?或者,罗尔斯用旅行计划来示例实践推理表明了《正义论》旨在让我们所有人都放个假?

这些怪异之处暂且不论,巴特勒的论点大概是这样的:当我们以一种性别化的方式来行动和言说之时,我们不仅是在陈述某些已经在世界中定型的东西,我们是在积极地构建它,复制它,并强化它。我们假设男性或女性的“本质”是存在的,并在这种情况下采取我们的行为,如此一来我们就共同造就了一种社会性的虚构,认定这些本质确实存在。这些“本质”从来不会在没有我们的所作所为的情况下单独存在,我们总在使它们存在。与此同时,通过以稍有不同的方式来进行这些操演,一种戏仿的方式,我们也许就可以在微弱的程度上消解这些“本质”。

因而,在一个受等级制束缚的世界中,能动性有一个用武之地,我们要抓住每个微小的机会,在每一次性别角色形成之时加以反对。当我发现我正体现出女性性格时,我可以反转过来,嘲弄它,稍有不同地去呈现它。在巴特勒看来,这样一种反对的和戏仿的操演永远无法动摇更大的体系。她并没有设想群众的抵抗运动,或是政治改革的运动;她想到的只是一小部分博闻多智的行动者(actors)采取的个人行为。正如演员们(actors)遇到坏的脚本时可以用略显怪异的方式来念出里头糟糕的台词,从而就颠覆了这个脚本。性别也是如此:脚本还是坏的,但是行动者还是有一丁点儿自由的。因而,我们就为巴特勒的《动人的言语》(Excitable Speech)中所谓“一种反讽的希望”(an ironic hopefulness)找到了依据。

到此为止,巴特勒的论点,虽然相对来说是人们熟知的,也还算可信,甚至有趣,尽管人们可能已经对她关于变革的可能性的狭隘视野感到不安。不过,巴特勒还给这些关于性别的可信论断又加上另外两个更强势且更具争议性的论断。第一个论断是,并不存在先于社会力量或在社会力量背后的行动者能够生产出自我。如果说这指的只是婴儿降生于一个性别化的世界里,从那一刻起,这个世界就开始复制男性和女性,那这个主张是可信的,但并不令人吃惊:有些实验早已证明了婴儿被抚养的方式,人们与之说话的方式,她们的情感被描述的方式,全都深刻地被成年人所认为的这一婴儿的性别所塑造。(同样一个婴儿,如果成人认为是个男孩,就会抱起来摇晃,如果认为是个女孩,就会温柔地搂在怀里;成人会认为女孩的哭是在害怕,男孩的哭是在生气。)巴特勒对这些经验事实不感兴趣,但它们确实可以支持她的论点。

然而,如果她的意思是婴儿以完全惰性的状态进入世界,不具有种种倾向,而且也不具有任何先于她们在一个性别化社会中的经验的能力,那么,这个观点就远算不上令人信服,而且很难在经验上得到支持。巴特勒并没有提供这样的经验支持,她更乐于停留在形而上学抽象的高原之上。(实际上,她近来关于弗洛伊德的著作甚至可能会否定这个观点,该著与弗洛伊德一道,指出至少存在一些前社会的冲动和倾向,不过,这条思路还是一贯地并没有得到清晰阐发)。而且,这种对前文化能动性的夸张否认反而夺走了乔多罗等人为旨在改善处境的文化变革做解释之时用到的某些资源。

最终,巴特勒确实想说我们拥有一种能动性,一种进行改变和抵抗的能力。但是,倘若人格之中没有任何结构不是权力所造就的,那么这种能力从何而来?巴特勒要想回答这个问题并非不可能,但是她当然迄今仍未做出回答。很多人相信人类至少有某些前文化的欲望 (对于食物、舒适、认知上的自主、生存等等的欲求),而且人格中的这种结构在解释我们作为道德和政治行动者的发展过程时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巴特勒要想回答上述的问题,就要用一定方式驳倒这些人。人们会非常想看到她如何面对这种认为前文化欲望确实存在的观点,并清晰准确不带行话地说出为什么以及在何种意义上,她否认这种观点。人们也会很想听她谈谈如她所说的那种真实的婴儿,如何从一出生就体现出文化形式的结构。巴特勒的第二个强势论点是:身体本身,尤其是两性之间的区分,也是一种社会建构物。她的意思不只是说身体是由种种关于男女应有的样子的社会规范所塑造的;她更是说两性的二分被当作组织社会的根本原则和关键,这一事实本身就是一个社会性的观念,并非出于身体性的现实。这个主张究竟是什么意思,又有多大的可信度?

巴特勒在雌雄同体问题上对福柯所做的简略考察确实向我们表明了社会总是带有焦虑地坚持将每个人都分类到这个或那个盒子中,不论个人是否适合某个盒子;但是,她的考察当然没有证明这样的“盒子”是无限多的。她坚称我们本可以造出许多不同的身体类型分类,不必将男女二分当作最重要的分类,在这一点上她是对的;她还坚信以所谓科学研究的名义做出的性差异的论断在很大程度上是文化偏见的投射,在这一点上她也是对的——然而,巴特勒对此并没有提供像福斯托·斯特林那样的扎实的生物学分析。

而且,要说身体的一切都是权力,这未免太过简单。我们要是可以拥有鸟的身体,或是恐龙的身体,或是狮子的身体就好了,但我们并没有;而这一现实塑造了我们的选项。文化可以塑造并重塑身体实存的某些方面,但它并未塑造所有方面。恩披里克尝言:“对于一个饱受饥饿与口渴之苦的人,不可能通过论证使他确信他并不难受。”对于女性主义来说,这也是一个重要的事实,因为女性营养上的需要(以及她们在怀孕和哺乳期间的其他需要)是一个重要的女性主义话题。即使是在性差异这个问题上,把它完全说成是文化塑造的,这当然太过简单。女性主义者们也不应该急切地做出这样一种全面的姿态。比如,那些经营篮球事业或是打篮球的女性会乐于见到体育乃是男性支配的领域这个神话被破除,这当然是对的;但是,她们也会出于很正确的理由要求对女性的身体进行专门研究,从而对女性在训练和伤病上的需要获得更好的理解。简而言之,女性主义真正需要的,也是它们有时确实能够提出的,乃是对身体差异和文化建构之间的互动所做的精细研究。而巴特勒的那种漂浮于一切具体事情之上的抽象宣言不能提供任何我们所需的东西。

假设我们完全同意到此为止巴特勒最有意思的主张:性别的社会结构无处不在,但我们可以通过颠覆性的、戏仿性的行动来进行抵抗。仍旧会有两个重大问题悬而未决。应该受到抵抗的是什么,以什么为依据?这种抵抗行为会是什么样的,我们应该期待这些行动实现什么目的?

巴特勒使用了一些词语来形容她认为坏的因而值得抵抗的东西:“压抑的”“从属的”“压迫的”。但是,她并没有为这种抵抗提供经验性的讨论,而这是我们可以从巴里·亚当(Barry Adam)绝妙的社会学研究 《支配的延续》(The Survival of Domination,1978)这样的著作中找到的,该书研究黑人、犹太人、妇女以及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的从属地位,并研究了她们如何与压迫自己的社会权力形式作斗争。倘若我们对于我们应该抵制什么心怀疑虑,我们也不能从巴特勒那里找到任何对我们有帮助的抵抗和压迫的概念。

早期的社会建构论女性主义者们使用反等级、平等、尊严、自主性、将人当作目的而非手段等等观念,从而指明了一个实际政治的方向,但是巴特勒在这个方面却偏离了她们。而且,她更加不愿阐述任何正面的规范性观念。实际上,巴特勒和福柯一样,坚决反对像人类尊严或将人当作目的这类规范性观念,这一点清楚无疑;而他们的依据则是这些规范性观念内在就是专制的。在巴特勒看来,我们应该静观政治斗争产生了什么,而不是预先为政治斗争的参与者作出规定。她说,普遍的规范性观念“在同一的标志之下进行着殖民”。

静待其变,简言之,也就是道德的被动性,这个观点在巴特勒看来似乎是可靠的,因为她隐含地设定了一群相似想法的受众,她们在什么才是坏事情这个问题上取得了共识:歧视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对于妇女的不平等和等级制对待;这样的受众甚至会同意为什么这些事情是坏的:它们使一些人从属于另一些人,它们拒绝赋予人应有的自由。但是,倘若把这个设定拿掉,那规范性维度的缺失就成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倘若你试着在当今的法学院讲授福柯(我就这么做过),那么你很快就会发现,颠覆会采取很多种形式,并非全都与巴特勒及其同道意气相投。一位敏锐的自由至上派学生就说,为什么我不能用这些观点来抵制税收制度,或是抵制反歧视法案,甚或拒绝国民警卫队的征召?还有一些人,不那么热衷于自由,更乐于在课堂上以颠覆性的举动来取笑女性主义的论点,或是撕掉法学院男同性恋女同性恋学生联合会贴出来的海报。这些事情都发生过。它们是戏仿性的,而且是颠覆性的。它们难道不也是勇敢的行为,好的行为吗?

其实这些问题是可以得到好的解答的,但你却无法从福柯,或是巴特勒那里得到答案。要回答这些问题,就要讨论人类应该拥有哪些自由和机会,社会制度要如何将人类当作目的而非手段——简而言之,就是要探讨一种关于社会正义和人类尊严的规范性理论。说我们应该对于我们的普遍规范抱有谦逊的态度,并愿意从被压迫人民的经验中学习,这是一回事;但是,说我们根本不需要任何规范,这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福柯与巴特勒不同,他至少在他的晚期著作中显露出了一些迹象,表明他在努力面对这一难题;而且他所有的著作都是由一种对社会压迫的具体肌理及其伤害的强烈感受所推动的。

我不禁想到,作为一种个人美德的正义恰好具有巴特勒所分析的那种性别结构:它并非内在的或 “自然的”,而是由重复的操演生产出来的(或是像亚里士多德说的那样,我们通过实践某事来学习某事[learn it by doing it]),这种性别结构塑造了我们的倾向,并且压制了我们倾向的其中一部分。这些仪式操演,以及与之相关的压制,都被社会权力的安排进一步加固,正如那些不愿意在操场上共享场地的孩子们很快就会发现的那样。而且,就像在个人生活中一样,对正义的戏仿性颠覆在政治中也是无处不在的。但是,存在一个重大的差异。通常,我们不会喜欢这些颠覆性举动,而且我们认为年轻人不应该以这种犬儒的眼光来看待正义的种种规范。在社会层面上,为什么对性别规范的颠覆是个好事情而对正义规范的颠覆却是个坏事情?对于这个问题,巴特勒无法以有条理的或合乎程序的方式作出解释。我们应该都记得,福柯为霍梅尼而欢呼雀跃,为什么不呢?那也是抵抗。而且,实际上,在其文本中我们找不到任何东西可以告诉我们霍梅尼的斗争在价值上逊于为公民权利和公民自由所做的斗争。

因而,巴特勒政治观的核心部分存在一片空白。这片空白可以看起来具有解放效力,因为读者可以暗自将一套关于人类平等或尊严的规范性理论填充进去。但是,不要犯这样的错误:对巴特勒来说,正如对福柯也是一样,颠覆就是颠覆,而颠覆原则上可以通往任何方向。其实,巴特勒幼稚而空洞的政治对她所珍视的事业特别有害。巴特勒的每个朋友都热切地投入到宣告异性恋性别规范的压迫性的颠覆操演之中,而与此同时,也会有无数人更乐于参与这样一些颠覆性操演:嘲笑纳税的规范、反对不歧视的规范、抵制善待学生的规范。对这样的人,我们应该说,你不能随心所欲地抵制,因为有一些规范是公正的、正派的、符合人的尊严的,而损害这些规范就是坏的行为。但是如此一来我们就不得不阐述这些规范——而这正是巴特勒拒绝做的。

那么,当巴特勒提议进行颠覆时,她究竟要我们做什么?她告诉我们要去参与戏仿性的操演,但她警告我们不要幻想着从种种压迫性结构中完全逃脱:我们正是要在这些压迫性结构中找出一点点抵抗的空间,而这种抵抗不能期望着改变整体的处境。这里潜伏着一种危险的无为主义(quietism)。

如果巴特勒的意思是警告我们不要幻想一个田园诗一般的世界,在其中性别不会再有严重的问题,那么她这样做就是明智的。不过,她往往走得更远。她指出,那些使女同性恋和男同性恋在我们社会中处于边缘状态,并使女性长久处于不平等状态的制度结构永远无法得到深刻改变;而我们最大的指望就是对它们嗤之以鼻,并在它们内部找出一些零敲碎打的个人自由。“被人以一个不公正之名称呼,我由此进入了社会存在,而因为我与我的生存之间有着一种不可避免的紧密关联,也因为一种自恋掌控了所有给出生存的方式,我也就被引导去拥抱那些伤害了我的方式,因为它们在社会层面上构造了我”。[“Called by an injurious name, I come into social being,and because I have a certain inevitable attachment to my existence,because a certain narcissism takes hold of any term that confers existence,I am led to embrace the terms that injure me because they constitute me socially.”]换言之,除了放弃,我们没有别的办法能够逃脱种种令人受辱的结构,所以我能做的至多是嘲笑,并以尖刻的方式来使用从属的语言。在巴特勒那里,抵抗总是被设想为个人性的,多少有些私人性的,并不涉及那种非反讽的、有组织的公共行动,来实现法律或制度变革。

这是不是有点像对一个奴隶说,奴隶制永远不会改变,但是你可以找到一些方式来嘲笑它并颠覆它,并在这些小心谨慎的蔑视行动中发现你自己的个人自由?但是,事实却是奴隶制可以被改变,已经被改变——但不是被那些对事情的可能性抱有似巴特勒这般看法的人所改变的。它之所以被改变,是因为人们不再满足于戏仿性的操演:他们要求,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转变。还有一个事实,那就是那些塑造了女性生活的制度结构也已经改变了。强奸法虽然仍有缺陷,但至少已得到改进;性骚扰的法律已经有了,而以前是不存在的;婚姻不再是男人对女性身体的专制控制。这些事情的改变是由那些不把戏仿性操演当成自己的答案的女性主义者们实现的,她们认为权力,恶的权力,应该并且将会在正义面前投降。

巴特勒不仅躲避这样一个希望,她更在这一希望的不可能之中获得快乐。她觉得静观所谓权力的不可改变性是令人兴奋的,看着那些确认自己只能保持现有状态的奴隶们进行仪式性的颠覆也是令人兴奋的。她告诉我们(这是《权力的心灵生活》的核心论点),我们全都在将压迫我们的权力结构情欲化(eroticize),因而我们就能在这些结构的局限内找到性快感。似乎就是出于这个理由,她更偏好戏仿性颠覆的性感行动,而不是任何持久的物质或制度变革。真实的变革会使我们的心灵受到震撼,这就会使所谓性满足变得不可能。我们的性欲(libidos)是邪恶的奴役力量的产物,因而在结构上就必然是性虐式的。

可以这么说,当你是一个自由大学中拥有终身教职的强势学者时,戏仿操演并不那么糟。但正是在这里,巴特勒对象征性的关注,她对生活的物质方面的极度忽视,成为了一个致命的无知。对于那些饥饿、不识字、被剥夺了权利、被殴打、被强暴的女性来说,不论以多么具有戏仿性的方式来重演这些饥饿、不识字、被剥夺、被殴打、被强暴的状况,一点儿都不性感,也不具有解放效力。这样的女性更愿意要食物、学校、选票,以及她们身体的完好。我看不到有什么理由去相信她们会以一种性虐的方式,渴望回到坏的状态。如果有些人没有支配的性感就无法生活,那确实有点儿令人悲伤,但这实在不是我们的情况。但是,当一个显赫的理论家对那些陷入绝望处境的女性说,她们的生活为她们留下的只有奴役,那么她就是在说一个残酷的谎言,而这个谎言能够取悦邪恶,因为它赋予了邪恶比其实际更大的力量。

《动人的言语》是巴特勒最新的一本书,其中提供了她对色情制品和仇恨言论(hate speech)等法律上的争议话题的分析,足以表明她的无为主义到了怎样的地步。因为,她现在更情愿说,即便是在法律变革有可能实现的地方,甚至是在这种变革已经发生的地方,我们还是应该希望这些变革不要来,以便为被压迫者保留一个可以用来重演性虐式戏仿仪式的空间。

作为一部关于言论自由的法律的著作,《动人的言语》是一本粗心大意的坏书。巴特勒对关于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几大理论阐述一无所知,也不知道要考虑众多相关的案例。她提出了一些荒谬的法律主张:比如,她说唯一不能得到保护的言论类型是那种此前被界定为行为而非言论的。(而事实上,有很多种言论不能得到保护,从虚假或误导性的广告,到诽谤人的话,到当下所界定的淫秽用词,这些从未被认定是行动而非言论,但它们仍旧得不到第一修正案的保护。)巴特勒甚至提出了这样一个错误的主张:淫秽用词一直以来都等同于“骂人的话”。并不是说巴特勒有一套论证可以支撑她关于众多不受保护的言论案例所做的新奇解读,而这套论证是关于第一修正案的阐述必须加以涵括的。实际的情况是,她干脆没有注意到存在这么多案例,或者说没有注意到她的观点不是广泛接受的法律观点。没人会对一种将她的论点太当回事的法律感兴趣。

不过,还是让我们从巴特勒关于仇恨言论和色情制品的单薄讨论中抽取出她立场的核心:对仇恨言论和色情制品的立法禁止是成问题的(尽管她最终并没有明确反对),因为这些法律会关闭受这些言论伤害的人施展抵抗的空间。巴特勒似乎是说,如果冒犯由法律体系来解决,那非正式的抗议就没有多少余地了;而且,也许冒犯会因为不合法而变少,而我们进行抗议的机会也就会变少。

好吧,事情确实如此,法律确实会关闭这样的空间。仇恨言论和色情制品都是极为复杂的主题,女性主义者们会产生分歧是合乎情理的。(不过,人们应该准确地陈述争论的观点。巴特勒对麦金农的阐述绝对算不上谨慎,她说麦金农支持“反色情制品条例”,而且要以审查为手段,而这其实是麦金农明确拒绝的。巴特勒丝毫没有提到麦金农实际支持的是具体的女性在被色情制品伤害之时可以起诉其生产和传播者的权力。)

但是,巴特勒的论点所具有的含义已经远超出仇恨言论和色情制品的范围。她的论点似乎不单单是支持这些领域中的无为主义,更是在支持一种总体上的法律无为主义——或者说,其实是一种激进的自由至上论。其思路大致如下:我们不要再弄什么建筑条例、反歧视法、强奸法,因为这会关闭那些受伤的租户、那些被歧视的受害者、那些被强暴的妇女可以在其中施展抵抗的空间。这与激进的自由至上论者通常用来反对建筑条例和反歧视法的论证并不一样,因为连他们都不会逾越强奸这条底线。但是二者的结论趋于一致。

如果巴特勒要说她的论点只局限于言论的领域 (不过在文本中并没有理由表明有这个限定),那我们也可以只就这个领域来回应她。让我们丢掉反虚假广告和无证医疗的法律,因为这些法律会关闭中毒的消费者和致残的病人可以在其中施展其抵抗的空间!再说一次,倘若巴特勒并不认可这些扩展,那她就需要做出论证,将她谈到的例子与这些例子区分开来,而她的立场是否允许她做出这样一种区分,这并不清楚。

对巴特勒而言,颠覆的行动是如此美妙、如此性感,以至于一想到这个世界将会在实际上变得更高,就是一个恶梦。平等真是乏味啊!没有奴役,就没有快乐。如此一来,她那悲观的情欲人类学就为一种反道德的无政府主义政治提供了支持。

当我们考察内在于巴特勒著作中的这种无为主义,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巴特勒会对扮装(drag)和易装(cross-dressing)如此着迷,并奉为女性主义抵抗的范式。巴特勒的拥趸是这样来理解她的扮装论述的:这样一种操演可以让女性显得勇敢而颠覆。我没看到巴特勒尝试过反对这样的解读。

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穿得男人气的女人绝不是一种新形象。实际上,即便在19世纪,当这个形象相对还是新的之时,其中也还是有旧的遗存,因为这不过是重复了女同性恋世界中既有的刻板套式和男-女社会中的高低等级。我们不禁要问,在这个领域中,戏仿性的颠覆究竟是什么?扮装之中的等级不还是等级吗?难道支配和从属当真是女性在所有领域中都要扮演的角色,难道不是从属就只能是男性化的支配?(这是《权力的心灵生活》似乎要得出的结论。)

简而言之,女性易装是一个老掉牙的脚本,这是巴特勒本人已经告诉我们的。但她却要我们把这个脚本看成是颠覆性的,翻新的,因为易装者现在对象征性的衣着姿态是有意识的;但是,我们要再一次对新颖之处抱有疑虑,甚至也得质疑一下所谓的颠覆性。不妨想一想安德莉·德沃金在她的小说Mercy中对一个巴特勒式的戏仿型女性主义者做的戏仿,这个人物这样说道:

认为有坏事情发生,这个想法既是故作惊人之语,也是不恰当的……要理解某个女人的生活就要求我们确认快感的隐含或幽暗的层面,快感往往是在痛感之中;而她的选择往往是被迫的。一个人必须开发出一种对秘密符号的眼力——比如,不只是衣着或打扮的衣着,或是隐藏在明显的服从一致背后的反叛。没有受害者。可能存在着符号的匮乏,服从一致的呆板表象只不过掩盖着更深的一个层次,而选择就发生于这个层次。

这段话的文风与巴特勒很不一样,它捕捉到了巴特勒某些著作的隐含作者身上的矛盾性,这个隐含作者一方面因自己的颠覆实践倍感喜悦,另一方面却罔顾那些饥饿、不识字、被侵犯、被强暴的妇女们的苦难。没有受害者。只不过是符号匮乏罢了。

巴特勒对她的读者说,这种对现状的狡猾讽刺是生活能为我们提供的唯一抵抗方案。并非如此。个人生活中还有很多其他方式,除此之外,同时也超出了支配与从属这两类传统形式,生活还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抵抗的方案,而且这些方案不会如此自恋般地关注个人的自我呈现。这样的方案要求女性主义者们(当然还有其他人)参与法律和制度的建设,而不是一味关注女性如何展现自己的身体及其性别化的本性,简而言之,这些方案关系到要为那些受苦的人而工作。

美国的这种新女性主义理论的一大悲剧就是失去了一种公共担当的意识。在这个意义上,巴特勒这种专注自我的女性主义是极其美国式的,而它在这里可以大行其道也不足为奇,因为这里的成功的中产阶级更乐意专注于塑造自我而不是思考如何帮助改善其他人的物质条件。不过,即便是在美国,理论家们也还是有可能致力于公共福祉,并通过这种努力有所成就。

美国的许多女性主义者依旧以一种支持物质变革并回应最受压迫者的处境的方式进行着理论工作。然而,学术和文化的潮流确实日益趋向了以巴特勒及其拥趸为代表的悲观的轻浮。这股潮流对许多富有天赋的年轻女性说,她们需要做的不是改变法律,或是为饥饿者提供食物,或是借助紧密联系物质政治的理论来抨击权力。她们可以在她们的校园里安全地从事政治活动,停留在象征的层面,通过言论和姿态,对着权力做出颠覆之状。这种理论还说这就是唯一可行的方式,唯一的政治行动方式,而且,这难道不令人兴奋吗?难道不性感吗?

在小的范围内,这当然是一种有希望的政治。它教导人们知道她们现在就可以在不损害到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来做一些大胆的事情。但这种大胆完全是姿态性的,而因为巴特勒的理想认为这些象征姿态就是真正的政治变革,所以这种大胆提供的只不过是虚假的希望。饥饿的妇女不能以此果腹,受虐待的妇女不能以此自卫,被强暴的妇女不能从中获得正义,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不能借此得到法律保护。

最终,在巴特勒欢呼雀跃的事业的核心之中有一种绝望。一个伟大的希望,希望一个充满真实的正义的世界,在那里法律和制度保护着所有公民的平等和尊严,这个希望已经被放逐,甚至更可能被嘲笑,被认为在性的层面上是乏味的。朱迪斯·巴特勒的嬉皮无为主义是对在美国实现正义的困难的一种全面反应。但这是一个糟糕的反应。它与恶相勾结。女性主义需要的更多,而女性们应得的也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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