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衔接研究

2017-12-08 09:04娄庆果
农民致富之友 2017年22期
关键词:桐梓县保障制度督查

娄庆果

为了使得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是我国现阶段扶贫工作的重要制度安排。当前为确保此项制度精神能够有效实践,贵州省桐梓县做出了一系列制度实施方案,从桐梓县基本情况及贫困现状出发,根据中央、省、市精神,桐梓县拟建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各项脱贫目标,从医疗、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来落实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最大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求,旨在提高当地居民生活水平以及基本生活保障。

1 桐梓县基本情况以及贫困现状分析

桐梓地处贵州北大门,属革命老区和乌蒙山片区县,是川渝南下和云贵北上的交通要道,素有“川黔锁钥”“黔北门户”之称。桐梓县属于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地区,沟壑纵横,多高山和陡坡,自然环境较差,加上地理区位的影响,使得自身管理区域呈现出分散化的特点,致使各项生产环节的操作无法连续性进行,影响经济发展,从而影响社会基础设施建设。离省会城市较远(贵州最北面)、水利设施建设有待完善、农村有的住房较差、边远地区供电设施建设不足等诸多因素也使得桐梓县产生现阶段的贫困现状。

全县实际贫困村较多,随着国家和地方政府各项扶贫政策及生活保障制度的落实,已取得了一定的扶贫效果,目前的现状,据相关资料统计分析,贫困户17229户55981人,已脱贫10191户38911人,现有贫困户7038户17070人,贫困发生率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桐梓县贫困特点为贫困范围较广,实际贫困人口数较多,贫困程度较深。贫困程度较深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县内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弱,但是近些年来村集体经济建设情况逐步转好。此外县内实际受教育程度较低,加上因病导致贫困的人口也占据一定比重。

2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概述

当前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于“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进行积极实践,根据桐梓县实际贫困人口动态建立相应识别机制,健全“两项制度”衔接监测管理机制,明确脱贫攻坚政策的各项要求,确保贫困人群的基本生活有保障,努力提高实际收入和自身经济发展能力。以解决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扩大医疗卫生、教育、生产的范围,致力于贫困人群脱贫致富,使得桐梓县地区经济发展更加稳定,适应和构建谐社会的要求。“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工作需要坚持应保尽保、应扶尽扶的基本原则;践行分级负责、分类引导的原则;落实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

3 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衔接的具体举措过程探析

3.1 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走访调查分析桐梓县实际低收入人口的总体数量,了解桐梓县农村贫困的整体现状。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政策制度、管理工作、扶贫对象等内容的衔接,建立动态化识别机制、管理机制、帮扶机制等举措,全面提高“两项制度”衔接后的实际效率。

3.2 工作范围

桐梓县实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实际工作范围为全县25个乡(镇、街道)所在村(社区)群众。将各个行政村实际贫困信息完整的录入到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有系统分配出贫困区人口规模。根据国家贫困户人均纯收入标准,对脱贫目标进行明确需要,使得脱贫人口人均收入超过脱贫标准线,需要达到3146元以上。日常生活能够满足。在固定时间需要对脱贫情况进行核实,而后在镇村进行公示。

3.3 扶贫对象

全县贫困发生率从2014年10.6%降至现在的2.65%。其中主要包括家庭年人均收入未达到当地最低生产保障标准、疾病、伤残导致劳动能力丧失、自然恶劣条件的影响而造成的低保对象。“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需要動态性确定扶贫对象,坚持常年性扶持,并且定期开展走访,掌握扶贫情况的动态变化过程。

3.4 工作主要环节

桐梓县相关部门需要成立“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机构,让贫困的群众能够认识到“两项制度”衔接带来的实际影响。贫困人群需要对自身情况向村委会进行申请,而后展开小组民主评议,对申请农户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如果条件符合将其纳入的贫困帮扶农户名单当中。

3.5 加强组织领导政策

目前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一项长期性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实际工作范围广,任务重,所以需要组织各个部门建立联合工作小组,对管辖区域内展开各项工作。桐梓县已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县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专设脱贫攻坚办公室,统揽全县脱贫攻坚大局。在各个乡镇组建工作机构,明确实际责任,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衔接工作能够正常有序开展。并且需要对基层工作人员定期展开培训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实际业务能力,使得两项制度衔接工作能够有序开展。

3.6 加强指导和监督工作

相关领导小组需要对两项制度衔接工作进度进行指导督查,对于衔接工作中存在较大问题的乡镇需要给予指导,确保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成效能够有效提升。由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的脱贫攻坚巡视组和督查组,对脱贫工作进行分类、定点、定量、定性督查,提高督查问责的实效性。目前我县督查问责制度也取得了一定成果,巡视督查150余次,立案8件、召回干部33人、问责28人、处分45人,更好的推动了脱贫工作的开展。

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衔接是一项长期性工作,相关领导部门需要从当地实际贫困情况出发,找寻扶贫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综合问题,加强指导和监督,使得扶贫工作能够有效开展,“两项制度”衔接的重要价值能全面突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与根本利益。

(作者单位:563200中共桐梓县委党校)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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