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政治生活向商品交换说“不”

2017-11-24 18:16:48曾亚波
支部建设 2017年18期
关键词:原则干部政治

■ 曾亚波

党内政治生活向商品交换说“不”

■ 曾亚波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决不能把商品交换那一套搬到党内政治生活和工作中来。”

破坏党内政治生活的行为有种种表现,将商品交换原则渗入党内政治生活是最常见的一种。

商品交换原则无孔不入

商品交换原则本身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形态,没有它就没有市场经济,整个世界的经济发展也会严重受限。但不久前中纪委网站的一则消息却让很多人看到商品交换原则一旦进入不该进入的领域,就会导致严重的错误和损失。

中央纪委5月2日的通报说,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措辞空前严厉,其中“将商品交换原则带入党内政治生活”的表述在党的十八大以来还是第一次,同时,这也是“严重破坏政治生态”的重要表现之一。剖析陈树隆所犯的各种错误或违法行为,其实都充斥着商品交换,也就是过去经常说的“铜臭”。

“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毫无政治信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长期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进行经商营利活动,大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将商品交换原则带入党内政治生活,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严重破坏政治生态,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这是一个总括,也说明陈树隆所有违纪违法行为是有思想根源的,那就是“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在这样的思路下,他是自觉不自觉地将商品交换原则带入党内政治生活,从而长期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进行经商营利活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有相当一些党政干部,为了达到个人目的,用公款办自己的事。有时他们会以“工作需要”为由,用公款向有关领导请客送礼。受礼者知道对方用的是公款,用不着礼尚往来也心安理得。党的十八大以来,公款请客送礼歪风得以狠刹,但仍未禁绝,一些隐性的公款吃喝依然存在。在反腐高压下,为何陈树隆等人要冒这么大风险胡吃海喝?因为公款请客送礼,作为一种办事潜规则一时还难以根除。在不送礼就办不成事的规则下,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仍然寄希望于找个“合理的借口”,用公款相互办事,吃饭是他们认为最保险的办法,因为毕竟没有将公款装进口袋。究其本质,公款请客送礼是把商品交换原则引入政府党内政治生活和行政管理中,是基于权权交易,利用公权力和公共财政资金交换个人利益的行为。它使一部分人在功利动机面前模糊了党内正常交往与违纪违法的界限,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败坏了社会风气。

“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这一条似乎与商品交换原则无关,但却是千方百计隐瞒通过商品交换所得利益的写照。大凡腐败分子,都通过商品交换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如果在党内政治生活中严格遵守组织纪律,那么他的这些财产就藏不住,所以他们要么及时向组织上交代问题,要么就是刻意隐瞒,对抗组织规定的报告、函询和调查。

“违反生活纪律和廉洁纪律,毫无道德底线,大搞权色、钱色交易,收受礼品、礼金,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这是腐败分子利用权力进行商品交换的主要特点,权色交易、钱色交易、权钱交易都在其中。交易的标的物,有金钱、美色,也有礼品、礼金。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陈树隆式的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主动寻求美色服务,有的女干部也会一拍即合,“投桃报李”,沆瀣一气。除了双方的主动性交易外,也有不法商人通过“买春”为这些领导干部提供“性服务”。湖南省纪委原副书杜湘成因公在北京出差期间,就接受商人李庚提供的所谓“非职务消费”,与乌兹别克斯坦妓女进行色情活动,结果被警察当场抓获。这种“非职务消费”看起来是朋友在交易,实质上还是本人利用权力与朋友以其他形式交易,由朋友与“性服务”提供者直接交易。

间接交易的另外一个特征是,党员领导干部自己并不出面,而是通过身边的“特定关系人”履行交易,这样做也是出于安全自保考虑。陈树隆就是这样,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但同样绕不开领导干部的权力影响,谁能在交换中起决定作用,并不难分辨。

“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及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在实际工作中,总有一些领导干部,正事不干,却专门插手有利可图的事务,一种情况是自己为了抓权,想从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或司法活动中分得一杯羹,体现自身价值的存在,一旦管了这些工作,就会更加肆无忌惮;另一种情况则是,应请托人要求,得请托人利益,干起了类似“中介”“掮客”的勾当,以自己的权力、身份为影响,要求相关经济活动或司法活动主体为自己的请托人争取利益。这种主动性交易是赤裸裸的商品交换行为,完全背离了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

“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政资金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这里的滥用职权已经构成了犯罪。滥用职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二是玩弄职权,随心所欲地对事项作出决定或者处理;三是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或者说任意放弃职责;四是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虽然我们尚不能从通报中看出是哪一种或几种情形,但从陈树隆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的本性来看,为了个人的私利,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管公共财产的重大损失,是最大的可能性,在本质上还是与商品交换有关。

商品交换原则变现有迹可循

从2012年末党的十八大后首个落马的中央委员、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开始,截至2017年5月中旬,已有至少179名省部(军)级“大老虎”落马,其中包括周永康、徐才厚、苏荣、郭伯雄等4名前党和国家领导人。这些人无一不是将商品交换原则带入党内政治生活的“老手”“高手”“黑手”。综观他们的违纪违法事实,都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初级阶段:入党动机不纯。思想上认为当官就是为了发财,或者当了官就可以发财。“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当初追求入党、进步、提拔的每一步,都伴随着对经济利益的追求。

发展阶段:不能把持自己。一旦权力在手,面对处处可以变现的机会,渐渐放松了自己的思想防线,违背了为人民服务的初衷,开始了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小额变现”尝试,直至一发而不可收拾,火中取栗,回头无路。

失控阶段:面对围猎倒下。随着位高权重,找自己办事的人越来越多,有的经不住诱惑,开始频繁交换;也有的集体履行交换,为了“自保”,有的人选择了“不得不同流合污”;也有的因有污点证据被围猎者掌控,不得不干起权钱交易的勾当。

疯狂阶段:主动出卖党性。如中纪委通报的陈树隆、国家安全部副部长马建等人,已经完全丧失党性、人格,毫无政治信仰,见钱眼开到了什么都可以出卖的地步。

危险阶段:圈子相互交易。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以圈子、帮派、山头等方式,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或依附攀爬、结成裙带,或互通有无、利益结盟,小团体或个人从中受益。

面对党内政治生活中充斥商品交换的情况,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高瞻远瞩、英明决断,从八项规定开始,在全党开始了系统性整风。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决策,向党内所有形形色色的商品交换行为发起了总攻。无论是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还是习近平总书记平时的讲话,都对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不良现象作了大量列举,点出其危害。

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不正常现象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思想作风方面,二是权力运行方面,三是政治动机方面。无论哪个方面,都存在拿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做交易的行为。

——思想作风方面。《准则》指出:“在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假、庸懒无为,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分别列举思想、行为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王敏曾以“台上一套,台下一套;说一套,做一套;人前是人,人后是鬼……”描述自己贪腐堕落的过程。为树立自己的形象,王敏将许多纪律和规矩通过会议讲话或发表文章阐述,在市委会议上大讲领导干部“要深刻理解严守政治纪律的严肃性,时刻紧绷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事实上,在中央整治“会所中的歪风”通知下发后,王敏于2014年6月借在中央党校学习之机,潜入江苏省委原秘书长赵少麟之子、房地产商赵晋在北京的会所吃喝玩乐。

——权力运行方面。《准则》指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现象屡禁不止,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现象滋生蔓延。”前4种现象剑指选人用人和选举中的暗箱操作、不正之风,后4种直指因权力而滋生的违法违纪腐败现象。如天津市委原书记黄兴国,“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封官许愿,任人唯亲。”其商品交换的特点是封官许愿,违规提拔,收受钱财。而震惊全国的辽宁拉票贿选案显示,在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全国人大代表过程中,有45名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拉票贿选,有523名辽宁省人大代表涉及此案。辽宁省多名领导干部被查处或免职,其中包括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峰,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苏宏章,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阳、郑玉焯、李文科等,集团式的商品交易并非独此一例,应当高度警惕。

——政治动机方面。《准则》指出:“特别是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特别强调存在于极少数高级干部中的政治动机不良问题。如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中央统战部原部长令计划、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山西省委原常委、副省长杜善学、中国科协原书记申维辰、山西省委原副书记金道铭、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等人和不法商人组成的政商帝国“西山会”,已经发展到了把“政治资源”拿来直接交易的地步。

商品交换渗入党内政治生活,往往不是孤立存在的。由于六大纪律都与党内政治生活相关联,而一些违纪违法的干部通常是触犯了多项党纪,在六大纪律中都渗入了商品交换原则。全国政协原副主席、原江西省委书记苏荣在忏悔书中直言,他的家就是权钱交易所,他本人就是权钱交易所所长,不仅全家老小参与腐败,也带坏了干部队伍、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坏了政治生态。

修复政治生态是治本之策

商品交换原则带入党内政治生活,本质上是金钱与权力的置换,是权力的变现,是权钱交易的开端。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廉洁自律是共产党人为官从政的底线”。

在党内政治生活中避免商品交换原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任何一个执政党,都不能把商品交换原则带入党内政治生活。否则,这个执政党就会将党票变成金钱,党员入党的动机便无法纯洁。这个国家的发展就会囿于执政党内党员个人的发展,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就会被弃之一旁。

首先,坚决防范滋生交换意识。“物必自腐而后虫生”。一个党员的思想出了问题,如果不去重视、不去纠偏,久而久之信仰就会出问题。我们党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党本身是没有自己的利益的,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党内每个同志都应当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不可把商品交换那一套搬到党内政治生活和工作中来。

其次,坚决不给任何交换机会。一方面,党员应始终处于党内政治生活的监督之中,不可以长时间脱离监督或者监督的某些关键环节出现脱节;另一方面,商品交换原则与党内政治生活原则是两个不可交叉的原则,组织上、机制上都要善于防范商品交换原则的主动侵袭。

第三,坚决打击各种交换现象。从各国的治党实践来看,商品交换原则总是要向党内政治生活发起挑战,因为总有腐败分子或腐败势力喜欢隐藏、伪装商品交换行为。这是一场原则性的战斗,也是一场马拉松式的战斗。但一个朝气蓬勃、勇于自我修正的政党,总是会主动出击的。

第四,坚决修复受损政治生态。对于商品交换原则一度泛滥的某些党组织,在清除了违纪违法的党员后,特别要做好政治生态的修复工程,而领导干部无疑是“关键的少数”。领导干部没有了商品交换行为,下面的同志就不会为了利益而向上寻求交换;同时,领导干部自身硬了,也有底气制止下属的商品交换行为或动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不断加强党内政治巡视,根据巡视发现的问题不断改造各级党组织。与之同步,制定或修订了党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和监督条例,推出新形势下党的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加强查核和处理……所有这些成功的实践,都是要堵住一个个非法渗入党内的商品交换之门。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也就可以杜绝因权力而生的各种商品交换行为。

(责编:许树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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