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远+王付海
摘要:我国农业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随着农业市场化和农村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传统农业经营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化的要求,农业经营模式到了必须升级的境地。传统农业是以个体小规模经营模式为主,由于经营主体的零散性,农户的经营策略以个体理性为出发点,经过农户与农户之间及农户与企业之间的相互博弈,得到的结果对于整个社会集体来说反而造成了集体效率的损失。基于博弈论的视角从农业生产、销售2个最基本的环节具体分析个体小规模经营的弊端,论证农业经营模式由个体小规模向集体适度规模,由个体理性向集体理性过渡的合理性。
关键词:农业;经营方式;现代化;个体理性;集体理性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2-1302(2017)20-0345-03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经济正从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转变,农业的发展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何在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实现农业升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我国农业进行改革所面临的最基本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以家庭联产承包制的个体小规模经营方式为主,在改革初期这种经营模式极大地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为国民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种以个体小规模为主的经营模式的弊端开始显露,规模较小,产权不明确等一系列问题逐渐成为制约中国农业现代化升级的重要因素。中国农业要实现现代化经营,不仅要在技术上实现农业的机械化,更要在组织模式上实现高效率的适度规模化。在着力强化物质装备和技术支撑的基础上,构建现代农业经营模式的集体化、规模化、产业化。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业成为充满希望的朝阳产业。农业经营模式升级的中心目标在于不仅要不断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更要保持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扩大农民在分享经济改革带来红利上的占比。我国现有的农业经营模式是以个体小规模经营为主,如何从这种个体小规模经营的传统模式转化为集体适度规模经营的现代模式一直是我国学者研究的重中之重。本试验从博弈论的视角阐释了由传统经营模式向现代经营模式、由个体小规模向集体适度规模、由个体理性向集体理性转变的合理性,同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对我国农业经营模式转型具有创新性的对策建议。
1 文献综述
农业现代化不仅是农业生产技术的现代化,更是农业组织经营模式的现代化。如何升级农业经营模式,释放农业的新活力,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是农业走向现代化的最主要问题,也是农业进行改革的基础。国内学者对农业经营模式的研究主要围绕农业经营的规模化展开。夏金梅在对英国、美国、荷兰等3个发达国家的农业经营模式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我国政府在农业现代化的道路上需要健全农业政策与制度支持体系,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提高组织化程度[1];杨晗等通过对四川省成都市出现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主体的跟踪调查,提出农民处于产业链利润分享的弱势地位,且在现有条件下农业的规模效应并不明显,中国农业如果想要与国际接轨,就需要在规模经营的基础上,引入有效的激励措施[2];高鹏等从资本、劳动力、土地3个方面进行阐释,提出土地流转是农业经营模式的优化路径[3];董亚珍在对现行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模式进行评析的基础上,提出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是转变农业经营模式的重要途径,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4];李冰等基于鄂豫2地485个样本农户的调查数据分析,认为专业化合作模式对农户的家庭收入提高有显著作用,应该通过实现农业生产的适度规模化,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进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农民收入水平[5];危华英在对土地经营流转方式进行剖析的基础上,提出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经之路[6];韩庆龄通过对江汉平原P村进行个案分析,依据对土地的依赖程度不同,把农民进行分类,最终得出以新三代家庭为载体的大户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更加符合现代农村的实际情况,符合现阶段农民的利益[7]。目前已有的研究大多以农业的规模经营为分析重点,侧重对刚出现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进行探讨。通过国内学者的不斷研究,学术界已经形成了基本统一的共识,农业的现代化道路应以畅通土地流转为路径,实现适度规模经营为目标。虽然就农业经营模式的研究国内学者有统一的共识,但是对农业经营模式由个体小规模经营向集体适度规模经营内在机理的研究还存在空白。本研究以博弈论为视角,从农业的生产和销售两大环节出现的具体问题进行剖析,解决现代化农业经营模式由个体理性向集体理性过渡的合理性问题。
2 农业生产环节问题的博弈论分析
在个体小规模经营模式下,个体理性下作出的对个人来说高效益的决策,从整个社会效益来说往往是低效率的。现在农业生产环节的问题主要在于农产品生产的安全性和生产的盲目性。经营模式得以产生是要帮助1个经济中的行为人去解决他们所面对的某些反复出现的问题,农业现代化经营模式的升级是自然状态下农户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一套高效且兼顾公平的经营模式可以打破农业生产环节的博弈困境,使农户走向合作,由个体的片面理性向集体的全面理性过渡。
2.1 个体小规模经营下产品生产安全问题的囚徒困境
2.1.1 农户在农产品生产的安全性问题上很容易陷入生产的囚徒困境 囚徒困境模型构建:假设1个经济系统中有甲和乙2个农户,其分别有2种策略,即合作与不合作(表1)。
其中,R表示双方都合作时的收益;P表示双方都不合作时的收益;T表示对方合作己方不合作的收益;S表示对方不合作己方合作的收益,T>R>P>S;2R>T+S。博弈中,(不合作,不合作)构成纳什均衡,即在这个社会中,个人理性选择导致最终的结局是囚徒困境。
通过构建的农户囚徒困境模型探讨农产品的安全问题,假设:第一,在个体小规模经营模式下,由于农业主体数量过多,政府对农产品管制在实施上存在技术上的难度,可以忽略不计。第二,在经济系统中的甲、乙2个农户都是理性人。甲、乙2个农户拥有的策略分别是违规生产与安全生产(表2)。endprint
吴淼等认为在无政府干预和农业个体小规模家庭分散经营模式下,经营者为了稳定家庭收入、获得更多利益片面追求农产品产量增加和成本节约,而不关心农产品的质量安全[8]。农户在生产过程中滥用化学药物(化肥、农药、兽药等),甚至包括某些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这在很大程度上严重危害到人类的健康,这就是农产品的违规生产。一方面,违规生产使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处于高风险状况中,另一方面违规生产却是农户之间相互博弈的必然结果。
从甲、乙农户的策略模式分析,如果甲选择安全生产,乙的最优策略是违规生产,获得T的个体最大收益;如果甲选择违规生产,乙的最优策略还是违规生产,获得P的个体最优收益。从甲的角度逆向思考,甲的策略选择也是如此,这就构成了纳什不均衡的非合作博弈。如果甲、乙都选择安全生产,那么在市场上他们获得的个体利益均为R,集体总利益为2R,相反,甲、乙都进行违规生产,他们在市场上获得的个体利益均为P,集体总利益为2P。由于2R>2P,进而可知,在个体小规模经营模式下,个体作出的最优策略对于整个集体来说是低效率的,效率损失为2(R-P)。
2.1.2 集体适度规模经营制度下农户囚徒困境的改进 在集体适度规模经营制度下,农产品安全问题所面临的囚徒困境可以得到改善,农业经营适度规模化可以有效减少经营主体的数量,政府可以有效地对农业生产进行管控,对违规生产实施有效治理。通过博弈的第三方(政府)实施惩罚,使得T 政府会对违规生产进行惩罚,那么农户进行违规生产的成本将会提高,违规生产得到的利益将会小于安全生产的利益,即T 2.2 个体小规模经营模式下生产盲目性的先动优势动态博弈分析 在个体小规模经营模式下,农户的生产具有明显的盲目性,一方面源于农户信息的闭塞性,另一方面也存在农户之间相互博弈的内在机理。在农户进行生产选择的过程中存在先动优势,但是在一个信息闭塞的市场上,这种先动优势将会变成集体劣势。 建立个体小规模经营模式下的生产动态博弈模型。假设:第一,在一个高度抽象的经济系统中,有甲、乙2位农户,且都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理性人。第二,在此经济系统中,甲、乙可以自由选择生产A、B这2种农产品。第三,在博弈开始的时点上可知,一人单独生产A可以得到T的收益,单独生产B可以得到R的收益,同时生产A可得到P的收益,同时生产B可得到S的收益,且T>R>P>S。 博弈过程如下,第一步,假设理性人甲基于利益最大化优先选择生产,甲的最优选择是生产收益最高的A产品;第二步,在理性人甲选择后,乙开始选择生产,这里有2种情况发生:第一种情况是在完全信息市场情况下,乙已经知道甲的选择,那么乙的最优选择是生产B产品,得到R的收益;第二种情况是在信息闭塞的市场情况下,乙不知道甲的选择,那么乙的最优策略是生产A产品,得到P的收益。 由于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先动优势,甲、乙2个农户都会选择占据先动优势来获取额外的利益。但是在个体小规模经营模式下,信息的闭塞性和农户解读信息的能力不足将会导致农户在选择策略上逆市场而动,同时选择(P,P)的组合,此时不论对个人还是集体来说,农户的策略都是低效率,效率损失为T+R-2P(表4)。 在集体适度规模经营模式下,一方面农户获取信息、解读信息的能力显著提升;另一方面在农产品市场竞争中会出现具有带动作用的龙头主体,他们在生产中占据了先动优势,实力较小的农业主体也承认他们这种优势。那么博弈会面临第一种完全信息市场的情况,从而选择(T,R)或(R,T)组合,集体利益达到最大化。 3 农户销售环节问题的博弈论分析 农户销售环节的主要问题是农产品的定价。在个体小规模经营模式下,农产品市场可以看成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从宏观层面考虑,农产品的价格由供给和需求的相互作用形成;从微观层面考虑,它是农户与工商企业之间价格上的竞争与反复博弈形成。 在农产品市場上存在3种状态:第一,市场达到出清,供给等于需求(Qs=Qd),此时农产品的价格为均衡价格。第二,市场上农产品的供给大于需求(Qs>Qd),由于供大于求,农产品价格将会向下波动,农产品的价格一般小于均衡价格Pe,由于此时处于买方市场,农产品的价格很大程度上在于农户之间的相互博弈形成。第三,市场上农产品的供给小于需求(Qs 第一种情况是当市场上农产品的供给等于需求(Qs=Qd)时,达到均衡状态,农产品的价格一般取决于上期农产品价格(P=P0),此时的价格为均衡价格。第二种情况是当市场上农产品的供给大于需求时(Qs>Qd),农产品的价格小于均衡价格Pe,此时农产品的价格取决于农户之间价格博弈。假设农户在面对市场供给过剩的情况下有降价和原价2种策略。如果甲乙同时降价,收益相等均为P,当两方均保持原价收益均为S,当一方降价,另一方保持原价,降价方收益为T,原价方收益为R,当甲乙两方作出相同策略的时候,由于销量相同,价高的策略组合收益效率高,当甲乙两方作出不同的策略选择时,由于处于买方市场,价格降低销量会提高,而价格保持不变的一方将会面临市场严重缩水的损失,因此,T>S>P>R。从甲农户的角度考虑,如果农户乙选择降价,甲的最优策略是降价,收益为P;如果乙选择保持原价,甲的最优策略还是降价,收益为T;从乙的角度考虑,最优策略同样是降价,从而甲乙达成(P,P)的策略组合。对于个体来说,甲乙两方均作出以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策略,但从农户群体来说,(S,S)的策略才符合集体理性,在这种情况下农户集体效率损失为2(S-P)。在个体小规模经营模式下,农户信息能力薄弱且规模较小,不存在农户之间的协商合作,农户面对供给过剩的市场状态,首选的策略往往是依靠降价来处理所面对的农产品滞销问题,但是农产品大多为生活必需品,价格弹性较弱,降价并不能带来销售数量的大幅度增加,农户往往因此造成巨大损失(表5)。
第三种情况是当市场上农产品的供给小于需求(QsS>P>T[9]。从丙企业的角度考虑,如果企业丁选择提价,丙的最优策略是提价,收益为S;如果丁选择保持原价,甲的最优策略还是提价,收益为R;从丁的角度考虑,最优策略同样是提价,从而丙丁企业达成(S,S)的策略组合。但是企业已经有了相当的经营规模,相对农户来说,信息能力处于绝对优势,企业之间会形成行业联盟来克服企业之间竞争所面临的囚徒困境,即使处于需求大于供给的市场状态,企业也会有足够的条件压低给农户的报价,使让渡给农户的2(S-P)压缩到最小值(表6)[10]。
4 结论及对策
首先,个体小规模经营模式下农户以个体理性作为策略依据,不论在生产还是销售环节都很容易陷入囚徒困境,从而达成的策略组合对整个集体来说,反而是低效率的。要想从根本上克服农户经营的低效率,就必须进行经营模式的升级,由个体理性向集体理性过渡,从而实现社会效益的提升。其次,从农户销售环节的博弈分析可以明确,由于个体的规模劣势,农户在产品市场上处于最薄弱的环节,在农产品的定价上没有话语权,在整个经济体的利润分配上同样处于劣势地位。政府要想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就必须提高农民在经济体利润分配中的地位,而最根本的办法就是通過加快土地流转[11],使个体小规模经营模式向集体适度规模经营模式转变,扩大农民的经营规模,使农户在市场交易中有充分的话语权。再次,实现农业现代化经营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农业经营模式的升级。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个体小规模经营模式的弊端越来越突出,不论是生产端的生产盲目性问题和农产品安全问题,还是销售端农户在定价上的话语权问题,这些问题的显现揭示了农业现在面临的2个重要的问题:第一,农业生产管理的不科学化;第二,农业在经济分配中的地位不公平化。解决这2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农业经营模式的升级,由个体理性向集体理性转变。最后,在农业经营模式升级过程中,政府须要承担引导人的角色。这需要政府在农业经营模式升级中把握好管控农业的力度,既不能搞计划经济的指令经营,也不能过度放任不管。政府须要配合行政手段去引导经营模式由个体理性的小规模经营向集体理性的适度规模经营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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