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编辑部
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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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之要,唯在得人;治国理政,关键在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多次强调要抓住“关键少数”,他说“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解决党自身的问题,关键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抓住了“关键少数”,也就抓住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会起到纲举目张、事半功倍的效果。
相比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虽居少数,但身处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对所在地区和部门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因职务高,权力大,容易被“围猎”,是高危行业,所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觉悟要更高,定力要更强。
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首先要从政治上加深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加深对维护党中央权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认识,加深对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的认识,加深对党必须勇于自我革命、领导干部自觉严格自律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讲政治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善于从政治上观大局、明大势、悟大道,不断提高政治自觉和政治站位,勇于自我革命,切实把讲政治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
其次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肩负的责任越多,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到其他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领导干部带头就是鲜明的风向标,各级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廉洁自律始终铭记心上,自觉做到慎独慎微,自觉摒弃特权思想,不断增强党性和品德修养,守初心、有定力,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真正成为好的表率和标杆,形成巨大的引领力量,带领大家朝正确的方向迈进。
省委书记骆惠宁在省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指出,山西曾一度发生系统性塌方式严重腐败,通过两年多的持续努力,管党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已经实现了由“乱”到“治”,要进一步实现“大治”就要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思想,自觉扛好党委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通过构建主体明晰、有机衔接的责任体系,推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考核问责,把贯彻《准则》《条例》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对尽责者给予鼓励,对失责者严格追究。
正人先正己,律人先律己,行动是最好的诠释和说服。作为“关键少数”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贯彻省委书记骆惠宁在省管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把目标牢记心中,将使命扛在肩头,围绕省委提出的“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真抓实干、勇于担当,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开创山西各项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