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奇 市政工程教授、博士,北京建筑大学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院长
海绵城市建设需顺势而为
李俊奇 市政工程教授、博士,北京建筑大学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院长
让城市像海绵一样,雨水来临时能够有效蓄水,雨水离开时又能释放储存水,达到自然水的动态循环。如今的海绵城市建设已初见成效,然而在实际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可忽视。既要借鉴国外已有的成功经验,也需结合本国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才能促进我国海绵城市建设的长远有序发展。
“海绵城市”是一个形象的说法,其核心内容是“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最初由美国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提出并在国际上迅速推广,我国众多科研人员在这一领域进行了近20年的不断研究和探索,力图寻求适用于中国的建设方式。
很多城市里最早的天然河道,污水处理水平跟不上。在管网节流率、污水处理率都提高以后,人们也一直盼求让城市里的河道更清澈。但是如果排到河道里的污水不治理、不干净,那么水质永远也好不了,同时逢雨就涝,河湖水系的调蓄功能也得不到发挥。
“海绵城市”最初强调的是从源头控制径流,但随着低影响开发理念和技术的发展,加上我国城市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城市内涝、径流污染、水资源短缺、用地紧张等突出问题的逐渐出现,在我国,低影响开发的含义已延伸至源头、中途和末端不同尺度的控制措施,也就是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采用源头削减、中途转输、末端调蓄等多种手段,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实现城市良性水文循环,提高对径流雨水的渗透、调蓄、净化、利用和排放能力,维持或恢复城市的“海绵”功能。此前,国内部分城市已自行开展了试点,经过多年的实践,有的已较为成熟。
依据“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城市应该像海绵一样,遇到降雨时能够就地或者就近“吸收、存蓄、渗透、净化”径流雨水,补充地下水、调节水循环;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出来并加以利用,从而让水在城市中的迁移活动更加自然,也使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
美国的BMP,在1972年就提出,建设海绵城市,重点是削减或控制非点源污染,在污染物进入水体前通过各种措施进行控制,技术措施主要是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在美国马里兰州提出的LID理念中强调,要注重源头,用分散的、小型的生态设施进行减排雨水。英国的可持续排水系统,借鉴美国的经验形成并发展起来,目标在于综合地控制水量、水质及生态景观。澳大利亚的雨水管理技术体系(WSUD)在关键原则上,讲求保护自然系统、保护水质、整合雨洪管理和景观设计、减少径流和洪峰流量,并寻求更经济、更少环境影响的综合途径来管理城市供水、污水和雨水。新西兰则强调利用以自然系统和低影响技术为特征的规划、开发和设计开发方法来避免、最小化和缓解环境损害。
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都有不同的雨水控制体系,“海绵城市”的体系是跨越式发展,攫取不同的思想、学习优良的举措,同时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使其内涵愈加丰富。借鉴发达国家典型的雨水管理体系,可以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如控制目标多元化,从城市水循环的角度,维持雨水对地下水的补充,保护水环境及生态系统等;将雨水水质控制、径流量控制及洪涝控制统一纳入雨洪管理规划中;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雨水排放许可)对雨水管理规划进行要求和控制;将雨水控制、土地开发和景观设计相结合,创造宜人环境等。
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困惑与挑战不是简单的雨水回用,也不是排水防涝和水利防洪。海绵城市建设中,不但应该直面如何解决内涝,对于别的污染和生态问题也应该一并考虑。既要防左,又要防右,避免做了低影响开发以后别的不做,又要避免低影响开发没用,两个方面都要顾及。在建设“海绵城市”的过程中,一定要考察不同城市的适用性。在做好顶层设计的同时,找准城市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设“海绵城市”的过程中,经常出现分歧,在北方说北方少雨,透水路面怕堵、怕冻,不适用;南方说这里是水乡,根本不缺水,没必要考虑低影响开发;西部说这里经济落后,资金困难,要考虑低影响开发,还要考虑生态问题。所以每个城市或者同一个城市的不同区域面临的突出问题是不一样的,在确定城市建设目标的时候要因城、因地而异。
建设海绵城市过程中,还应考虑建筑、交通、水利和园林绿化各专业之间的联系与协调,上下必须达成共识,工作不能囿于形式,才能最终解决切实存在的问题。
多目标雨水系统是可持续城市建设的必然选择。海绵城市是以低影响开发为核心指导思想,以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资源为战略目标,通过灰色与灰色基础设施相结合,构建多目标系统的重要指导思想和建设模式。海绵城市建设与低影响开发可适用任何气侯与土壤条件,但一定要因地制宜,合理地选择其目标和技术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