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组织部
“四项举措”助推精准扶贫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组织部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采取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统筹资源优势、开展督导巡查“四项举措”助推精准扶贫,收到成效。
州委组织部制订了《关于从严落实党组织结对共建帮村党员干部结对认亲“双帮”工作机制的方案》,要求结对单位要立足实际理思路,引项目,筹资金,强组织,建队伍,排隐患,促和谐,帮助共建村推动精准扶贫、按期实现脱贫,建强基层组织、按期整顿转化,实施集中整治、实现乡风文明。要求各联系点单位党组织书记落实“双帮”工作机制“第一责任人”职责,亲力亲为,带领本单位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真正共建帮村、认亲帮户,每年深入结对共建村开展工作不少于4次,为帮扶村办1-2件实事,并督促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落实“双帮”责任。要求班子成员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主动在“双帮”工作部署、引导联系点发展等方面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和有效的工作建议,帮助单位党组织书记统筹谋划落实好“双帮”工作,根据帮扶重点、帮扶进度,分阶段落实好帮扶任务,每年深入结对共建村开展工作不少于2次。要求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六必访”职责,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帮扶慰问活动。要求各市、县、工委组织部门明确工作责任,做好本地区开展“双帮”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年内检查不少于2次。同时要总结“双帮”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并加以宣传推广。
采取1+1、1+N或N+1的方式确定结对关系,全州524个单位5914名在职干部职工结对2729户贫困户,与贫困户建立了“亲戚”关系。其中:209个单位2790名干部结对50个重点贫困村730户;123个单位1110名干部结对69个一般贫困村708户;192个单位2014名干部结对非贫困村的贫困户1291户。确保每个贫困村有1位联系点领导、1个驻村工作组、1个帮扶单位、1名“第一书记”,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实现包村包户全覆盖。针对部分党组织、党员干部重视不够,帮扶思路不具体、帮扶措施不到位,帮扶工作仍以“慰问式”扶贫为主,缺乏长远帮扶计划等问题,下发了《海西州关于严格落实精准扶贫“双帮”工作责任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联系点主体单位职责。要求全州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及所属党组织和全体在职党员干部职工全员出力、精准发力、持续用力,充分发挥在人力、智力、财力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智力支持和物质帮扶并重,做到“全员参与、不留空白”。认真贯彻落实《海西州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工作纪实评价制度》,深入走访慰问贫困户,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拉家常、谋脱贫,并用群众的语言和身边的故事,开展政策宣讲,推动政策落实、生产发展、精准扶贫任务落实,做到工作过程全程纪实。累计走访慰问4858人次,送去慰问资金50.64万余元,解决实际困难632件,捐助价值82.9万余元的慰问物资。通过走访“认亲”,帮助和解决贫困户实际需求,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改善党群、干群关系。
理思路,谋发展。严格按照“八个一批”精准扶贫要求,及时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方式进行组织学习,让全州干部职工及工作队成员认清形势、理清思路,研究吃透上情下情,把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正确贯彻到工作中。在走访入户、调研的基础上,针对致贫原因和需求,召集乡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三委”班子成员组织召开脱贫计划商讨研究会议,根据各贫困户的不同情况合理制订脱贫计划,帮助引导各村制订符合实际、突出特色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
争取多方支持,加大联建帮扶力度。重点在贫困村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壮大村集体经济和贫困户产业发展方面给予扶持,最大程度解决基础设施滞后、村级产业发展滞后的问题和帮助贫困人员转移就业。各联系点单位党组织以“党支部+”的党建发展模式。挑选与扶贫开发关联度高、扶贫对象参与面广的企业或合作社,与贫困村共建联动模式,在帮助企业(合作社)解决融资难、用工难问题的同时,还可以增加贫困户收入。乌兰县扶贫开发办依托“茶卡羊”品牌及茶卡盐湖旅游良好发展态势,为产业园注入扶贫发展资金和旅游村扶贫发展资金,现产业园向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908人分红共计240万元,人均2643元,实现企业发展和扶贫工作双赢,帮扶成效提升明显。
分类指导加强产业培训,提高贫困村自我“造血”能力。为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业的贫困户提供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生产技能;针对贫困户中的主要劳动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都兰县察汗乌苏镇北园村扶贫工作队积极协调香巴拉开发有限公司,在察汗乌苏镇北园村建立手工艺生产基地,雇佣该村部分具有刺绣手艺的妇女,对其进行培训,并建立长期雇佣关系,增加农村妇女同志的收入。截至目前,各联系点单位党组织为帮扶村协调项目发展资金759.73万元,帮扶资金981.9万余元,捐助价值186.21万余元的帮扶物资,慰问金额65.67万元,解决就业2237人。
认真开展“双帮”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定期对全州各机关和干部联系点帮扶情况进行督查工作,对“双帮”工作中务实管用的、可持续性较强的好做法、好经验、典型事例,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为“双帮”工作的深入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部分单位帮扶措施不实,工作台账缺失,机关干部不进村、不入户等问题,及时调整督促未按要求开展“双帮”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根据“双帮”工作任务适时开展检查,并建立通报、诫勉谈话制度,确保单位党组织结对共建帮村、党员干部结对认亲帮户工作能够按照“双帮”工作机制方案的既定目标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