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阳光型政府方能消除潜规则

2017-11-25 02:03张平广东东莞
清风 2017年1期
关键词:潜规则办事监察

文_张平_(广东东莞)

打造阳光型政府方能消除潜规则

文_张平_(广东东莞)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于党纪政风的规范和严管效果,让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从一律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到八项规定中对于工作作风的细化要求,再到反腐倡廉的大力推行,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纪政风正在发生的显著变化,也对党中央的相关决策高度拥护。

不过也要看到,各类潜规则是长期以来形成的,要朝夕扫清,并非易事。曾几何时,某些领域潜规则大行其道,甚至演变成“明规则”,堂而皇之地成为某些人习以为常的日常办事和交往“规则”。党纪国法是社会上公开宣示的明规则,并得到国家强制执行力的保障。潜规则能够公然横行的地方,显然意味着当地的党纪国法已经被排除在外。正如吴思先生所分析,潜规则的生成,并不单单依赖参与潜规则管制范围下交易的双方,还必然包括代表正式的明规则的第三方,他或是自愿或不自愿地被蒙蔽,或者消极或积极地参与潜规则的确立和交易分肥。

目前,以往的部分潜规则看似已消失,但值得警惕的是,有些潜规则不过是换了种形式而存在,与此同时,也有新的潜规则滋生。比如,近段时期有群众反映,“吃拿卡要”“脸难看”等陋习有所改变,但是有些机关办事人员表面上笑眯眯的,就是拖着不办事,也即所谓“懒政”。还有极个别官员,居然以矿泉水瓶装茅台、机关食堂内辟豪华套间吃喝玩乐。有的官员则表面上服从中央关于办公面积不得超标的指示,实际上在办公室暗设内室,仿如自己的“世外桃源”。凡此种种,都可以看做是新型潜规则的表现形式。

从更深层次的原因来分析,潜规则盛行是与底线失守相对应的。有的人都知道这个社会、各个行业、各个领域所盛行的潜规则,于是,一些人认为,你不了解潜规则就很难办成事,甚至办不成事;即使要办成事,也要付出比别人更多、更大的代价。悲哀的是,他们不去关心这样的潜规则是否合理,是否挑战了现有的基本秩序,有哪些危害;他们关心的是,只要对我有利、方便、实惠就好。即使被潜规则,也没有关系,甚至不少人还心甘情愿地被潜规则。因为他们有一个基本的假定:挑战潜规则,反抗潜规则,由此付出的代价要远远大于按潜规则办事,既然如此,我何不按照潜规则办事?

由此可以说,潜规则往往会从一个领域迅速蔓延,最终波及到几乎所有领域,危害程度难以想象。而政府是社会良序公俗的维护者,同样也应该是践行者,这也是党中央强调各级政府机关、公务员律己才能正人的良苦用心。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必须强化底线意识。比如廉洁奉公就是一个公务员的行为与意识底线,突破个体底线,往往就会导致社会底线的整体沦陷。

从目前的态势来看,党中央除了继续加大反腐力度,“老虎”“苍蝇”一起打,更为重要的是在制度建设上不断强化。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试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国家监察制度顶层设计和重大政治改革。在加强行政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新的国家监察制度从以往主要针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到对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及公务人员,以及国企和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传统盲区的覆盖,形成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管体系,在推动宪法实施、保障公民权利上发挥更大作用。这就是阳光型政府打造的应有之义。阳光也就意味着要将各种上不了台面的潜规则扫而荡之,对内严明纪律作风;而在外部监督上,形成司法、政纪和检察三位一体的天网,从而划出不可逾越的制度红线,打消某些人的侥幸心理。

党和政府的率先垂范,常常会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让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潜规则的危害性以及中央消除各类潜规则的决心和行动,进而守住社会伦理与守法底线,推动更多行业和领域消除潜规则的生存土壤,进而建设人人守法的阳光型社会。

猜你喜欢
潜规则办事监察
有了“红色代办员” 村民办事不出村
当代女生交友潜规则
监督“裸官”,监察法何时不再缺位?
各自为政
《监察法》施行: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
三分钟带你看懂监察委;帮你了解监察委的新知识
反腐新力量!监察委与纪委有何不同?
履职尽责谋发展 为民办事解忧难
明天有事
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