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阙衍来(福建福州)
以良好家风厚植廉洁根基
文_阙衍来(福建福州)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 2月27日主持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时强调指出,“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内在的必然要求。
良好家风是一种精神、一种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称赞原福建省东山县委书记谷文昌的良好家风,号召全体党员干部向谷文昌学习。谷文昌留下的“清白、简朴、为民、奉献”的良好家风,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现实生活中的直观体现。
然而,近年来领导干部的家风问题凸显,不容忽视。家风不正业已成为一些领导干部堕入腐败深渊的重要原因之一。据媒体报道,中央纪委近年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中,约四成与其家庭成员“助推”有关。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2015年被查中管干部“问题清单”显示,全国34位部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有21人违纪涉及亲属、家属,比例高达62%。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家风不正,整个家庭形成了以王敏为核心、夫妻联手、全家上阵、共同敛财的链条。
家风建设并非一日之功,家风堕落亦非一日而成。腐败官员的家庭之所以从温馨的港湾沦变为腐败温床和“权钱交易所”,说到底是因为家风出了问题。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防治领导干部家风不正、家教不严的现实问题,应当从家庭、社会、监督、制度四个层面着力,一内一外,一动一静,实现内外兼修、动静结合,共同筑牢抵御家风不正的防线,以良好家风厚植廉洁根基。
在家庭层面——涵养家风。“家不治,难理政;风不正,则气必邪。”领导干部要治国理政必先修身齐家。一要做表率。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都是家规的模板、家风的旗帜。要想家风优良,就必须增强自身党性修养,真正做到既坚守纪律底线,又追求道德高标准,同时为亲属和身边人员树立德行标杆。二要立家规。领导干部对子女亲属的管理有时难以“硬约束”,需要借助家规家训的力量。好家规的制定,既要定边界,重在划定不可逾越的底线,又要近实际,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形势相关,与家庭自身实际密切相连。三要常管教。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仅要重教育,而且要秉承“严管厚爱”的理念,及时纠正配偶之失,杜绝子女之过,防微杜渐。
在社会层面——关注家风。领导干部的家风决定着家庭或家族的成败荣辱,也对社会和谐发展有着深远影响,建设良好家风应当托起社会责任。一要注重历史传承,把那些承载着中华文明传统基因的古贤圣人和先辈先烈的家风家训作为重要内容,通过开展相关活动弘扬、培育好家风,努力营造以好家风涵养好党风的良好氛围。二要密切联系实际,善于将抽象的核心价值观与具体的家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用贴近老百姓的故事、带着温度的事例入情入理,真正让家风和核心价值观找到共同点和契合点,在接地气上见成效。三要完善宣传激励,深入挖掘和宣扬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先进典型,广泛开展“贤内助”“廉内助”“廉洁家庭”“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表彰奖励“好家风”“好家庭”,唤醒领导干部“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共识。
在监督层面——护航家风。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既要领导干部的自律、社会的关注,还必须有实际约束力的监督机制。一要强化监督力度。组织人事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检法、审计、信访等单位的协同联动,强化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处理违规违纪问题。二要创新监督方式。不仅要用活用实党内监督,充分发挥巡视(察)监督的利剑作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而且要探索“八小时之外”的有效监督方式,开展常态化“家访巡查”,将家庭与家风情况纳入监督视野。三要突出群众参与。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努力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积极开展干部作风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作风建设满意度测评等,并注重结果运用,提升群众监督的刚性。
在制度层面——支撑家风。领导干部家风不正的根源在于滥用权力。树立良好家风,关键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保证领导干部的家风沿着健康轨道运行。一要实现制度全面覆盖。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定等制度,着重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公务、任职等回避制度,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庭财产定期申报、公开制度等。二要增强执行可操作性。应当改变当前一些制度原则要求较多、程序规定较少的现状,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相关具体措施,在“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方面下硬功夫。如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配偶子女从业规定,要制定抽查核实办法,加大对核查结果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三要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把家风教育纳入干部日常教育的培训内容,在全面推行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的基础上强化对领导干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把“家庭美德”的考察纳入干部培养、锻炼、选拔、使用的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