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领导干部有哪些讲究
随着正风反腐的不断深入,约谈已逐渐成为各级党政机构发现和解决问题的重要方法。而约谈并非普通的谈话聊天,有着清晰明确的程序设计,约谈的时间、地点和人物,也都有很多讲究。通过约谈,防止领导干部小错变成大错。
约谈是一种柔性的监督,虽没有强制性的约束,但约谈地方党政主官,可以给地方领导施加压力和造成威慑,有利于提高地方在解决或推动某个工作上的执行力
在公开报道中,地方党政领导被国家部委成规模约谈的记录较早可追溯到2007年。在时任国土部部长徐绍史的主导下,国家土地督察局把“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较高,在全国排前几名的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请到北京来”。
“是为了督促各地尽快整改查处违法用地,也是在警示其他违法用地严重地区,不要出现大批干部倒在问责红线上,是对干部的爱护。”徐绍史将约谈定位为“督促”和“警示”。
近年来,约谈越来越频繁地在纪检监察系统、环境保护和扶贫开发等领域广泛应用。
纪检监察系统内的约谈,肇始于“一次高级别的约谈”。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透露,2013年 4月 22日,中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刘建华去到中南海,接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的“亲自约谈”。王岐山对她说:“我今天找你来,就是想了解一下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情况。你就说说财政部本身落实八项规定的情况,还存在哪些问题。”
随后的5天,中央纪委监察部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约谈了53位派驻到中央和国家机关的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此后,多个省纪委相继出台了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的办法。
近年来,在环保领域约谈党政官员也越来越常见了。环保系统影响较大的一次约谈发生在2016年。此次约谈的背景是,这是中国首次启动环保督察试点工作,河北成为首个被环保督察的省份。2016年1月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北的当天,便约谈了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和时任省长张庆伟。
为什么要约谈省级领导,环保部环保督察办公室主任刘长根回应称主要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从谈话中了解省级领导对当地环境问题的看法,掌握地方环保状况;二是宣传环保工作,通过约谈对省级领导产生影响和触动,促进其重视和推动环保工作。
虽然省级领导被约谈的场景并不多见,但相关部门约谈地市书记和政府首长的情况已屡见不鲜。
2017年1月 19日,山西临汾市长刘予强等一行人赴京接受环保部约谈,促使此次约谈的直接原因是,2016年入冬后临汾市二氧化硫浓度持续严重超标导致大气污染。刘长根受环保部委托对刘予强进行约谈。“工作没做好,给环保部添乱,给我们山西抹了黑,我感到非常自责、非常内疚。”据媒体报道,谈及被约谈的感受,刘予强说,“心情沉重,如芒在背,如坐针毡。”
由于“约谈”越来越频繁地在党政机构中应用,约谈也逐渐向制度化趋势迈进。
据中部省份一名纪委官员介绍,一场完整的约谈主要有三个步骤,首先约谈方发问或提出批评,随后约谈对象进行说明或解释,最后约谈方再提出一些具体要求。一般情况下,约谈对象在最后还会做一个表态。
约谈领导干部时也有一些具体“讲究”。上述纪委官员透露,在其日常操作中,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主要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各级纪委主要负责人主要对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约谈领导干部,一般也都会提前通知时间、地点和约谈缘由。在王岐山约谈刘建华的前两天,刘建华收到通知,得知约谈她的是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地点在中南海,时间是上午9点。
至于领导干部被约谈的具体内容是否公开,在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要求。环保部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约谈应对外公布相关信息并可视情况邀请媒体及相关公众代表列席。而在纪检监察系统,则往往要求约谈人及对象对约谈内容进行严格保密。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时候,约谈的效果并不大,而要想让约谈行之有效,就要有“后续反馈”。在一场约谈结束后,约谈方多会提出相应的整改期限和要求。约谈之后的整改情况,约谈机关也会进行相应监督。
为了让约谈不流于形式,许多地方进行了一些探索。据《人民日报》报道,陕西商南县推行约谈工作机制,采取“程序不‘严’不过”“整改不‘力’不过”等“四不过”方法,确保约谈取得实效;而贵州黔南将约谈细分为预防性约谈、询问警示约谈、纠错诫勉约谈和问责处分约谈,让约谈更具针对性。
一位在纪检系统工作多年的官员介绍,在纪检领域,和约谈形式类似的监督方式还有谈话函询与诫勉谈话。其中,诫勉谈话属于一种处罚措施,诫勉谈话受限期一般是半年,半年内不得提拔、提干、评优、评先等。
上述官员还称,中纪委提出的四种形态要求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这里说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其实就是约谈,通过约谈领导干部,防止小错误变成大错误。
(《南方周末》201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