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长明
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教育
赵长明
警察职业道德,简单来说就是警察在实际工作中所应具备的道德规范,以及根据此类道德规范所进行的工作实践。警察作为国家的公器,是一个非常特别的组织机构,其基础是国家权力,其行为也代表着国家权力,因此其职业道德从本质上来说应该是“权力道德”。由此可见,在我国当前市场经济形势下,如何加强警察这个特殊群体的职业道德教育,事关重大,意义深远。
市场经济 人民警察 职业道德教育
每个行业都有每个行业所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警察也不例外,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者,警察必须严格按照警察职业道德的规范和原则,执行国家公共权力。而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和原则,追根究底其实是我国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在警察这个职业中的具体表现,并且是人们对警察行为产生评价的标准。
相对来说,我国大部分警察都能根据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认真行使维护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责,为维护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家的稳定和民族的团结付出了巨大的努力。第一,警察的首要责任就是维护社会稳定,因为只有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下,经济才能顺利发展,社会才能发展、进步,人们才能安居乐业,民族才能团结稳定,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才能快速发展;第二,警察的第二职责是做好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消除违法行为,将各种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为人民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第三,以人民的满意为最高准则,坚决贯彻以人为本,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障人民的权利不受侵害。积极推进公安系统的行政改革,切实为人民做实事,急群众所急,处理好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实现警民团结如一家人,从而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添砖加瓦。
然而,当前我国警察行业中仍有一部分人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具体工作中仍存在破坏警民关系的行为,这表明我国警察的职业道德建设仍存在很大的进步空间,并需切实采取措施,提升警察职业道德。
(一)道德规范体系建构还不够完善
自新中国建立至今,我国一直在不断地完善与警察行为有关的规范、制度,事实也证明,此类规范和制度强有力地保障了公安机关执法行为的公正廉明。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当前此类规范还存在不足之处,仍需进一步完善:第一,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不够系统。目前我国既有的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标准,其约束力不够强,并且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进一步完善这个体系的有关规定,使其形成一个系统的约束体系。第二,现有的职业道德规范针对性不强,且其实际操作性差,最主要的是没有与警察的经济待遇和政治升迁紧密联系起来,这就导致现有规范无法形成强有力的约束力,形式化相当严重,且无法形成长期约束,当前普遍存在的现象就是发现问题开个会解决了,而没有痛定思痛,采取强有力的预防措施,形成有效的预防机制。
(二)监督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
当前我国宪法以及法律中虽然颁布了一些具体条例来监督、约束警察行为,但此类监督条例还存在很多不足。第一,警务督察制度的落实还需进一步加强。自1997年我国建立警务督察制度,该制度至今已走过了二十个年头,其工作成果有目共睹——服务态度逐步改善,执法行为变得更加强有力。然而,其中存在的问题也值得我们正视,那就是监督工作落实不到位,表面化、形式化严重。警务督察制度是在公安机关内部实行的一种监督制度,主要就是为了监督警察的行为,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处理。但正是由于这是一种内部监督制度,因而有些督察人员在发现了不良行为后,往往碍于情面,予以从轻处罚,甚至是隐瞒不报,躲避处罚,这就导致警务督察制度流于形式,无法真正发挥监督作用。第二,外部舆论监督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国各部门、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监督作用虽然比以前有了较大进步,然而作为外部监督力量,其能发挥作用的深度和广度是远远不够的,对于那些涉及法制、民生的问题,仍需进一步充分发挥外部监督的舆论作用。
(三)职业道德教育不够深入
当前,我国公安机关的职业道德教育不够深入,仍有很大进步空空间:第一,要以启迪为主,想方设法激发民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了不耽误民警的日常工作,公安机关在发现问题时通常采取开会的形式,以灌输教育代替思想启迪,这就导致民警无法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主动加以改善。第二,没有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我们经常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这正说明人们的向善心理和对进步的不断追求。因此,公安机关一旦发现优秀人物和优秀事迹,应采取多元化的形式,像巡回报告、录制成影像资料等,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做好榜样的宣传工作。然而,当前这些非常有效的宣传形式并没有被很好的利用,传统的开会形式和文件传达模式仍是当前职业道德教育的主要方式,民警无法感知榜样的力量,无法从内心深入接受职业道德教育。
(一)完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通常来说,职业道德观的形成,都是从他律到自律,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警察职业道德也不例外。因此,当前我国要想提高警察道德,首先必须加强与其有关的法制建设,构建成熟的规范体系,从而以法制、制度等外部力量,形成对警察强有力的约束,长此以往,必然能提升警察的职业道德水平。第一,采取从上而下的策略,从管理者入手,建立领导责任制。如果管理者的管理工作做得到位、严格、高效,那么其具体执行人必然也会执法严格、工作效率高。因此,建立领导责任制,在道德规范中加入领导的责任,以责任状、责任报告等方式,一旦出现问题,实行责任倒查,从下往上,层层检查,从而明确责任人,同时领导也需对问题予以负责,承担管理失职的责任。这种做法不但可促使管理者严格要求自己,还能充分发挥领导的表率和模范作用。第二,细化警务工作规范,将要求落到细节。职业道德规范不应该是又大有空的,而应该是详细、具体的,应该是能与工作中的每个环节相对应的。因此,细化的警务工作规范,则非常便于警察在实际工作中予以对照,并加以贯彻执行,从基本的用语、态度,到具体的工作处理,如警务工作规范中能有详细的规定,那么警民关系必将和谐、融洽,警察工作的开展必将更有成效。
(二)强化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行为的监督
1、完善内部监督
当前,我国公安系统内部也设有纪检、监察部门,以形成对公安系统的有效监督、约束。因此,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进一步发展,离不开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机制的作用。首先,内部监督要严格、持久开展,要保持对警察执法工作的全面监督,做到一旦有反馈要立即处理,一旦有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一旦做出处理意见要严格执行,从而树立警察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第二,建立一支作风严明、工作高效的监察队伍,确保监督人员业务素质水平高、思想品质硬,从而充分发挥监察部门的内部监督作用。
2、完善外部监督
国家机关和社会各界也应做好做公安机关的外部监督工作。当前,我国公安机关的外部监督仍需进一步完善:第一,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群众有权监督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因此,公安机关应实行警务公开,保持具体执法工作的透明化,从而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像有些公安机关所推行的“警务开放日”等,不但能打破公安机关以往的神秘形象,使人民群众对警察工作有一个具体了解,还能调动人民群众发挥监督作用的积极性。第二,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一旦发生重大事件,公安机关可根据具体情况,授权新闻媒体报道事件真相,并对报道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予以严格要求,同时,新闻媒体也应注意把握好尺度,注意舆论导向问题,以避免群众情绪受到不法人员的煽动,出现不良作用。
(三)强化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
1、加强警察学院学校教育
加强警察学院的学校教育,从源头上做好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工作。第一,警察学院应做到课程设计的科学、合理。在具体课程设置上,应通过警察伦理学、警察廉政概论等,引导未来的警察们树立科学的道德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养成自觉遵守警察职业道德的习惯。第二,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式,加强警察职业道德教育。警察学院可实行普通教育与特例教育相结合的教学方法,通过邀请模范代表来现身说法,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第三,组建一支专业性强、思想素质高的师资队伍。学生本是一张白纸,而教师则是蓝图的直接勾画者。因此,警察学院在教师的配置上,既要考虑到教师的专业水平,还要具体考察其政治思想水平的高低,择优选取两者都突出的教师来警察学院任教。此外,学院也应采取定期考核、基层锻炼等方式,不断提升教师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
2、加强人民警察在职教育
警察学院的学校教育是有时间限制的,而在职教育则不受时间限制,因此,警察道德教育必须长期、持续不断地开展。第一,将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有机结合。一方面,必须全面提高公安系统的职业道德水平,通过在警察队伍中实行普遍、系统的思想道德教育,提升整个警察队伍的思想道德水平。另一方面,职业道德教育需根据每位警员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灵活机动地实行职业道德教育。第二,实行理论教育与事实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推进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发展。在理论教育方面,除了基础理论的学习,还要将爱国主义等与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有机结合,从而在思想、认识水平上提高警察职业道德。在事实教育方面,可通过参观、报告、心理疏导等多元化、多样化的方式,通过事实、真实人物,使教育活动的说服力更强。此外,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教育作用,将腐败等反面事例作为教育素材,在警察队伍中展开自检,也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式。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警察队伍中的新情况层出不穷,而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权力的具体执行者,其行为代表的是国家权力,因此,必须加强警察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警察队伍的约束,从而建立更加和谐的警民关系,维护我国社会的安定。警察职业道德教育的推行,其方式、方法是多元的,除了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的作用,还可通过警务公开、模范的示范作用等,提高我国警察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
[1]赵长明.法治理念下新时代刑警队伍人才流失问题研究[J].福建质量管理,2016(05).
[2]赵长明.法家法治思想及其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启示[J].陕西教育(高教),2015(09).
[3]赵长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公安法学教育目标定位[J].山海经,2016(03).
(作者单位: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本文系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研究》20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