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推进江苏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的对策研究

2017-11-29 15:28吴价宝易爱军
大陆桥视野·下 2017年12期
关键词:培育对策

吴价宝+易爱军

【摘 要】深入推进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工作,是江苏省创新型省份建设目标得以实现的基本保障。结合对连云港地区七家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实践深度调查的结果,从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加强协同推进力度、加强分类指导力度、强化问题导向四个层面提出了深度推进江苏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对策

创新型领军企业特指那些行业带动性大、核心竞争力强、品牌知名度高、发展规模较大的创新型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在自主创新能力方面优势明显,有助于促进国家、地方及社会创新资源的集聚,并通过辐射和示范作用促进整个产业科技含量的提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进而推动所在区域科技实力的提升和产业的发展。聚力创新驱动是江苏未来发展的战略抉择,只有聚力创新,江苏在“十三五”时期才能再创新辉煌,经济才能迈上新台阶。面对“聚力创新”的时代背景,如何深入推进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工作,成为了江苏科技创新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

一、江苏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现状

2011年,江苏省确定了包括南京南瑞集团公司、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在内的98家企业作为首批培育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加以培育,经过近六年的发展,江苏省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型领军企业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江苏整体创新水平的提升。目前,江苏区域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年均增长率均位居全国首位,人才竞争力位居全国第二,科技综合实力得到了显著增强,已发展成为创新氛围浓厚、创新活力强劲、创新成效卓著的省份之一。

(一)创新基础条件明显改善

创新投入方面,始终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势头。2016年,江苏全社会研发投入1985亿元,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了0.04%,是2010年的2.3倍,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了2.61%;组织实施了173项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省投入资助资金13.5亿元,新增总投入达到了108.6亿元。创新人才方面,全省目前共拥有两院院士97人,从事科技活动人员高速数量达到了118万人,其中研发人员达75万人,与2010年相比,增长84%。创新载体方面,已建有170个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104个经国家认定的技术中心,294个科技服务平台,344个企业院士工作站, 384家省级以上众创空间,3126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载体条件。

(二)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截至2016年,江苏省区域创新能力已连续八年位居全国第一,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了61%,与2015年相比,提高了1%;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超过了90%,全省企业申请专利数共33.9万件,授权专利共23.1万件,其中发明专利达4.1万件,每万人拥有发明专利数达18.5件;2016年,江苏共签订各类技术合同2.9万项,实现技术合同交易额728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4个百分点。

(三)高新产业发展快速

2016年,江苏已建成147个国家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按国家新标准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数累计达到了1.2万家,新认定9816项省级高新技术产品,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了67124.6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41.5%,同比增长1.4%;战略性新兴产业销售收入达到了4.9万亿元,同比增长10.5%。

二、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深度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为详细了解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现状和存在问题,以深入推进培育工作,课题组成员对连云港市七家创新型领军企业进行了深度调研,调研中发现,培育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的问题:

(一)政策不连续

政策的连续性和落实程度是一项政策能否发挥成效的关键。调研中发现,自2012年江苏省政府印发《江苏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推进方案》,并甄选了首批98家创新型领军企业进入培育库以来,除在申报省科技厅项目时能给予适当优先外,培育库中企业并没有获得来自省、市级层面任何额外的政策支持,当时推进方案中明确的“一企一策”也没有实际推行;方案中曾明确提出,要制定完善遴选标准,对入库企业进行定期评估,并重点支持排名靠前的企业,淘汰排名靠后的企业,可在实际培育过程中也并没有执行。2014年虽提出要对培育企业进行动态考核并甄选第二批创新型领军企业进入培育库,可时至今日依然没有后文。如何进行滚动评价,谁来考评,如何考评,考核指标体系如何建立、淘汰机制如何建立等问题都还没有明确,不利于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工作的深度推进。

(二)协同推进欠缺

调研中发现,不论是经信委、科技厅等科技发展决策部门之间,还是省级层面与地方层面之间,科技资源的整合力度都明显不足,协同推进明显欠缺。2012年,科技厅提出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2013年,经信委又提出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两者的本旨都是要促进江苏省科技型企业的创新发展,围绕着创新型省份建设目标提出的,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服务的,而在科技资源相对有限的条件下,这种普遍撒网似的支持很难切实发挥成效,不利于集中有限的科技资源,对极具发展潜力的那些创新型领军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另一方面,创新型领军企业发展既需要省级层面的支持,也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而调研中发现,由于地方政府财力有限,且省级层面和地方政府层面缺乏协同,省级政府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后,地方政府并没有就如何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发展出台相应的配套支持政策,对创新型领军企业的支持难以落到实处。

(三)分类施策力度不够

首先,现行支持政策没有考虑地区差异。以人才政策为例,方案提出要专项支持人才聚集,设立智慧企业人才专项,对创新型领军企业引进的列入国家“千人计划”或省“双创人才计划”的高端人才及团队给予引进人才费用资助等,但在调研时,连云港市七家创新型领军企业普遍反映,这样的人才政策对于苏北这种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而言形同虚设,因为苏北地区区位差,难以吸引人才,单凭企业财力给出的政策很难对企业急需的高端人才形成吸引力,如省里不能在人才吸引上分地区出台特殊的分类指導政策,则苏北地区创新型领军企业发展的人才瓶颈问题始终难以解决;其次,现行支持政策没有考虑创新型领军企业本身发展的差异,首批入库的98家企业涉及不同门类,发展规模和发展层次存在较明显的差异,而现有支持政策没有根据相应评价指标对创新型领军企业按照一、二、三层次进行分层,既不利于甄别出哪些企业属于第一层次,可以将其重点培育成科技大企业,也不利于甄别出哪些企业属于第三层次,培育成效长期不明显的时候可以将其淘汰出局。endprint

(四)问题导向不明确

因不同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发展情况不一,在创新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也各不相同,故省级层面给予的支持应坚持问题导向,依问题施策,各有差异,而现有支持政策并没有考虑不同创新型领军企业之间的这些个性差异,问题导向不明确,故企业普遍反映,现有支持政策与企业近年来取得的发展成效之间的关联性极小。

三、深度推进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的政策建议

(一)要确保政策的连续性

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培育需要相对较长的周期,支持政策只有保持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才有可能凸显成效,否则可能出台之后就被束之高阁,形同虚设,而保持政策持续性和稳定性的首要前提,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创新型領军企业培育组织机构的职能、组织流程等,明确谁来管,怎么管等问题。为确保原来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经信委、财政厅、商务厅、教育厅、国税局、地税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职能,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建议由分管科技工作的副省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组成单位的一把手直接担任,并由每单位指派一个专门的工作人员在领导小组办公室常驻办公。

(二)要进一步加强协同推进力度

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培育成效直接影响着江苏省创新型省份的建设进程,而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培育单纯依靠科技厅出台某项实施方案是很难发挥成效的,政策的推行首先需要经信委、科技厅、发改委、财政厅等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同,为此,建议首先由省政府出面,召集各相关部门对现行的科技支持计划和各项培育计划进行整合,编制《2018-2020年科技型领军企业培育行动规划》,以整合科技资源,集中支持具备良好发展潜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做大做强,发展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同时,要加强省级层面与地区层面之间的协同,明确在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过程中省级部门和各市级部门的相应职责,要求并指导地方政府出台相应的配套支持政策,以形成培育合力。

(三)要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力度

将创新型领军企业分成若干类别,并对其进行分类指导,是提高培育成效的有效手段。为此,需在进一步完善入库企业的甄选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建立起培育企业的动态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并加强对培育企业的动态考核。动态评估应充分考虑企业创新环境、创新管理水平、研发、生产、销售、主要财务成果的变化等方面的总体情况,并具有可操作性,为此,设置了包括地方财政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税收政策的完善程度、金融政策的完善程度、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创新激励政策、创新氛围、创新战略的明确性和适应性、创新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创新计划的可行性、财务制度的健全性、财务信息的公开性、核心能力强度、研发资金投入数、研发资金占营业收入比重、研发人员素质强度、研发人员占比、产学研合作比率、新产品平均开发周期、发明专利拥有指数、科技成果获奖指数、生产设备的先进水平、生产人员的技术水平、质量管理体系情况、国际认证情况、品牌建设情况、顾客满意度、销售网络化程度、营业收入总量、营业收入年均增长量、净利润总数、净利润的增长率等32个指标在内的评价体系。

考核指标权重的设置依指标层对培育企业创新发展的影响程度确定,与其他指标层相比,创新环境和创新管理的影响程度相度较弱,故其权重各取10%,其他四个一级指标影响程度大体相当,各取20%,层内各指标因影响差异不大,故采用平均赋值。为增加考核的可操作性,定性指标简单划分为优良、一般、较差三个等级,如优良则该项目得满分,一般则得分50%,较差得分30%;定量指标先按各创新性领军企业的此项指标数值进行总排名,排名前三分之一的企业,此项指标得满分,居于中间三分之一的企业得分50%,后三分之一的企业,此项得分为30%,然后汇总得出培育库中各企业的总得分,并依据总得分情况对其进行再次排序,将其分成一、二、三不同等级,对排名位列第一等级的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增加补助资金,对排名靠后的企业, 缓拨当年结转的后补助资金,如连续三年都位居倒数20%,则报领导小组审批,取消其创新性领军企业培育资格,将其从培育库中予以淘汰,并重新甄选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领军企业培育库。

(四)要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

不同企业在不同的发展时期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不相同,只有对症下药,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培育工作才能扎实推进,而对症下药的前提是要第一时间了解企业情况,明确培育企业在创新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诉求,并及时予以解决。为真正做到第一时间了解问题,建议由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从各机关单位中选聘优秀的工作人员作为每个培育企业的专门联系人,并明确企业每月定期向联系人汇报制度,由各培育企业的科技副总负责于每月末将存在的问题向联系人汇报,并由联系人集中反馈给培育领导工作小组,以便培育领导小组能在第一时间内了解和掌握培育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同时,为真正做到“一企一策”,“特事特办”,并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建议培育领导小组形成每月集中会办制度,每月定期对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集中会办,及时解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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