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曾令发
公益创意亦需保护知识产权
文 曾令发
今年99公益日期间,上海一家环保机构在腾讯公益上发起一个旨在建立面源污染平台的筹款项目,被广州一家环保机构提出质疑,认为其侵犯该机构已注册的商标权,之后该筹款项目更名。
环保公益领域的知识产权之争,这不是第一例,应该也不会是最后一例。2014年,上海禾邻社区艺术促进社同万科公益基金会因《全民植物地图》由合作双方变成对薄公堂的控辩双方,这一事件成为公益领域第一起知识产权保护诉讼案,在公益行业引起热议。
众所周知,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性质是保护私权,它与利益直接挂钩,因此在工商业领域,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自身的利益。那么在公益环保领域,是否也需要保护知识产权?
有人认为,公益环保项目不需要如工商业领域那样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毕竟公益环保项目并不是为某个个人或者某个组织谋取利益,而是为了公共利益,因此在项目的策划和运作上应该更多提倡共享,而不是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来画地为牢,各自为政。这其实是一个似是而非的结论。首先,公益环保类的组织也有其自身的利益这种利益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组织会去追求一定的资金去运作项目,提供服务;二是组织会追求自身的影响力和美誉度,从而有利于其更好地发起公共倡导。
从目前的环境来看,公益环保类的社会组织往往是以其项目的创新性、公益性来募集资金,并且经常是在竞争性的环境中获取资金,因此基于维护组织自身的利益需要实行知识产权的保护,保护他们为设计、创造新的项目而带来的利益。同时环保公益类社会组织一般通过项目的设计和运作来服务社会和公众,清晰的项目名称、标识系统也有助于公众认识到该组织或者产品,从而提升自身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因此对于社会组织而言,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其次,对于公益环保事业而言,清晰的知识产权及其保护有利于其健康稳定的发展。如果环保公益个人或机构花费巨大的精力、财力和智力设计的有关知识产品肆意被人侵犯,最终的结果将是劣币驱良币,没有人再愿意去用心设计公益环保类的知识产品,从而导致相关议题乏人关注,不利于议题的推动,也会使公益环保的路越走越窄。
最后,公益环保领域内应该更多的合作和共享,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侵犯他人的劳动成果,合作和共享应该是建立在互信、互利和互信尊重的基础之上,但绝不能假借公益环保之名而行侵犯知识产权之实。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环保问题,越来越多关注环保问题的社会组织逐渐成长发展起来这本身是一件好事。但各种各样的组织和环保项目鱼龙混杂,项目或者品牌被盗用侵犯的情况也开始增加。因此,对于公益环保类的项目或组织,应该加强对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
首先,环保机构需要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这样才能在随后的公益环保活动中采取相应的措施其次,在对外宣传和同合作伙伴合作过程中,有意识地保护项目创意的核心信息。再次,在合作时应该清晰地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于可能出现的关于知识产权的纠纷事先在合同中予以说明;同时在合作过程中做好归档工作,以此作为可能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的证据。
最后,有条件的环保公益类社会组织,应该尽可能地到有关部门进行知识产权的登记,通过国家行政机关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如应该对项目的名称、标志或标识以及所提供的产品向国家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对于自己的发明创造,包括外观设计等也应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专利申请。当然,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不仅仅是需要注意同其他的社会组织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也需要注意同社会组织内部工作人员明确在知识产权上各自的权益,防止因为职员的离职或者其他情况导致权益的受损。
为了我们的河道更美好,大家一起行动起来。
可能即便如此,公益环保项目或领域也不可避免地出现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作为知识产权被侵犯的一方,当然需要坚决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当然,最好的方式还是通过协商解决,毕竟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到法律诉讼之中并不是一个明智之举。如果实在协商无果,则应诉诸法律手段,对于对方的侵权行为,一定要追求其法律责任。这不仅仅是关乎侵权行为中的权益受损问题,更是一种宣传产权的行动,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以后出现类似的情况。
珍惜项目品牌,尊重知识产权,是所有社会组织都应遵守的原则。在保护好本机构知识产权的同时,也要注意避免无意识侵权。为了避免自己无意中侵犯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在进行活动设计或传播时,应尽可能在网上或者有关部门查询相关信息,防止因为工作疏漏而导致的侵权。一旦侵犯其他社会组织的知识产权,需要妥善处理,避免对薄公堂。这样一方面会让自己在法律问题上耗费太多精力,同时也不可避免地给组织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
对于有关部门而言,也需要帮助公益环保类组织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目前社会上从事法律咨询服务的法律机构很多,但公益性的比较少,收费也比较高。而很多草根型的环保公益类社会组织力量相对较弱,缺乏足够的经费去寻求专业性的法律机构帮助其进行法律维权,他们的知识产权往往容易受到侵犯,需要政府同律师协会等社会力量合作,共同帮助他们维护自身的权益,保证公益环保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