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虹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国河湖库渠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库渠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库渠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库渠功能永续利用提供保障。
洱海是全国第七大淡水湖泊、云南省第二大高原湖泊,是大理各族人民赖以生存的“母亲湖”。洱海北起洱源县南端,南至大理市下关镇,属澜沧江——湄公河水系。湖泊面积252平方公里,流域面积2565平方公里,入湖河道117条,蓄水量29.59亿立方米。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洱海流域内人口不断增长,人类生产生活对洱海及流域污染日益加重。1996年、2003年、2013年出现蓝藻大面积爆发和聚集,洱海保护迫在眉睫。为此大理市人民政府采取断然措施,开启洱海保护的抢救模式。
喜洲镇位于洱海西北部,全镇 165 平方公里,2016年末总人口 67823人,耕地面积34274 亩,全镇流入洱海的主要河道4条、入湖沟渠30条,2座小型水库和6个库塘用于农田灌溉。为全面落实推行河长制,根据喜洲镇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喜洲镇《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现笔者就河长制实行半年以来喜洲镇在洱海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就谈几点看法。
1 明确职责
推行河长制明确了各级河长的工作职责,实行一岗双责,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逐项细化,明确职责,做到层层传导压力、人人落实责任。同时目标明确,因地制宜。坚持“一河一策”的工作方案,根据不同入湖河流存在问题制定相应工作措施。
2 管控源头
在入湖的4条主要河道取缔了一家红鳟鱼养殖基地,关闭了5 家砂矿,封堵了23 个取水口、 56个排污口。确保入湖河道源头不受污染,清水入湖。
3 开展两违整治
对主要入湖道两侧五十米范围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对所有违反经营的客栈、餐饮行业进行关停,同时对河道两侧的村落污水和垃圾加强整治,让入湖河道做到水清岸绿。
4 做好用水管控工作
喜洲镇共有耕地29638亩,灌溉用水的来源是主要入湖河道的23个取水口,12座环湖泵站和6个小型库塘。为了做好节约用水,严禁大水漫灌行为。喜洲镇实行了用水控水制度,坚持“管好河道取水口,控好泵站提水,用好库塘蓄水”的原则,对用水和控制用水实行申报制度,杜绝了大量漫灌造成农田尾水直排入湖的现象。
5 进行种植业结构调整
控制对水肥需求较大的大蒜种植进行调控,2017年全镇大蒜种植面积从原来1.3万亩减到0.3万亩,土地面积调整为玉米和有机水稻种植,免费给农户发放7000吨有机肥用于替代化肥,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生物农药替代有機农药,缓释肥替代速溶肥的三替代种植,做好控氮减磷,减少农田面源污染。
6 划定禁养区
在主要入湖河道两百米范围划定禁养区,对禁养区内15个规模养殖场进行停养搬迁,禁养区外的养殖场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建立畜禽粪便收集站,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减少养殖业造成的面源污染。
7 修建生态沟渠和生态多塘系统
将无法接入污水管网的生活污水和农业尾水直接引入生态多塘,经生态多塘进化后再排入洱海。
8 建立河道管理人员巡查制度
喜洲镇32名河道管理人员每天对所管理河道的取水口、排污口封堵情况及用水管控情况进行巡查,定期对河道的垃圾死亡水草进行打捞保洁。
自河长制推行半年以来,喜洲镇采取以上措施,效果明显。全镇再无占用河道,占用滩地,私搭乱建的现象发生,原来主要入湖河道的入湖口水质为三类水质,现已提升到二类水质,河道不再有断流现象,入湖清水总量明显增加。河道两岸再无垃圾和畜禽粪便的堆放,干净整洁。形成了一种“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自然景观。洱海水质明显改善,二类水质时期比往年延长,洱海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然而洱海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因此全面推行河长制既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也是做好洱海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只有把河长制落到实处,才能把河湖管好,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着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格局。
“洱海清,大理兴”。作为大理的母亲湖,洱海一直以来就是大理人民的水源地,是大理人民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是大理吸引游客、发展经济最宝贵的资源。今天的保护是为了明天的发展,全面推行河长制,保护好、治理好洱海,既是大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大理人民包括所有来大理旅游的每一位游客义不容辞的责任。保护洱海、人人有责,相信通过大家的不断努力,就一定能把洱海保护好,让“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自然美景永驻人间。
(作者单位:671004云南省大理市喜洲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组)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