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所述的格雷汉姆精子项目是优生学的典型案例。优生学研究的是如何改善人类的各种身体素质,主张操纵、控制特定人口的演化进度,以及演化的方向。优生学自古就有,早在春秋时期,中国《左传》中就记载,同姓结婚,后代不易存活或养育,因此,古代中国禁止同姓婚姻。中国“门当户对”的观念也带有优生学的影子。西方优生学则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最早提出,不允许体格羸弱、智商低下、品德不佳的人结婚生育;社会精英阶层的婚姻都要经过严密的安排,保证优秀的国民素质。
优生学可以分为积极优生学和消极优生学,前者希望把人类变得更“优秀”,后者旨在防止或减少遗传性和先天性疾病在人体中出现。积极优生学运动在世界各地的历史上出现过多次,但都被证明是不明智的,甚至是不道德的。
在19世纪末期,一位名叫约翰·汉弗莱·诺伊斯的美国人在纽约创立了奥奈达公社,这是一次空想社会主义的实践,优生学在这里得到了应用。这里的成员采取男女混婚制(一男对多女,一女对多男)。诺伊斯认为优秀的父母可以生出优秀的孩子,因此公社的生育要得到“优生委员会”的许可。公社后来选出一批身体健康、智力优秀的男女专事生育,孩子则由专门的保教员精心抚育。这些孩子中的很多人长大后都成为美国社会的栋梁之才,但也正是这批栋梁意识觉醒,摧毁了公社的制度。
20世纪初是优生学的全盛时期,优生学家们为避免残疾、先天疾病、精神病遗传给下一代,设计优生方案,很多国家曾经根据当时优生学理论制定优生制度,对某些带有“遗传缺陷”的人实施结扎等绝育措施,以致成为对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变相的迫害。20世纪初开始,美国政府就一度推行优生学运动。巴克诉讼就是其中著名的案例。
1927年5月2日,美国最高法院允许维吉尼亚州政府强行为一名17岁少女嘉莉·巴克实施绝育手术,理由是她和她的母亲都智力低下,而且都生性放荡,其母因卖淫获罪,生下的孩子父親是谁都不知道,而巴克自己也未婚生下了一个女儿,这种“劣质基因”必须清除。后来人们发现,巴克怀孕是被寄养家庭的亲戚性侵所致,而且巴克的女儿是个完全健康、智力正常的孩子,读小学时甚至成绩名列前茅。然而,这一判决成为美国许多州执行优生政策时效仿的对象。在这场优生学运动中,很多穷人、少数族裔和新移民成为了牺牲品。美国优生学运动一直到1963年才告终止,在半个多世纪里,共有6万多人被绝育。
与优生学相关的最残酷的事件就是希特勒主导的犹太人大屠杀。1933年,希特勒一上台,就力促通过《遗传病病患后代防止法》,对天生智障、精神分裂症、躁郁精神病、遗传性癫痫、遗传性眼盲或耳聋、严重的遗传性身体缺陷以及严重酗酒者强制实施绝育手续。接着,妓女和罪犯也被纳入绝育对象范围。到二战爆发前夜,已经有37万人被强制绝育。二战一爆发,为了腾出医疗资源给前线受伤的士兵,希特勒开始秘密对以上遗传病病患实施安乐死。事实上,纳粹党人用于大规模屠杀犹太人的毒气室,最初就是用来执行安乐死的。没多久,这一行动扩展到所有犹太病人,接着就是针对整个犹太种族的大灭绝,导致600万犹太人惨遭屠杀。
且不论积极优生学实践违反了人的基本人权——生育权,这些人为主导生育方向的做法并未显示出对整体国民素质有明显改善。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人们掌握的遗传学知识太有限了,排除何种人群的主观因素太大,粗糙的根据都虚无缥缈,操作方式也简单粗暴。但消极优生学类似于治病,这才是目前科学家们在基因编辑和基因工程的研究中关注的重点。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