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两怕”

2017-11-21 08:43文/海
中华魂 2017年7期
关键词:忏悔书挖坑俸禄

文/海 纳

为官“两怕”

文/海 纳

有一个“公仪休相鲁而嗜鱼”的故事。说的是春秋时鲁国的宰相公仪休,特别喜欢吃鱼。所以鲁国的很多人,都争相买鱼送给他,但公仪休却一条都不接受。他的弟弟问他:“你这么喜欢吃鱼,为什么别人送鱼却不要?”

公仪休回答:“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虽嗜鱼,此不必能致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即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嗜鱼,我能长自给鱼。”

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那些人为什么会给我送鱼?是因为他们看中了我手中的权力。如果收了他们的鱼,就得“枉法”为他们办事,并可能因此而被“免相”。到那个时候,既没有人再给自己送鱼,又没有俸禄可以买鱼,想吃鱼也吃不到了。由此得出一个结论,“受鱼”则导致“无鱼”,“不受鱼”却能“长自给鱼”,恃人不如自恃,他送不如自为。

公仪休的推理,只是一种假设。不就是一两条鱼吗?如果送者不说,收者也不说,外人怎么知道?即便有人举报,皇帝也不会因为你收了几条鱼,就罢免你的宰相,取消你的俸禄。再说,这种事情在官员队伍中,早就习以为常。逢年过节,你送几斤肉,他送几条鱼,你送几只蟹,他送几盘虾,都属人之常情。

但关键是在这种事情的背后,隐藏有“两怕”。

一怕自己的欲望越来越大。普通鱼吃腻了,就想吃稀缺的鱼;稀缺的鱼吃多了,又喜欢上其它东西。到最后,只有收成捆的钞票,才感到“解渴”、痛快、满足。就像很多的贪官一样,收礼收到一定程度,便成了瘾。欲壑难填,欲罢不能,非得等到出了事,判了刑,收了监,才能够渐渐清醒过来。

二怕法纪的大网突然落下。本来,大家都已经习惯“吃鱼基本靠送,工资基本不动”的潜规则。但终于有一天,上边有了严格的规定和禁令,而且“四风”同整,又抓“老虎”,又打“苍蝇”。曾经“送鱼”和“收鱼”的铁哥们,成群结队落入网中。

这样说来,还是公仪休的办法比别人聪明。我不要任何人的鱼,也就落不下任何的把柄。无论哪个老板“翻脸”了,哪个关系“进去”了,自己都依然可以安然入梦。

有一个落马的官员在忏悔书中说:“现在我明白了,凡是来给自己送礼的人,其实都是‘挖坑’的人。开始‘坑’小,感觉没事。后来‘坑’越挖越大,突然就掉进去了。”这些话,称得上是肺腑之言。细想想,几乎每个手中有权的人,周围都“潜伏”着很多这样的“挖坑人”。他们给你送鱼送肉送钱送色送阿谀送奉承,让你感觉很舒服很得意很受用,以为对方才是真正的朋友。等掉到了坑里,看懂了真相,后悔都来不及了。

“以势交者,势倾则绝;以利交着,利穷则散”,这已经成为经过历史考验的真理。凭借权势交往的朋友,权势一旦没有了,那么交往也就断绝了。凭借财物利益交往的朋友,一旦财物散尽了,利益没有了,那么交情也就烟消云散了。

苏东坡有一个观点,就是“处富贵”比“处贫贱”更难。他说:“处贫贱易,处富贵难,安劳苦易,安闲散难。”所有的权势,都是“易碎品”。尤其是当今社会,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永远当官;任何一种权力,都不可能没有约束。无论你能力多强,贡献多大,资格多老,只要有一件事超越了法律的底线,就可能前功尽弃,彻底否定了自己。

现在很多的机关干部,都说“为官不易”。管理越来越严,责任越来越大,一件事办不好,一句话说不好,都可能被人抓到把柄,导致前程危机。俗话说,谨慎能捕千秋蝉,小心驶得万年船。在法律和纪律面前,谨慎点,并不是什么坏事。因为在每个领导干部的面前,依然存在着私欲膨胀和他人挖坑的危险。所以像公仪休一样,坚持“不受鱼”,才能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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