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涵
家庭与女性
李子涵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具有着重要意义。女性是家庭的重要构成部分,正如西班牙谚语所说:“家不是建立在土地之上,而是建立在女性之上”。女权主义的兴起,也引起了对于女性和家庭之间关系的种种讨论。本文以“家庭”和“女性”为着眼点,从传统女性与家庭的关系出发,探讨当代女权运动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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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与其说是一个性别词汇,不如说是一个社会群体的划分。追溯女性在社会中的性别演变,最初是由生理属性决定的。王渭清认为:“中国远古时代最早出现的生殖崇拜,也是首先围绕女性展开的。……这种对女性体征尤其是对其生育职能着意强调和渲染的文化现象除了带有浓厚的生殖崇拜意味,……还应更真实地反映了初民对女性‘性角色’的认识和觉悟,是当时人们对女性‘性角色’的积极区分”。而在后来,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决定女性角色中的性因素不断淡化,社会环境的影响则越来越明显,由此而延伸出对女性性别身份的期待。但是将这些观念仔细分析我们会发现女性的价值体现与家庭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本文将从“家庭”与“女性”的关系出发,集中讨论三个问题:在人们的普遍意识中,女性对于家庭的意义到底在哪?家庭工作到底算的上是工作吗?女权运动的走向应当如何?
如果将家庭比作围城,那么很多女性就处于这围城的困惑之中:有的女性呆在家庭中,选择成为一名家庭主妇;有的女性则选择成为一名职业女性,在职场中彰显魅力;更多的女性则是选择奔波在职场与家庭之间,也有各自的侧重。同时能够平衡家庭与事业的女性,我们都有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因为每个人都知道这其中的挣扎和泪水。那么,哪种是一种正确的选择呢?没人能给出这个问题一个完美地回答。让我们来看向现实,从目前社会现状来说,“男主外,女主内”的想法依然占主流,“工作好不如嫁得好”仍然被很多人奉为至理名言。这其中都强调了家庭对女性的重要意义,甚至,如果一个女性不走进家庭或者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很多人会将她等同为失败者。为什么?
在《教女遗规》中曾说到:“夫在家为女,出嫁为妇,生子为母。有贤女然后有贤妇,有贤妇然后有贤母,有贤母然后有贤子孙”。从这句话我们看出,女性在家庭中的重要作用以及与家庭密不可分的关系。作者陈宏谋认为,女性并没有独立的社会地位,而必须由各种家庭身份所彰显。换而言之,中国的女性是不具备独立的身份和被认可的社会地位的,女性只有在家庭中才是“存在”的、才是具有性别的。罗莎莉的观点认为:“(中国)女性只有通过占有不同的家庭、亲属角色才能成为被塑造的性别化的存在。而性别化进程与亲属体系中的礼仪化进程是同步进行的。”婚姻的完成意味着家庭的形成,也使得古代女性获得了“女性”的性别特质和合法的社会地位。
那么在传统观念中,女性在家中的主要作用以及女性最应该具备的品质是什么呢?中国古代有一句经典之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句话不仅强调了血脉传承的重要性,同时也强调了血脉传承的纯正性。至今在很多人的潜意识中依然认为,女性不具备传承资格,后代不继承女性血统。“三从四德”可谓是中国古代女性最普遍的道德规范,同样他的存在也是为了维持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夫权家庭的需要。而女性因为生理结构的特殊性,无异于成为了这两点的重要保证。随之而来的,是对男性权威的绝对肯定和对女性贞洁的无比重视,因为只有如此才能保证女性的生育和繁衍力,从而保证纯正血统流传。在这一观念的影响下,家庭的组合不是因为爱情,而更明显的具有了工具性的意味。女性的价值必须通过生育来体现,女性必须端庄稳重、缠足,甚至生病也不能让医生接触,这些都是对男性绝对权威的维护。在古代中国,“顺”的品格成了主要审美标准,后来衍生出“男主外,女主内”成为了更被社会认可的家庭模式,直至后来“男尊女卑”意识的形成,这对后来父权社会的产生以及这种社会类型的维持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在夫权和父权主导的社会形式中,女性的地位地下,就整个社会风气而言并无主导权和话语权,因此决定什么样是“美”的、是符合“规矩”的决定权,在男性手里,女性多以迎合为主,必须要用顺从的态度并且采取一种巧妙的姿态生存。
关于这个问题现代社会还存在着争论。但是必须承认,女性生育、养育后代的价值没有得到普遍的承认和尊重,人们视之为理所当然。中国古代的夫权和父权社会在需要女性传宗接代的同时,却把“子宫”这一承载体看作是低价值甚至是无价值的,是“工作”和“事业的”拖累,把事业和生育完全对立,把家庭和社会用明显的界限划分开来。
现在,育儿师、月嫂、保姆……越来越多的家政工作为社会所承认,但社会普遍观点认为这种工作并不是那么“体面”。但是,当家庭中的女方在自己的家庭中从事这类工作时,其价值却否定。虽然其社会价值、家庭价值得到肯定,但是“经济价值”却未被肯定,家政工作的经济价值难以为他人所认同。
从工作范围看来,女性开展家庭工作的主要范围是自己的家庭内部,主要对象也局限于自己的家。这就造成了家庭主妇的价值不能够得到社会或者是市场的承认,不具备普遍意义,可替代性也远远高于社会工作。“我的家庭”相对于社会来说,更欠缺稳定性,一旦家庭解体,价值也就不复存在。女性必须依赖于“我的家庭”才能体现自己的价值,而相对应的男性则可以在社会中体现自身。所以家庭中的女方必须要放低底线,首先保住“家庭”,才能具有然后实现价值。
社会资源是有限的,在一个家庭中,谁掌握了经济话语权、占有更多的社会资源谁就建立了在家庭中的权力地位。否认家政工作的价值,否认其经济意义,也就将女性在家庭中所做出的贡献抹杀,从而降低了女性地位,使女性成为家庭生活中的附庸。而掌握了经济权力的男性,则处在高高在上的地位,占有更多的资源。要想维护父权——夫权结构的稳定性,就不能让女性“动起来”。女性一旦超出家庭,创造出价值,就会摆脱对家庭的依赖性。在中国古代,女性越出家庭,一方面会开始威胁当时的“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性别分工以及男女大防的文化传统;一方面这也会与男性抢夺更多的社会资源,撼动夫权——父权的根基。
中国古代女性选择了一种边缘化的社会位置,我们一般认为这是社会制度和文化氛围强迫女性采取的姿态。但是阅读古代女性小说我们会发现,很多时候这种边缘化的位置是女性故意甚至主动选择的方位。她们游离在家庭和社会之间,看似顺从却也有着自己的态度。随着女性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女性也一步步迈出家庭,直面社会。当代女性真正的以独立身份进入职场,与男性平起平坐,不过数百年时间。时代在向前发展,女性在不断觉醒,一切都在慢慢的发生变化。女性地位的提升、女权的崛起是一个过程,需要付出时间和代价。
生理上的性别不是衣服,这是构成我们每个人本质的一部分,无法摆脱、不可否认。如果广大女性对自身性别都无法认同,妄图否认,那么“女权主义”的提出和推动也就失去了意义。同时,女权运动的从古至今,有向前的、推动着前进的声音,也有一部分刺耳的男性声音,看似实在为女性发声,着眼女性痛苦,但恰恰是他们遮掩了女性内省的声音,否定了女性本身的能动性。他们用这高高在上的姿态,堂而皇之的对女性的言行进行了评论和判断。他们以为是在解放女性,实际上却是附加“束缚”。但是,任何一种“束缚”,如果缺少了女性的支持和参与,是无法大范围普及甚至蔓延成为一种趋势的。所以我们在声讨这个世界、声讨男性给我们带来的不平等的时候,我们是否也应该思考自身,是否在其中起到了负面作用,这一切,需要我们从真正的认识自我、认同自我做起。
波伏娃曾经说过:“男人的极大幸运在于,他不论在成年还是小时候,必须踏上一条极为艰苦的道路,不过这是一条最可靠的道路;女人的不幸则在于被几乎不可抗拒的诱惑包围着;他不被要求奋发向上,只被鼓励滑下去达到极乐。当她发觉自己被海市蜃楼愚弄时,已经为时太晚,她的力量在失败的冒险中已被耗尽”。
中国的女权主义发展,不论是理论基础还是实践积累都处于相对薄弱的状态,纯粹依靠女性来进行这场由内而外的运动几乎不可能。向下走是容易的,但是向上的过程却无比艰难。虽然女性一直在倡导“妇女能顶半边天”,可是在面对很多事情时,女性习惯性的把自己放在弱势地位,习惯性的对更强大的存在产生依赖。每个倡导平权的女性首先要把自己放在一个平等的地位,从内心强大起来,不以弱者的姿态要求权益,方为真正平权的第一步。女性是男女不平等的受害者,但是同时也是施害者。有时来自同性的讥讽和忽略比起男性的冷漠更让人心寒;或者将生活中的琐事扩展到男女平权的高度,反而遮蔽了“平权”本身的意义。性别本身是不能够决定一个人在这个社会中、在生活的地位和价值。它必须和其他因素相结合方能显示其意义。
追溯女权主义的源头,兴起的原因之一就是女性争取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最初的女权主义者们寻求的是拥有自己的发言权,成为参与社会的一部分,不再是归属于男性的附庸,而是平等的承担权利和义务。真正的女权主义者,所要的不是高高在上的地位,不是没有义务的权力,追求的是女性自身的心灵和肉体的独立和强大,是让每一位女性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性别不再是枷锁、不再是界限,不再是一切的前提,让“性别”二字回归原本单纯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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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药技师学院教务处)
李子涵(1990-),女,汉族,山东泰安人,硕士学位,初级职称,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与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