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锦锦
“为人”与“为己”
——再论当代大学生的德育问题
石锦锦
大学生的德育问题在大学生的教育中一直处于非常重要地位。不可否认的是,当代大学生的德育存在诸多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高校在长期的德育工作中,普遍地以规范伦理的方法来应对大学生的德育工作。本文通过对规范伦理料理下的大学生的德育问题的分析,主张要解决当代大学生的德育问题,就要以规范伦理为中心的德育方式向以德性伦理为中心的德育方式转变,即德育方式由原来的“为人”转向“为己”,从而使得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获得真正的提升。
德育 德性伦理 “为人” “为己”
“蒙养之始,德育为先”。德育,在我国的教育中一直处于重要地位,特别是在高校中,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应该处于社会的领先地位。然而,近些年来,在高校中出现了很多震惊社会的关于大学生德育方面的事件。从云南大学的马加爵连续杀人事件到西安音乐学院的药家鑫故意杀人事件,再到复旦大学研究生林森浩投毒事件等令社会民众瞠目结舌的事件背后,暴露出了原本应该属于高素质的国家人才的大学生德育中存在的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当代大学生的德育出现了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价值取向存在偏差。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这句话今天同样适用。大学生接受德育,原本应该是为了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以促进自我价值的实现。然而在当下,很多大学生接受德育教育并不是为了自身道德修养的提高,而是为了满足功利心的需求。例如:一些大学生为了奖学金去掌握道德知识;一些大学生为了得到荣誉去学习道德知识;还有一些大学生则为了入党,找工作顺利而带有目的性的接受德育等。这是思想层面的问题。
第二,理论与实践相分离。对于大学生的德育,我国大部分高校普遍采取理论灌输的方式,通过说教方式进行道德教育。但是,这种方式只是让学生掌握了纯粹的理论知识,而学生的道德修养在实际生活中的提高却是捉襟见肘,令人担忧。学生考试做题时头头是道,而在实际生活中找不到落脚点。这些现象是行动层面的问题。
第三,德育方法和德育评价的缺陷。大学对于一个学生道德素养的培养是课堂理论灌输,而对于其道德素养的评价则往往是通过其对道德知识的掌握程度或对各种行为规范的遵守程度的判断。这样的方法虽然张扬了道德知识的灌输性和人在道德知识面前的受动性,但是却忽视了德育的实践性和主动性。让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的真正提高成为受质疑的问题。这是方法层面的问题。
有果必有因,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当代大学生的德育出现了这么多的问题呢?归结如下:
第一,高校中德育方式所存在的弊端。我国高校在德育过程中普遍倾向于采用规范伦理的方式进行,且德育工作长期以来政治色彩比较浓厚。德育工作的出发点常以政治需要为原则,在内容和形式上也多以政治性的学习及政治性的活动来进行道德教育,在评价手段上又常以政治性的立场和尺度来衡量大学生的道德动机和道德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大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及需求,忽视了个人的价值追求,造成了高校大学生道德教育的畸形发展。这种以规范伦理为中心的德育方式是造成大学生的德育问题的最根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原因。
第二,社会环境的影响。经济全球化的冲击,多元价值思潮的涌入,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高校作为学生步入社会前的平台,是社会的缩影和雏形,因此,难免受到社会负面思潮的影响。受社会物质利益的驱使和不良现象的影响,大学生难免形成了享乐主义、功利主义、厌世主义、自我主义的思想,以至于道德素养的滑坡和恶劣现象的出现。
第三,个人层面的原因。大学生所处的年龄阶段正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成熟的时候,而来自学习,家庭,以及就业等方面的压力导致大学生的道德判断出现各种偏差。恩格斯曾说:“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大学生的道德教育出现滑坡,与其自身的因素有很大关系。
在当今大学德育过程中,普遍倾向于以规范伦理为中心的道德教育方式。长久以来高校采用以规范伦理为中心的教育方式在实践过程中,由于片面的强调规范的强制约束作用,不注重学生能否把这些规范要求真正内化为自觉的行动,因此造成了以下弊病:
一方面,以规范伦理为中心的德育方式,只注重学生的“学”,而并非“做”。在当今大学的德育方式中,正因为坚持的是以规范伦理为中心的方法,过于强调规则对德育的外在作用,在评估方式上也注重学生的行为是否达到规定要求,而忽视学生自身道德行动的自觉性,主动性,才导致学生接受道德教育时的各种功利心里和各种的功利主义行为以及弄虚作假行为的产生。另一方面,以规范伦理为中心的德育方式,往往造成理论与实践的脱节。经济社会在发展,我们的道德教育在继承优秀成果的基础上要与时俱进,但规范的确定性、稳定性常常可能蜕变为封闭性、僵化性,面对新的境遇和新行为,既有的规范可能会显得不适应、不够用。
孔子曾批判当时的学风:“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为己之学的学习目的在于内在的自我完善,而不是取悦他人;而为人之学的学习目的,则是将学问作为馈赠他人的礼物,是为了外在的约束而去被动的学习,这种学习只是流于形式,并不能使自己获得真正的提升。实际上,让大学生接受道德教育的目的从“为人”向“为己”转变,是解决当代大学生的德育问题的根本途径。
那么,这个转变之道应当怎样实现呢?
首先,要靠德性伦理建设的加强。即在道德教化上,我们不仅要关注秩序、福利和他律,而且要关注灵魂、人文和自律,更要丰富德性伦理研究的内容,揭示德性伦理的当代本质和特征,寻求能够适应当代社会和人的发展要求的合理形态的现代德性伦理,以拓展德性伦理的视野,全面凸显德性伦理的实践价值,确证德性伦理当代存在的合理性,寻求德性伦理价值的有效实现途径,在社会转型中探讨德性伦理的前现代、现代以及后现代的命运。
其次,要靠德性伦理的实践的加强。实践的观点是德育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道德的教育不仅在于理论的学习,最根本的还是在实践上的落实。重点关注大学生是否把道德规范付诸于行动并内化为自身的道德品质和道德素质,才能加快解决大学生德育中出现的问题。
再次,要靠德育评价机制的改革。以往对大学生的道德教育的评价,往往通过考试,考试成绩的优差便可以说明一个人道德素养的好坏。由于评价机制的限制,也造成了大学生的德育问题的出现。因此,对于大学生的德育评价机制,要进行改革,不能仅仅关注纸上的成绩,更重要的,是要考察其日常生活中道德素养的表现。
最后,要靠大学生自身意识的转变和提高。大学生作为德育的行为主体,其自身的意识是支配其行动的。亚里士多德曾说:“被命令去做的事情总是令人痛苦的,被强制去做的事情总是可耻的。”只有用德性伦理的要求来对大学生进行熏陶,来促使其意识的转变,才能促使其道德素养的真正提升。而且,若一个人已经具备了高尚的道德品格,并且敏锐而富有同情心,那么她无需规则的指导和帮助也会做出正确的行为。
[1]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15.
[2]K·涅舍夫.道德的社会学尺度[M].索菲亚.伦理学社会、社会认识、道德行为,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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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石锦锦(1992-),女,汉族,河南洛阳人,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