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大数据发展情况

2017-12-06 10:00
农业工程技术·农业信息化 2017年10期
关键词:山东省农业服务

近年来,随着山东省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加速和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各级农业部门对农业大数据重要性认识不断提高,各新型经营主体利用数据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强化,推动了农业大数据的发展和运用。现将山东省农业大数据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行工作基础

各地经历了从单纯注重硬件基础建设到信息资源和信息系统建设并重,从单纯政务应用向生产经营服务领域拓展,从政府单项投资向政府引导、多元投入的方向转变,为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奠定了较好基础。

目前,全省35个较大农产品批发市场、部分农产品主产区定期向省农业信息中心报送价格信息,在整合有关单位业务数据的基础上,我厅已经初步建立了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投入品,“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农业统计、实用技术、质量标准、涉农法律法规、农业专家、农业影视和龙头企业等20多个数据库,数据内容包括文本、图片、音视频等多种格式,数据记录300多万条,数据容量已经达到 20TB。

部分县市也开展了农业大数据运用的探索。如昌邑、诸城等建立了测土配方、科技服务等农业数据的采集系统和查询应用系统,方便了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民的使用,服务了农业生产。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顶层设计。我厅围绕农业大数据在农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中的实际应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论证完成了《山东省推进农业大数据运用实施方案(2016-2020年)》,方案已获省政府批复,并以省农业厅名义印发各市人民政府执行;省政府要求通过实施《方案》,到2020年,制定和出台六大类36项地方农业大数据标准;建设40个县级农业大数据应用示范基地和60个农业大数据采集重点县;建成“山东省农业大数据交换管理中心”,实现各农业专业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各农业专业大数据的共建共享和省市县一站式服务,开始面向全省提供农业大数据的跨专业查询服务、可视化决策服务以及跨专业的实时数据集成服务。

(二)细化工作措施。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厅出台了《山东省农业厅“农业云”建设实施方案》,通过建设“农业云”的十个数据大平台,N个业务数据系统,将全省种植业、经管、畜牧、农机等方面大数据,统一汇总管理,推动农业大数据资源共享,促进互联互通。实现全省农业农村情况的家底清,对农村经济的决策准,对农业生产的调度灵。

我们紧紧围绕农业大数据和“农业云”建设的主要目标,提出了详实的工作措施。一是成立山东省农业厅“农业云”建设领导小组和山东省农业大数据专家委员会。“农业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厅长担任,分管厅长任副组长,有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厅“农业云”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和组织协调。农业大数据专家委员会由国内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委员会由省农业厅聘请专家并组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业大数据研究、指导、咨询、评估、论证等工作。二是拟组建“山东省农业大数据管理中心”。依托云计算技术,通过基础软硬件资源整合和架构重建,实现资源的统一管理、按需分配、综合利用。形成上下联动、覆盖全面的农业农村大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开放获取、快速访问。山东省农业大数据管理中心将成为统一规范的山东省农业农村经济的基础数据存储中心、为农业农村经济服务的技术数据支撑中心、为政府决策服务的分析数据应用中心,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数据开放。三是加强运维管理。明确山东省农业大数据管理中心是“农业云”的具体管理单位,负责全省农业大数据的整合部署、汇总集成、存储管理、共享交换、调配应用;各处室、单位围绕本行业、本领域重点业务工作,搞好各自业务数据系统规划设计,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存储、应用信息系统,并对已建成的业务数据应用信息系统进行规范运维管理。

(三)数据中心建设起步。我们按照“农业云”的总体要求,对厅现有的数据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全面采用云计算架构,在计算能力、稳定性、可扩展性等方面大幅提升,数据存储和运算能力显著加强,能适应未来大数据并发访问和分析服务的基本需求。以应急调度指挥、政务信息服务、农业地理信息服务、农业科技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精准农业生产服务、农业咨询信息服务、农业机械综合服务和畜牧兽医综合服务等应用为主要建设内容,整合或新建十大平台。目前,已经建成拥有7台云主机及近100TB存储能力的云服务器集群,具有万亿次计算能力。

总的看,我省农业大数据发展开始起步,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均有一定程度的应用,大数据的作用初步显现,但距离大数据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有较大差距,存在着认识不足、顶层设计缺失、采集机制不健全、基础设施薄弱、技术支撑能力不强、深度应用滞后等一系列问题,亟需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强化推进措施,扎实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

三、下步工作思路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推进农业大数据运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山东省农业厅“农业云”建设实施方案》精神,加快农业专业数据的有效整合、融合和应用服务,全面及时地掌握农业生产信息和市场动态变化趋势,提升对农业生产、经营的预测预警能力和农业管理的科学决策水平,提高农业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

(一)积极推进农业大数据运用。按照方案要求,以农业需求为导向,完善大数据的管理,规范大数据采集,推动大数据的应用,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组建“山东省农业大数据交换管理中心”。立足实际,实施七大行动,包括数据信息资源开放共享行动、數据信息资源统筹发展行动、精准农业应用创新行动、农业电子商务应用创新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应用创新行动、农村信息服务应用创新行动和农业大数据应用示范行动等,进一步完善省级数据的汇聚、分析、应用能力。提高县、乡、村利用农业数据资源能力。

(二)大力推动“农业云”建设。目前,“农业云”建设方案已印发执行。2017 年内,结合云应用上线的情况,统筹建设云基础设施计算池、存储池、网络池等;基本建成“农业云”平台服务模型;基本搭建云数据服务模型框架,逐步丰富资源服务功能。应用方面,结合“十三五”规划新建和升级项目,按照急用先建、先易后难的实施策略, 今年内完成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山东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平台和山东省农业地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实现数据录入、成果查询、平稳运行。2017年内编制1-2项农业大数据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制定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明晰数据管理及共享的义务和权利。2018年完成其他平台建设,最终实现十大平台的相互融合,为省农业厅等决策提供可视化服务、可靠数据支持。

(三)切实做好农业农村大数据试点。按照农业部《农业农村大数据试点方案》要求,立足大蒜产业发展实际,选择有工作基础的地区进行试点,建立完善的大蒜数据采集、数据分析和数据服务机制,以农业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大数据技术在大蒜全产业链各环节的集成应用,对海量数据进行分析挖掘,实现决策的智能化、精确化和科学化。2017年内选择1-2个县,选择县域内所有种植大户、贸易商、冷库、批发市场、出口加工企业等,对大蒜(鲜蒜、保鲜蒜、蒜米、蒜片、蒜制品等,蒜薹)的全产业链信息,包括种植面积、交易、库存、消费、出口、成本收益等,采用数据上报、数据共享、数据抓取等形式获取海量数据,并实现产业链跟踪。

(四)探索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融合的路径、模式与经验。搭建山东省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充分整合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农业科教系统各单位,及有关农业经营主体等相关数据信息,实现部、省、市、县、乡五级互联互通、业务联动。应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远程视频、热线呼叫中心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将其应用和贯穿于农业科教工作的全过程,实现管理者与科技专家、科技专家与基层农技人员、基层农技人员与农民、农民与农业产业间的交流互动。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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