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五年(1510)刘瑾案发,从其家中查出的资财,仅黄金就多达250万两、白银5000万两,尤有甚者,竟私刻皇帝玉玺一枚,穿宫牌500个,以及盔甲、弓箭和皇帝穿的龙袍、玉带等违禁武器和穿戴。武宗见状,怒不可遏,厉声诅咒:“奴果反”,当即下令将其逮捕入狱,经审结处斩。
斩刘瑾之日,北京万民拍手称快。前去观斩的民众,有的甚至去割刘瑾身上的肉,以解心头之恨!
朝廷斩刘瑾,除暴安良,受到了民众的拥戴。刘瑾早就当斩,而戴铣案发正当时。
王阳明是刘瑾的直接受害者。当着王守仁的志趣,由圣学转向举业为国,欲求登高致远之际因,上疏救戴铣,被刘瑾的权杖打杀,陷入绝望的困境。此前,诸大臣曾多次上疏请诛刘瑾,王阳明随后的上疏论救(戴铣),若能与诸大臣步调一致,同声呼号诛瑾,声势浩大,民意难违,或许会触动武宗的“良知”,改变对刘瑾的纵容,一声令下,逮赴法场,岂不快哉!
然而,刘瑾罪大恶极,天理难容。不过,意想不到的是,刘瑾一案,却由宦官内讧所触发。“八虎”中的张永,总管神机营,因与刘瑾结怨成仇,后在右都御史杨一清的鼓动和支持下,直接向武宗呈递奏章,揭发刘瑾的不法事17条,请求依法治罪,引起了武宗的警觉,说:“奴负我哉!”
张永见皇上有了回应,紧跟上说:“此事不能延缓,再拖下去,奴辈将成齑粉,陛下也不得安宁!”
在场的“八虎”之一马永成亦随声附和,竟把武宗给说动了。刘瑾案就此依法了结。
刘瑾对朝政的败坏,是明代宦官害政的典型。除瑾之举,几经周折。祸国之贼,终于有报。可是,明代宦官既成体制,杀了一个刘太监,张太监(永)、魏太监(彬)、马太监(永成),一个个接踵粉墨登场,大明朝政大权,仍然为“八虎”所掌控。宦官制不除,宦官之祸,犹如瘟疫漫延,势难根除。这是后话。
就现实而言,刘瑾伏诛,罪有应得。其所枉作的冤案,雪洗一清。对王阳明来说,则是他人生的大逆转。冤案既平,被重新恢复官职,授以庐陵知县。这就意味着,王阳明的后半生,有望东山再起。王阳明取道四川,沿长江东下。途中所见,触景生情。有《过江门崖》诗,感慨系之:“三年谪黔沮蛮气,天放扁舟下楚云。归信应生春燕到,闲心期与白鸥群。晴溪欲转新年色,仓壁多遗古篆文。此地从来山水胜,它时回首忆江门。”
正德庚午(1510)三月,到达庐陵,有诗记云:“忧时有志怀先达,作县无能愧旧交。松古尚存经雪干,竹高还长拂云捎。溪山处处堪行乐,正是浮名未易抛。”回首既往:“万死投荒不拟回,生还且复荷栽培。逢时已负三年学,治剧兼非百里才。身可益民宁论屈,志存经国未全灰。正愁不是中流砥,千尺狂澜岂易摧!”
权奸既除,冤屈已伸,复得到陛下的“栽培”重用,王阳明被压抑的心情,顿时舒展开来,觉得眼前的天地,更加明朗而又开阔,可以再展宏图了。但因欠了三年的“学债”而今要去做知县,“无能”应对,就得补上这一课。
历史上人们对王学最为关注的是“知行合一”和“致良知”。这里所说的“三年学债”,当是在居夷时所欠。不是说龙场悟道,已经创立“知行合一”之说了么,怎么又欠起“学债”来了呢?
龙场悟道,说的是王阳明在黔居夷处困,动心忍性,忽觉格物致知之旨,不在身外,而在自己心中。于是“吾性自足,不假外求”,此即“知行合一”的由來。但这仅仅是一个概念。后世疑惑不解,向先生请教。王阳明《答顾东桥书》,就是在教学中的释疑解惑。对“知行合一”的回答,则强调“诚意”,“是圣门教人用功第一义”,而“体究践履,实地用功,是多少次第、多少积累在,正与空虚顿悟之说相反”。由此可见,王阳明的“知行合一”,是用以表达治学的功夫。必须踏实地“体究践履”,由少增多,不断积累,反对“空虚”的“顿悟”。
对知行关系的解释则说:
夫人必有欲食之心,然后知食,欲食之心即是意,即是行之始矣,必待入口而后知,岂有不待入口而已先知食味之美恶者邪?必有欲行之心,然后知路,欲行之心即是意,即是行之始矣。路歧之险夷,必待身亲履历而后知,岂有不待亲身履历而已先知路歧之险夷者邪?
又说:
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功夫本不可离,只为后世学者分作两截用功,失却知行本体,故有合一并进之说。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
据此,我们可以确信,“龙场悟道”所得的“知行合一”之说,还只是一个概念,尚未言及其“知”的实际内容。而“知”,则必须在“行”中下“功夫”才能获得。
从“身亲履历而后知”的话,可以看出,王阳明对“知”和“行”关系的解释,与过去的知行“并进”相比较,似有所不同。他就此反诘道:“岂有不待亲身履历而已先知(路歧之险夷)者邪?”从正面说来,就是:要获得知识必须亲身履历。“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这应该视为王阳明对“知行合一”学说最“真切”的表述。
治学功夫,用西方的哲学语言来说,或可称为“方法论”。西方哲学因方法的不同,而有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区分。中国学术界将王学与陆(九渊)学并称“心学”。有的则按西方哲学的划分,称陆王心学为“主观唯心主义”的学说。但从后来王阳明对知行关系的解释,自那以后,其说则步入唯物主义之路了。
王阳明说他“已负三年的学债”,“无能”作知县。说明他所缺的是用于“治县”的“为政”之学。想到自己虽然未有“百里”之“才”,不能作“中流砥柱”,但此身仍可为民作出有“益”的贡献。况且“经国”之志未恢,哪怕天有不测风云,刮起“千尺狂澜”,岂可轻易摧折的呢!
经过一番思考,想定之后,遂欣然赴命。对武宗的“栽培”,既感荷不已,对其所委任的“官”,就得尽忠职守。一上路,时来运转,累获升迁。每一次升迁,都有诗记其事。
庐陵知县未及一年,《京师诗二十四首》序云:“正德庚午(1510)十月,升南京刑部主事。辛未(1511)年入觐,调北京吏部主事。”其所作的诗中多系抒情、话别、记事。有一首说的是:“道本无为只在人,自行自往岂须邻?坐中便是天台路,不用渔郎更问津。”endprint
前面说过。他因为负了“学债”,难于治县。诗中的“道”即“学”。负学债,没有什么可怕。得道在人。治县之道,在自己的职位上下功夫,即可获得,何须去求局外人。
王阳明进京,觐见武宗,是一次难得的机遇。又由南京刑部主事,调北京吏部主事,与陛下更亲近,心中的欣喜之情更不用说了。在《答顾东桥书》中,有言:盖“知天”之“知”,如“知州”、“知县”之“知”。知州则一州之事皆己事业;知县则一县之事皆己事也,是与天为一者也。“事”天则如子之事父,臣之事君。现今受命为“吏部主事”,那就事“主事”,亦如“事君”也矣。王阳明为获得“事君”的优越地位,对为政的前途,显示出充分的自信。
《归越诗五首》,诗前有:“正德壬申(1512年)升南京太仆寺少卿,便道归越作”。
但王阳明所记的升迁并不全,据《王阳明年谱》(钱德洪,王汝中辑)载,尚缺正德六年(1511)正月调吏部验封清吏司主事,二月为会试同考官,十月升文选清吏司员外郎。
正德七年(1512)升考功清吏司郎中;
正德九年(1514),升南京鸿胪寺卿;
正德十一年(1516),升都察院左佥都御史;
正德十三年(1518),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世袭百户;
正德十六年(1521),元月,升南京兵部尚书。十二月,封“新建伯”,特进光禄大夫、柱国,兼两京兵部尚书。这是王阳明一生登上的最高官位。
从这一系列官位,不难看出,王阳明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学者,亦非职业教育家,而是一位在朝的“忠臣”。他的学生,大多是在朝的官员。正德七年,他在京师升考功清吏司郎中时,有穆孔晖、黄绾、徐爱等几十人同受业,讲学内容由徐爱记录整理,名《传习录》。徐爱就是当朝官员,后升南京工部员外郎。黄绾官至礼部尚书,因此之故,王学与其身份地位密切相关。
学问,学问,做学问,贵在发现问题,破解问题,就是学问。王学就是王阳明在他做人、治学和为时,不断发现问题,破解问题的过程中形成的。
前面,我们从《答顾东桥书》中,已经找到了一把破解“知行合一”秘密的“钥匙”。那就是“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重在一个“行”字。“行”是“致知”的“功夫”,“成”才是“知”的“本體”。而“知行合一”说并未言及“知”的本体,故而我们确信“知行合一”,是治学的“功夫”。
下边再来读《大学问》,或许会从中找到破解“致良知”的另一把钥匙。其实,在《答顾东桥书》中,已经有所发现。
“致良知”的“知”之前,有个副词“良”,似乎可以视为对“知”的界定。《答顾东桥书》对“知行合一”的解答中有“真知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而且要求“知”,必须“真切笃实”,才能用于“行”;“行”又必须表现出“明觉精察”的深度,才算是“知”——“真知”。这或许就是对“知”说作的“界定”。若此说可以确立,那么,“良”即可作“真”解。“良知”即“真知”。
《大学问》,是王阳明对孔子《大学》一书的讲解,由钱德洪记录整理成文。孔子的《四书》,宋代有朱熹的注释,即《四书集注》。“自元仁宗延祐年间复科举,以《四书集注》试士,明、清两代的科举考试又规定作八股文要以它为‘代圣贤立言的根据,于是成了学童、士子必读的经书”。(见岳麓书社《四书集注》出版说明,1985年3月版)
王阳明身为明代士子,对《四书集注》一定是熟读过的,否则,他何以能应科举之试,而且中举,成进士?《大学》是《四书》中的头一部。王阳明的讲学,并不是照本宣科,而是按照他对课文的认识和理解而出之的。
一开篇,就有语出惊人的妙句:
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也。
这就是“昔儒”称“大学者”,“以为大人之学”而来的。《四书集注》,先引程子(指程颐和程颢兄弟,史称二程)的话说:“大学,孔子之遗书,而初学入德之门也”。原文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美。”对“亲”的释义作“新”。然后注解说:
明,明之也。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虚灵不昧,以其众理而应万事者也。但为气禀所拘,人欲蔽,则有时而昏,然其本体之明,则有未尝息者。故学者当固其所发而遂明之,以复其初也。新者,革其旧之谓也。言既自明其德,又当推以及人,使之亦有以以去旧染之污也,止者,必至于是而不迁之意也。至善,则事理当然之极也。言明明德新民,皆当止于至善之地而不迁,盖必其有以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也。此三者,大学之纲领也。
朱熹对“明德”、“亲民”和“亲善”的注释,仅就其本义而言,至于称“三者”为“大学之纲领”,却未言及其所以然,而且将“亲民”释为“新民”,与“大学”的本义,似乎有所偏离。
王阳明的讲解,则将“三者”置于“天地万物一体”之中,去进行观察,辨析,也就是运用“知行合一”的功夫,格物致知。其说是:
大人之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也,非意之也,其心之仁本若是,其与天地万物而为一体,岂惟大人,虽小人之心亦莫不然,彼顾自小之耳。是故见孺子之入(落)井,而必有怵惕恻隐之心焉,是其仁之与孺子而为一体也。孺子犹同类者也。见鸟兽之哀鸣觳觫(恐惧而颤抖),而必有不忍之心,是其仁之与鸟兽而为一体也。鸟兽犹有知觉者也。见草木之摧折而必有悯恤之心焉,是其仁之与草木而为一体也。草木犹有生意者也。见瓦石之毁坏而必有顾惜之心焉,是其仁之与瓦石而为一体也。是其一体之仁也,虽小人之心亦必有之。是乃根于天命之性,而自然灵昭不昧者也,是故谓之“明德”。
其中的“天地万物”,用西方的哲学语言来说,或可称为“客观的物质世界”。人,也是“万物”中的一员,可见王阳明是把他自己也置于万物之中。在他看来,在人类生活的“客观世界”里,无论人与人之间,或人对于物,都应以“仁”待之。
但就一体之仁来说,必须“是其未动于欲,而未蔽于私之时也”,若“其动于欲,蔽于私,而利害相攻,忿怒相激,则将戗物纪类,无所不为,其甚至有骨肉相残者,而一体之仁亡矣。”是故无论大人、小人,“亦惟去私欲之蔽,以明其明德,复其天地万物一体之本然”,才能对社会“有所增益”。endprint
此其王阳明的道德观。
“亲民”一说。王阳明持“亲民”,而非“亲民”。他说:“亲民者,达其天地万物一体之用也,故明明德必在于亲民,而亲民乃所以明其明德也。”在他看来,亲民的“民”,从家庭的父母兄弟夫妇,以及君臣、朋友,都应亲之,“以至于山川鬼神鸟兽草木也,莫不实有以亲之,以达一体之仁,然后吾之明德始无不明,而真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矣。夫是之谓明明德于天下,是之谓家齐国治而天下平,是之谓尽性。”
其中的“鬼神”,不知其所指,倘是宗教信奉的神灵,亲之无妨。若其非也,那就莫明其所以了!
对“止于至善”的解读,则说:“至善者,明德、亲民之极则也。”意即,无论明德、亲民,都要做到“极至”。若“不知止于至善,而鹜其私心于过高”,那就“失之虚罔空寂,而无有乎国家天下之施”了。
最后,讲“致良知”,说:“良知者,孟子所谓‘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者也。问题在于“别善恶”。“今欲别善恶以诚其意,惟在致其良知之所知焉尔。”为达此目的,特别告诫说:“然欲致其良知,亦岂影响恍惚而悬空无实之谓乎?是必实有其事矣。”就此指出:
故致知必在于格物。物者,事也。凡意之所发必有其事,意所在之事谓之物。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规于正之谓也。正其不正者,去恶之谓也。归于正者,为善之谓也。夫是谓之格。
这就与朱熹的格物致知之说,走到一起,从而认定:“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
其时的朝代,无论君臣,皆以“修身”为本,其所至的“知”,又必须是为“亲民”的“真知”,以利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王阳明在讲课中,对他的学生说:“吾此意思有能直下承当,只此修为,直造圣域。参之经典,无不吻合”。钱德洪对此心领神会,说:“大学问者,师门之教典也。学者初及门,必先以此意授,使人闻言之下,即得此心之知,无出于民彝物则之中,政知之功,不外乎修齐治平之内”。“大学之教,自孟氏而后,不得其传者几千年矣。赖良知之明,千载一日,复大明于今日”。
从中可以看出,王阳明的“致良知”之说,其理想就是用“良知”以为“修身”之本,从而达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目标。
“知行合一”和“致良知”,是王学的魂,它的形成不是偶然的。王学一出现,就引发疑义。甚至遭到抗拒。历史上对明代“学术之分,则自陈献章、王守仁始。宗献章者曰姚江之学,别立宗旨,显与朱子背驰,门徒遍天下,流传逾百年,其教大行,其弊滋甚。”(见《明史》卷282页,《儒林传序》,转引自《中国通史参考资料》古代部分,第七册,286—287页)“弊”在何处?没有下文。据有文字记载可考者,一是讲学内容多存疑义,不易理解,依此说,经过先生反复释疑解惑,已经疑除惑解,其二,是世宗嘉靖初年,首辅杨廷和旨意倡议“禁遏王学”。因发生在战乱之时,王阳明以战功受封,是否与朝臣之间的政见分歧或利害冲突有关,不得而知,但只是“倡议”,并未形成定案而“禁遏”。
自龙场悟道到《大学问》的出台,其间又有很大的发展变化。从王阳明《答顾东桥书》中可以看出,王阳明是反对“空虚顿悟”的。学术界有称王学为主观唯心主义的学说,若指的是“格物致知之旨不在心身外(之物)而在自己心中”,于是“吾性自足,不假外求”。那么,稱其为“主观唯心主义”不无道理。这也就是王阳明自己所反对的“空虚顿悟”。但是,后来他的“悟”发生了“嬗变”。
同样是在《答顾东桥书》中说的,与“空虚顿悟之说相反”的是,学问要“体究践履,实地用功”。并举例以证:要了解路歧之险夷,“必待身亲履历而后知,岂有不待亲身履历而已先知路歧之险夷者耶?”
由此可见,这时王阳明的“悟”,已经由“空虚顿悟”跃进到了“务实”的佳境。称这时的王学为唯物主义的学说,岂不是顺理成章的么?可以这样说,从这时起,王阳明已经摆脱了“空虚顿悟”的羁绊。其学说也就从唯心主义进入唯物主义的范畴,到“致良知”,则已趋于成熟。
王阳明有了成熟的“良知”之学登高致远的路就在脚下,岂不是唾手可得的了么?然而历史往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就在此期间出现了两件事。一件是“宸濠谋反”,二是“盗贼蜂起”。王阳明临危受命,仓促调兵应急,“平定宸濠之乱”,“剿灭蜂起之贼”,并以此立功受奖。但就其实,这两件事,都不是他心目中所向往的登高致远目标,而是责任在身,不可推缷。
(作者秋阳,本名徐平,《花溪》杂志原副主编,副编审、中国作家协会会员。)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