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 卢厚林
质量提升勇担当 抢抓机遇促发展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 卢厚林
质量体现着人类的劳动创造和智慧结晶,体现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9月5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要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向全党全国作出了最有力、最集中的质量动员。今年初,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印发了《2017年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把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作为贯穿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接下来,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边学习、边实践,边思考、边推进,深刻领会《指导意见》的重大意义,坚决把中央、总局部署要求落实在质量提升实际行动当中。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坚定不移走强国路、加快实现中国梦的战略举措。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进一步强化质量第一的价值理念,按照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7年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抓好任务落实,深化“质优宁波”建设。
扎实开展“示范区+”行动,推动市政府召开年度全市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争创更多国家级和省级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知名品牌示范区,培育更多中国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努力对接宁波“中国制造2025”的“3511”新型产业体系,推动宁波制造产业整体质量提升。
以“三同”实施范围从出口食品农产品扩大到消费品为契机,帮扶更多符合要求且有内销愿望的企业上线“三同”平台。加大对“三同”企业后续监管,对上线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处置和下线违规失信企业。开展“三同”示范企业试点。主动对接地方政府合力做好“三同”平台的宣传,将其打造成连接“供给侧”和“需求侧”的重要平台。
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形成自己独有的比较优势。以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为重点,开展区域品牌培育,创建质量安全示范区、知名品牌示范区。继续开展宁波市出口质量优胜企业(原出口质量奖)、中国质量诚信企业的评选工作,以质量提升来树立企业品牌新形象。
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势,积极参与地方公共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建设,推进检区协作,扩大集聚效应。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服务,倒逼企业按照更高技术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和产业层次,不断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完善质量强市强县工作绩效考核,用好质量考核“总抓手”,优化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促使地方政府更加重视质量。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协作,建立质量共治机制,合力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实施。
《指导意见》充分体现了中央推进质量提升、建设质量强国、深化质量改革的决心。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乘势而上,全面谋划推进改革创新工作。
深刻领会,积极落实支树平局长在全国质检系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工作部署会上强调的几项重点改革任务。加大力度推进“最多跑一次”等各项改革目标,进一步优化流程,缩短时长。
在宁波市政府召开“中国-中东欧国家贸易便利化国检试验区”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通过《国检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发布检验检疫首批八项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评估效果,了解需求,思考谋划国检试验区下一个阶段工作。积极推进智慧动植检建设,整体规划,扩展业务,统一推进。加大力度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口岸核生化应急处置(P3实验室)建设等创新工程。
加大检验检疫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运用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等抓手,运用技术、标准、品牌等服务手段,闯出宁波检验检疫特色的产地局转型新路。抓住国家对检验检测认证等高技术服务业重点培育扶持的机遇,利用“互联网+”手段破解技术机构改革问题。推进公共技术服务资源向社会共享开放。
质量安全是维稳安全的重要内容,是质量提升的底线要求,也是《指导意见》的应有之义。我们要以学习贯彻《指导意见》为契机,坚决打好维稳安全的攻坚战。
要密切关注中央领导、社会公众、国际舆论关注的领域,特别是进出口食品安全、口岸核生化安全等。要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处置。要切实抓好源头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创新安全监管手段,积极推广使用智能化设备,使检验检疫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变得更加精准、快速、高效。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力度,加强口岸把关,加大执法打假力度,推进“清风行动”“质检利剑行动”,重点围绕输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输非、输中东欧、输东南亚等出口商品,加强质量监管,切实维护中国制造的形象。
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强化担当意识,坚守岗位,健全机制。特别重视舆情安全,密切监测涉及检验检疫的热点、敏感点、风险点,主动宣传,回应关切,化解风险。特别重视综治安全,强化信访举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管理,防范信访专业户、职业打假人引发风险。
《指导意见》提出“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要“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要以推进质量提升为契机,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提升业务能力、强化作风纪律。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当中汲取力量,推动事业改革发展。
《指导意见》是党的历史上首次发布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其发布又适逢全国“质量月”活动,奏响了活动的最强音。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领导要带头学,把准方向。全局干部要一起学,跟住潮流。牵头部门要组织业务骨干深入钻研,吃透精神,明确要求,提出贯彻意见,落实措施,真正把宁波检验检疫工作纳入到《指导意见》的大局中来。同时,充分利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各级各类媒体,做好宣传解读工作,掀起宣传高潮,营造良好氛围。
在“质量月”活动基础上,要以宣贯《指导意见》为契机,落实《指导意见》为主题,积极举办“标杆经验进百企”等系列进企业、进港区、进社区的活动,要加大与人大、政协、社会团体联动,加大与各级各类媒体联动,使质量理念深入人心,使《指导意见》家喻户晓,使检验检疫获得更多认同。
《指导意见》面向全党全国,是质量强国建设的顶层设计。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作为宁波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联合质监部门提出落实建议。要下最大气力抓好质量攻关整治、质量宏观管理、质量技术基础建设,进一步拓展“抓质量”的新格局,帮助宁波市在建设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中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当前,质量提升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质量工作者也肩负着前所未有的重大责任,抓不住机遇就是我们的失误,干不好工作就是我们的失职。让我们抓紧行动,为质量提升而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