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国古代档案文献编纂历史悠久,形成了极为鲜明的特色:一是重视文献和档案的考证;二是编纂原则、方法与体例始终保持发展和完善的态势;三是具有浓厚的“人本”和“君本”文化特点。虽然中国古代档案文献编纂有其特色,但亦非毫无缺点。它的历史局限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编纂目的过度政治化,制约了古代档案文献编纂的整体发展;编纂内容过度政治化,在一定意义上限制了中国古代科技、商业等领域的发展;编纂主体过度政治化,使得编纂队伍无法专业化,进而难以形成系统的档案文献编纂理论和相应的学术潮流。
【关 键 词】档案文献;编纂特点;历史局限
【作者单位】陈世英,阿坝师范学院。
【中图分类号】G237 【文献标识码】A
从漫长的编纂历史来看,中国古代档案文献的编纂少有源于单纯学术目的的编纂,大都属于带有较强政治动机的文化活动。无论是孔子编纂的《六经》,还是刘向父子编纂的《别录》《七略》;无论是司马光编纂的《资治通鉴》,还是贺长龄与魏源合编的《皇朝经世文编》,这些都寄托了编者的政治理想和经世意图。无疑,这是中国古代档案文献编纂工作的一大特色,但仅以此论断中国古代档案文献编纂的特点,还远远不够。毕竟档案文献编纂是一项极为专业化的学术工作,其自身带有鲜明的特色。虽言特色,但亦非毫无缺点,也就是说中国古代档案文献编纂透露出其独特性所包裹的不足和局限。
一、中国古代档案文献编纂的特色分析
中国古代文化典籍浩如烟海,各朝各代传世的正史皆是史官(学者)根据前朝遗留档案和民间传说编著而成。因此,煌煌之《二十四史》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視为档案文献编纂的成果。除了这些编年体和纪传体史书,中国还有不少档案和史料汇编而成的典籍,比如《尚书》《国语》《战国策》等。除有关政事的档案和史料编纂外,中国还有典章制度和诏令的汇编,比如《通典》《文献通考》《唐大诏令集》《元典章》《三朝北盟会编》《唐会要》《秦会要》《通鉴纪事本末》《大清会典》《明实录》等。通过分析这些档案文献的编纂,我们可以归纳出中国古代档案文献编纂的特色。
1.重视文献和档案的考证
中国古代任何文献与档案的编纂大都是为了实现鉴古知今的目的,因此保证所鉴之“古”的真实性才能让“资治”今人的效果更加显著。从普通的认知规律来看,人们更愿意相信真实准确的事情,而不是毫无根据的虚构。只有保证编纂对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才能确保编纂成果的使用者获得真实可靠的知识和信息。同时,这也为中国古代档案文献编纂工作提出一个新的课题,即如何考证档案和文献的真伪。孔子在《论语·为政》篇中曾言:“多闻阙疑,慎言其余。”这虽然是为了回答子张求禄的问题,但其实也可视为编纂规则。也就是说,无论对待什么材料,首先要区分可疑与不可疑之处,其次则通过多方求证可疑之处,再者对不可疑之处也得保持必要的谨慎。这种编纂思想其实一直深深扎根在中国古代的文献与档案编纂文化之中。汉代的著名学者、文献专家刘向也曾提出“校出脱简,订证伪文”,这一说法无疑在强调文献真伪考证对文献与档案的编纂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后来的范晔、刘知几、司马光、章学诚等诸位大家都无不强调文献的真伪对文献编纂工作的重要性,在材料选取上,他们都坚持“慎取”“择善”的态度与原则。在编纂《后汉书》的过程中,范晔利用了实录、起居注等相关材料佐证史料的真伪。而司马光则为《资治通鉴》的编纂制定了“择善而从,兼收并蓄”的工作原则,以保证取材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由此可见,中国古代档案文献编纂工作的第一大特性就是重视考证,确保记录的真实性。
2.编纂原则、方法与体例始终保持发展和完善的态势
在编纂原则上,古代编纂工作者提出了史料与史学著作区分的原则。刘知几就曾提出“当时之简”与“后来之笔”的说法,他在《史通》中说:“夫为史之道,其流有二。何者?书事记言,出自当时之简;勒成删订,归后来之笔”[1]。不难明白,“当时之简”应为史料,而“后来之笔”则为史书,或曰历史著作[2]。此时,刘氏已有区分史料与史学著作的编纂主张,并提出史料——“当时之简”的分类以及“博采善择”的取用原则[3]。在此基础上,章学诚也提出将历史书籍分为“比次之书”和“著述”两类。所谓“比次之书”,即史料、档案,也就是“后人对前人留下档案文献的整理与编排之书”;而“著述”就是作者自述之书籍。两者虽有区别,却并不互斥,“比次之书”是“著述”的基础,而“著述”就是“比次之书”的创造性利用[4]。由此不难发现,中国古代编纂原则对档案文献保持高度的警惕和必要的谨慎态度,从无差别对待所有文献到后来愈加精细的文献分类,这种不断进化的编纂精神体现在编纂方法上,每个时代的编纂工作者都针对各自问题提出了颇具特色的编纂方法。
据张舜徽先生的考察,在刘氏父子校书之前,古书的版本不同,来源各异,书名不定,章节不分,篇章次序混乱,且错字较多。针对这种情况,刘向父子提出“收异本、削重文、校误脱、定篇名、除异名、做叙录”等一系列编纂方法,大大改善了当时档案文献的混乱局面。同样,司马光为了应对编年体例的需要,提出了“从目未成,不可蘧然作长编”的编纂大原则,再确定了“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的具体编纂方法。新的编纂方法有时也是为了照顾文献体例,同样,体例也是为了针对不同编纂需要而确立的。中国古代档案文献编纂体例之完善是其他古代文化所不能比拟的。比如,早在汉代,刘向父子就在文献编纂过程中确定书名、增设目录、整理结构,唐代的刘知几则用“书体”的方式解决了叙议之间的矛盾,宋代的赵汝愚又以附录和附注的形式丰富了中国古代编纂体例[5]。
3.具有浓厚的“人本”和“君本”文化特点
孕育于历史中的事物终究要受制于其所处的文化系统,所以中国古代档案文献编纂工作必然反射出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6]。在中国漫长的档案文献编纂历史中,中国古代“人本”与“君本”的思想或直接或间接地渗透到档案文献编纂工作之中。“人本”文化是中国古代乃至今天的文化主流。殷周之际,中国古代文化开始了人文觉醒,从“巫觋的神圣文化”转向“人本的世俗文化”,这一特征充分体现在殷商之后档案文献的编纂与传承之中。殷商之前的文字多以卜辞为主,专事记录神鬼之事,而殷商之后文字以史官记事为主,如“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所记之事乃人世之事。由此,一个极为合理的推论便是这一时期档案文献编纂工作的原则以人为本,让“人们从‘尊神敬鬼转向‘敬天法祖,人的地位开始取代神而成为社会的主宰”[7]。而且这种特色也一直保持在中国古代编纂文化之中。这一说法的论据无须过多费心搜罗,仅需留意中国古代无比发达的史书编纂系统和漫长且始终不断的史书编纂历史。endprint
“人本”之“人”是何人呢?就社会分工而言,人有很多种。若以所有人为“本”,那么这个“人”便沦为了虚指。而实际上,中国古代档案文献编纂工作的“以人为本”并不仅是以虚指的“人类”“人民”等概念为根本和本怀的,而是终将落入到实指之中。这个“实指”就是“君”,也就转变为“以君为本”。所谓“以人为本”,通常指为人民平稳的生活提供稳定的政治秩序,而在中国古代社会中,稳定的政治秩序的具体表征则是稳固的君权。因此,中国古代档案文献的编纂在维护君权统治上起到一定作用,也可以反过来说,君权对中国古代档案文献编纂表现出不可估量的支配权和影响力。首先,大量的档案文献编纂是君权所主导,比如各朝各代的实录、圣训、遗文、政令、典章等皆是为皇权所主导,再如《永乐大典》《康熙字典》《四库全书》等文化工程的编纂亦是由皇权所控制。其次,各朝各代所编纂的档案文献在很大程度上为皇权所用。圣训、政令等是为了皇权统治提供历史依据,《永乐大典》《康熙字典》《四库全书》等是皇权钳制思想的文化工具,甚至其他文字档案的书写方式也成为稳固皇权的工具。由此不难发现,中国古代档案文献编纂工作不仅在相对抽象的文化意义上“以人为本”,而且还在较为具体的政治意义上“以君为本”,这便成为中国古代档案文献编纂的又一重要特色。
二、中国古代档案文献编纂存在的局限
虽然中国古代档案文献编纂历史源远流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已经发展得极为完备。凡是历史中的事物,必将带上历史烙印。历史并不完美,自然它的烙印也不可能没有瑕疵。据笔者观察,中国古代档案文献编纂无论是整体还是局部,都带有极为显著的政治性,从而在一定意义上表现出以下三种历史局限性。
1.编纂目的过度政治化,制约了古代档案文献编纂的整体发展
政治化的编纂目的主要体现为皇权的统治目的和编纂人员的政治理想。为了维护统治地位以及稳定的统治局面,统治者需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工具和手段。其实在统治者的眼中,档案文献编纂也是具有表达和传递统治阶级意志功用的,进而实现“资治”效果。无论是“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还是所谓“试为我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及古成败之国”,或是“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这些都已经透露出统治者利用档案文献编纂来达到治理国家的意图。同样,无论是“焚书坑儒”,还是确立“经史子集”四部制,这些也皆是统治者利用档案文献编纂,为民众制定统一的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以便教化管理。
除了统治者,还有另一群人——编纂者群体也通过档案文献编纂来传达他们的政治理想。无论官修,还是私修,编纂者都在以不同方式以及在不同程度上通过档案文献编纂来表达他们的政治理想或者政治目的。虽然官修者主要帮助统治者实现政治意图,但其也会在文献编纂过程中以不同方式表达他们的政治主张。与官修者不同,私修者的编纂工作主要是为了传递他们自身的政治主张和政治理想,希望为后世统治者提供政治参考。孔子修《春秋》是为了传播他的政治理想,司马迁撰《史记》则为“述往事,思来者” “成一家之言”,范晔著《后汉书》则是“欲因事就卷内发论,以正一代得失”,欧阳修编《旧唐书》和《五代史记》也是了发挥“史者,国家之典法”的作用,希望达到“垂劝戒,示后世”的功效。由此可见,中国古代档案文献编纂目的政治化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窄化了编纂的内容,还影响到了编纂的客观性[8],遮蔽了历史的真实性。
2.编纂内容过度政治化,在一定意义上限制了中国古代科技、商业等领域的发展
中国古代档案文献编纂不仅目的政治化,而且内容和主体也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中国古代档案文献编纂的类型丰富,有史书、实录、法典、诏令集、奏议集、起居注等,仅从这些档案文献的类型名称,如诏令、奏议等就能嗅到极为浓烈的政治气味。史书记载各朝各代的史实,起居注记录皇帝言行,诏令集用来汇编各类文书,奏议集则收集官员向皇帝上奏的文书……各类档案文献编纂的内容绝大部分都是有关政治人物(皇帝、官员)的言行和国家制度,其政治性极为明显。比如孔子修《书》时多取周公姬旦的文献,用于表现他的政治理想;趙汝愚编录《宋朝诸臣奏议》时,多纳司马光的奏疏,而少取王安石的奏疏,用于传递他的政治倾向。这种编纂行为过分政治化的现象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编纂的取材和选题范围,从而使得政治性的编纂内容较多,而科技类、经济类、社会类、民生类的内容较少。其实,这也从侧面说明了中国古代科技和商业无法得到长足发展的原因——没有丰富的知识积累和系统反思。
3.编纂主体过度政治化,使得编纂队伍无法专业化,进而难以形成系统的档案文献编纂理论和相应的学术潮流
从编纂主体来看,无论是孔子、刘向、刘知几,还是司马光、章学诚,他们无疑都是知识精英,甚至大多数还是政府官员。这群人被视为传统的士大夫阶层,其社会身份通常是以史官或知识分子为主,是典型的文化精英 [9]。我们稍加列举一些知名的编纂大家的社会身份和官职,即可了解中国古代档案文献编纂主体到底处于怎样的社会地位和政治角色中。孔子是鲁国史官,司马迁是太史令,刘向、刘歆父子均任中垒校尉,范晔历任太守、长史、左卫将军、太子詹事等官职,萧统则贵为昭明太子,欧阳修历任馆阁校勘、县令、集贤校理、知州、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等官职……由此可见,中国古代从事档案文献编纂工作的主体大多都是政府官员,或有少许的在野士人,这种社会身份和政治角色极大地限制了他们编纂工作的专业化和理论化发展,难以形成系统的编纂理论和相应的学术潮流,从而表现出一定的历史局限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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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耿生. 档案文献编纂学[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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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薛涛,刘迎红. 我国古代档案文献编纂思想发展特点探究[J]. 黑龙江档案,201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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