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香玲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 太原 030031
依托大数据进行基层社会治理*
刘香玲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 太原 030031
“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公民表达情绪的渠道更便捷,加上身份隐匿化及海量数据信息,对基层治理的领域及方式提出了更大的挑战。本文分析了“互联网+”时代背景对基层治理的挑战,考察了太原市若干社区的基层治理实践。希望通过互联网拓宽居民参与基层事务途径,建立纠纷排查、预防、解决的大数据平台,实现社会组织与社区自治主体的信息共享等途径,让大数据助力基层治理转型升级。
“互联网+”时代背景;大数据;基层社会治理
“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公民表达情绪的渠道更便捷,加上身份隐匿化及海量数据信息,对基层治理的领域及方式提出了更大的挑战。一般而言,互联网时代对基层社会治理提出如下挑战:一是“互联网+”时代背景对基层治理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社区在服务平台的设置上综合考虑与基层政府、社会组织、社区居民、其他社区之间的关系,改变各组织之间协同性较差的现状,实现信息共享。社区服务平台搭建之后,在社区对居民的服务模块设置上,要求社区将现代信息技术与社区治理内容有机结合,要求模块内容适应社区人员流动性大、利益需求多样化的现实,提升居民的归属感及对基层事务的参与度。
二是“互联网+”时代背景对基层社区居民的参与水平有较高要求。而老年人作为基层自治活动的重要参与主体,信息技术水平较低,很难适应信息时代社区治理技术的更新。
三是如何实现居民数据共享与保护居民隐私之间的平衡?在基层社区治理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大量的居民个人信息的采集和分析,而大数据时代又要求各组织之间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如何在数据共享与保护个人隐私之间做到平衡是“互联网+”时代背景对基层治理的又一挑战。
(一)基层治理实践
本研究选取了太原市杏花岭区涧河街道同煦苑社区、平阳路街道南环社区、坞城路街道师范街社区等有代表性的社区通过个别访谈、档案资料调取、专题讲座、纠纷咨询等方法来进行实证研究。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自2016-2017年对这3个社区的调研结果。
南环社区人口老龄化现象较为严重,社区活动的参与主体以老年人为主,而老年人参与较多的是听取讲座、保护环境卫生、参与治安巡逻等,对社区公共事务民主管理及调解矛盾纠纷的参与不够。另外,社区人口成分混杂,居民需求多样化,而社区工作人员人手较紧张、活动场所较为陈旧狭窄。南环社区所面临的不仅是要解决某个具体问题,而且上升到了各项工作、各类数据的综合处理与运用,这需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收集社区治理问题产生的数据,并进行科学有效的分析,从而有效解决社区问题。
师范街社区在居民咨询方面走在前列,与律师事务所、法律院校、心理咨询中心建立了日常的工作联系,由专业人士定期解答居民的法律问题。在“社区居民案例咨询登记表”中,不仅有来访者基本信息、咨询方式、咨询老师、来访者问题等栏目的设置,而且会对来访者进行回访,从而明确来访者满意度及社区居民纠纷的集中点,将纠纷控制在萌芽阶段。存在的不足是,每次社区活动参与人数为十几人,且参与者往往为离退休人员、下岗待业人员等,年轻人对社区事务参与热情不高。
(二)基层治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文本资料的分析,结合作者调研的基层社区治理实践,我们发现太原市基层治理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障碍。
1.基层治理理念亟待更新
在推动智慧社区建设中,许多社区仍然沿用传统的显政绩和维稳思维,不希望、不习惯民众的参与,依靠技术只是为了协助政府进行社区管理,而不是以技术助推社区服务的转型,未能将基层治理实践与基层民众的实际需求有机结合起来;面对居民需求的多样化及社区事务的繁杂焦头烂额,未能依托大数据将网络平台与传统治理手段有机结合。
另一是,4月24日中午,午餐后,我们在埃里斯塔市中心步行街散步观光,只见有披着披肩的一男一女青年肃立在一处房前,我们的第一反应是宗教徒在募捐吧,问陪同我们的巴兹尔先生,“这不是宗教徒募捐行为,‘5·9’胜利日快到了,每年这个日子之前之后一个月当地中学生有一项活动,在卫国战争时获得英雄称号的战士旧居前站岗纪念,以示对英雄的怀念,对光荣传统的尊重,一次2人,一小时换岗一次。”巴兹尔还说:“当年我当中学生时也参加过这项活动!”听到此回答,我提议赶快返回照相留念。我在想不忘历史、永怀先烈的传统,真是值得学习,记住英雄、不忘历史,从娃娃抓起,多好啊!
2.社区活动经费缺乏
社区活动经费缺乏,活动场所有限。尤其是老城区社区,社区办公及服务用房等基础设施远远不能满足社区治理需求,很多社区活动只能在狭窄、破旧的社区办公室甚至露天开展,再加上没有集体经济支撑,社区财政收入非常缺乏,大型活动没有足够的经费支持,成为制约社区活动开展的瓶颈。
3.未能区分不同群体提出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社区居民的社会经济地位分化较大,既有大学教授、高级白领,又有下岗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现有的基层社区治理未能区分不同群体进行针对性的公共服务与治理措施。很多社区在组织活动时沿着运动式治理的道路,很多活动开始浩浩荡荡、声势浩大,活动过程有记录、有录像,但对活动后基层群众反映的社会问题往往关注不够、缺乏跟踪回访。社区居委会虽为自治组织,主要任务本应是发展居民自治,但却承担了上级政府下派的大量行政事务,没有精力和动力去发展基层居民自治。
4.对互联网及大数据的运用还处于初级阶段
社区的智能化投入经费不足,数字化社区、智慧社区等仅仅停留在社区办公上,居民与社区互动或居民与居民互动的平台条件十分有限,沟通渠道不畅通。基层自治组织与基层社会组织之间没有实现有效的信息资源共享。各部门间信息系统各自独立,相互封闭,未能进行常规的信息交流与互通,未能充分利用大数据带来的便利。有的社区根本没有信息服务平台等互联网技术的运用;有的社区即便开通,也存在更新不及时、服务内容滞后等现象。另外,根据笔者对调研社区的走访了解,社区的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高中以下文化水平,信息化水平十分有限,专业的网络、信息技术人才匮乏。
5.企业、社会组织等基层共治主体的发育状况并不理想
企业、社会组织、科研机构及高校都是基层社区治理中的重要力量。传统社区治理模式下,对企业、社会组织的力量重视不够,即使有些社区建设有企业、社会组织的参与,但发挥的作用往往只是临时性或者碎片式的;多数社区仅有文娱性社区组织,并未对社区治理起到实质性监督作用;科研机构及高校参与社区治理基于自身条件的局限一般也是片段式的,未能形成常规合作治理模式。
大数据的收集整理和资源的共享利用,可以为处在治理困局中的基层治理提供一种全新的思路。
(一)借助互联网拓宽居民参与基层事务途径
1.社区服务平台的搭建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在智慧式协商模式下,社区需搭建“社区服务平台”,且处理好社区自治主体与社区居民、基层政府、社会组织及其他社区之间的关系。在利用网络工具进行社区治理过程中,应避免分散建设、注重统筹规划,将社区内的服务、决策、信息公示、国家政策、养老等全方位地统筹于社区的网络系统构建中。从社区服务居民的角度,可以考虑以下服务模块的设置,如下图1所示。
在平台的搭建方面,考虑到居民的接受程度,尽量用浅显的语言表述相应的服务模块,并在平台搭建之初做好宣传教育,让信息便捷惠及普通民众。将基层社区对网络的运用从信息“发布”“查询”走向“办事”,着重解决居民的实际问题。
图1
2.提高不同参与主体的信息化、法治化水平
社区信息化建设并非单纯地购买一些硬件和软件就大功告成了,是要通过人的因素将这些软件和硬件根据社区的实际需要应用到实际工作中。这就需要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信息技术水平,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
笔者所在的高校与社区合作的普法宣传,为了提高宣传的实效,我们区分不同对象实施分类普法机制。比如,针对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居民,设计不同的普法内容。对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普法应以宪法精神、法治理念的培育为主要内容;对社区工作人员的普法应以诉讼法、调解技巧、纠纷处置方法为主要内容;对居民的普法应以合法处理纠纷为基点,侧重证据收集、诉讼程序及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纠纷处理等。
3.拓宽居民参与社区事务渠道
对基层民众而言,影响公共决策的前提是了解决策内容,这就需要赋予和保障民众的知情权。针对缺少时间参与社区事务、整天忙于工作生活的年轻居民,社区应借助网站、网络交流工具(微信、QQ、电子邮件)、手机APP等信息技术为社区居民提供多种便捷化参与方式。基层社区工作人员要定期通过发放问卷资料、网上征集意见等形式,通过对社区公告、社区动态等信息发布模块大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及时了解居民需求。此外,充分发挥居民意见反馈、诉求处理、工作评价等模块的功能,畅通居民在线表达意见和参与社区事务的途径。而针对离退休人员、下岗待业人员等空闲时间较多的社区事务积极参与者,应侧重发挥传统参与社区事务渠道,注重纠纷解决的实效性。
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如扶贫物资、高龄津贴的发放,通过大数据平台中的数据碰撞和推送服务,使社区的相关利益主体能如期领取相关物资、津贴,将相关群体的生活状况、收入情况及时录入数据系统,并进行实时的数据更新,同时赋予其他居民通过实地和网络途径的知情权和异议权,避免遗漏和冒领,实现精准扶贫。
(二)建立纠纷排查、预防、解决的大数据平台
建立智能纠纷解决大数据平台,实时收集纠纷从发生、发展趋势到调解、仲裁、诉讼的解决过程及纠纷各方的基层情况,进入纠纷解决大数据存储,为纠纷解决及预防提供长期的跟踪数据。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纠纷排查、预防、解决的新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纠纷解决的“线上”与“线下”深度融合。
实行“台账制度”。基层治理工作人员要对每一次纠纷的处理过程及事后跟踪情况及时记录并定期反馈这些信息,以便检验并不断修正治理策略和方法,做好纠纷解决后的跟踪、回访工作。
(三)实现社会组织与社区自治主体的信息共享
在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可以根据居民需求将社区活动分为若干模块,并按不同的模块寻求有专长的企业、社会组织进行合作,增强社区对基层社会需求的回应能力。比如,委托专业的科技企业设计本社区的网络公示交流平台和微信公众号;与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共建社区助残养老服务系统及中心。
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70.2万个,比上年增长6.0%;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763.7万人,比上年增长3.9%。接收各类社会捐赠786.7亿元[1]。“借社会组织之力,实现社区共治”是突破基层治理困局的途径之一。
专业性的社会组织可以弥补基层自治主体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不足,实现服务的专业化[2]。另外,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可以弥补经费不足的现象。
基层社区掌握着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居民日常支出等相关数据。如果基层社区在保护居民隐私的前提下能做到与基层社会组织的数据共享,打破“数据壁垒”,则可实现社会组织更好的服务于民,解决基层发展与人民生活难题。
[1]2016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Z].民政部,2017-8-3.
[2]Christoph Demers,Laura Sylvester.MotherWoman and the Massachusetts Pregnant Workers Fairness Act:The Role of Community Organizations in Education and Outreach for State Employment Laws(2016)[J].School of Public Policy Capstones.http://scholarworks.umass.edu/cppa_capstones/45.
*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3YJAZH138),山西大学商务学院院级科研基金项目(2016019)。
D630
A
2095-4379-(2017)34-0026-03
刘香玲(1981-),女,山西灵丘人,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法律系,讲师,研究方向:诉讼法、纠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