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翟小功(海南海口)
忘却的“诗与远方”
文_翟小功(海南海口)
近年来,许多头顶“诗人”光环的官员纷纷落马。他们著书立说,写诗作文,身披“学者”“文人”外衣,俨然一副“雅士”派头。然而,高雅的诗歌在他们的眼里,却成为索贿的工具,“赋诗索贿”成为他们乐此不疲的事。他们违法违纪落马,虽与写诗没有直接关系,但预示着“诗与远方”没能抵抗住金钱的诱惑。
2016年11月24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郑文秀利用职务便利,为工程承包商谋取利益,收受林某泉等7人所送贿赂款205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郑文秀也成为海南省澄迈县副县长黄照良、昆明市原副市长谢新松、淮南市潘集区广电局原局长徐沛喜、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原局长李量等众多落马“诗人官员”中的一员。
郑文秀系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在案发前任陵水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处级)。从1989年担任陵水县委办公室秘书到2016年5月在陵水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的职位上被开除,27年来,他一直在陵水县官场工作。
提起郑文秀,可以说是大名鼎鼎。他不仅是官居县委常委的领导干部,爱好诗歌创作的他还是文化圈里的红人,而且是海南的“明星官员”。据公开资料显示,郑文秀系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理事、海南省作家协会会员、海南省诗歌学会副主席、海南省青年作家协会名誉主席,诗人。
文如其名,他的诗歌作品“文风秀气,唱出了黎族的乡愁”,散见于《诗刊》《民族文学》《中国诗歌》等,著有诗集《水鸟的天空》《梦染黎乡》等。曾被《现代青年》杂志评为2013年度读者最喜爱的十大青年诗人之一,被海风杂志社、海南文艺评论家协会评为“2013海风年度文化致敬人物”。
“写作与为官相得益彰”,身兼多项文学荣誉的郑文秀,于2003年起便开始担任陵水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一职(期间,2007年1月至2011年11月担任陵水县政府副县长),一直到2016年5月因涉嫌犯受贿罪被逮捕。
身为宣传部长的郑文秀很在意自己的“个人形象”,他踊跃参加各种诗歌研讨会去“包装自己”,在全县一些工作会议上大谈“廉政经”,时常在“揭短亮丑”方面“动真格”,经常教育领导干部要过“廉政关”,刻意为自己塑造清廉形象。然而真相却是,表面上廉洁奉公,背地里却抛弃了作为一位“诗人”应该具有的高尚情操,醉心于“腐利”的追求,大肆受贿敛财。他的落马是对“诗歌”这个高贵艺术的玷污,实在有辱斯文。
“鸟翼系上了黄金,这鸟便永不能再在天上翱翔了”。2016年11月24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郑文秀先后非法收受林某等7人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05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看似不食人间烟火的“诗人官员”如今身陷囹圄。
中国素有“诗国”之称,历史上从来不乏擅长诗歌的官员。“诗言志”是文人官员们不变的追求,他们的诗歌反映了他们的人生态度,表露了他们的理想和追求。普通老百姓可以从他们的诗作中感受到他们远大的理想抱负和他们富贵不淫、威武不屈的高贵品行。
当历史的车轮驶入现代,如今爱作诗的官员越来越多。官员痴迷文学,如果能够处理好个人爱好和工作之间的关系并无不可。我们知道,毛泽东、陈毅等革命先辈大都有着深厚的文学功底,他们的作品至今为人们所传颂。他们的这些文学爱好不仅没有影响他们的工作,反而更增添了其个人魅力。
与之相反,陵水县宣传部原部长郑文秀、澄迈县副县长黄照良、昆明市原副市长谢新松、淮南市潘集区广电局原局长徐沛喜、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原局长李量、周口市政法委原书记朱家臣等,他们都是爱好诗歌创作的“诗人官员”,他们都出过诗集,办过诗歌朗诵会,虽然在文学造诣上可圈可点,但人品、官德却为人所不齿。
笔者梳理发现,贪腐和官员的身份并无多大的关联。作为领导干部,即使才华横溢,可以吟出一首首脍炙人口的诗篇,但如果不加强自身的修养,不强化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失去初心,同样也会迷失“诗与远方”,难以抵御金钱诱惑,最终堕落为官场蛀虫。
“诗歌是净化人们心灵的语言,而诗人便是人们心灵的救赎者。”“文以载道”,无“道”之“文”,如“无根之水”“无本之木”。像郑文秀之类的“诗人官员”,他们早已迷失了自我,已经失去了他们自己的“诗与远方”,他们所谓的“诗”,实质上是他们堆砌辞藻、无病呻吟、故作姿态的结果,这样的诗歌已经变味了。
“生活不是眼前的苟且,生活有诗与远方。”劝诫那些热爱文学创作的官员们,千万不能忘记初心,不能忘记自己的“诗与远方”——那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心一意当好人民的好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