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离世捐器官救3人 女儿病重等来匹配器官
28岁的郑秀活过来了。3月1日,身患尿毒症的她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器官移植中心接受了肾脏移植手术。就在5个月前,郑秀的父亲郑家远突发脑溢血,被判定为脑死亡。后来,家人将其两个肾脏、一个肝脏捐出,让3名徘徊在死亡边缘的生命再次获得新生。这次郑秀接受肾脏移植手术,也得益于他人捐出的肾源。
由此,一个不太被人熟知的政策,因为父女俩的这次经历而受到关注。2010年,卫生部印发《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遗体器官捐献者的直系亲属或活体器官捐献者如需接受肾移植手术,排序时将获得合理的优先权。父亲曾经捐出器官,郑秀就是“器官捐献者的直系亲属”。
3月11日,术后10天,当记者见到郑秀时,她已从重症监护室转入普通病房,脸上也再次有了笑意。半年前的一次体检,郑秀被诊断为尿毒症。母亲鲁忠菊说,这已不是这个家庭第一次遭受煎熬。2008年夏天,郑秀20岁的姐姐郑融被确诊为严重肾衰竭,因为难以支撑高额的医疗费用,不久后,郑融离世。而这次,母亲又不得不面临可能再次失去女儿的现实,郑秀也深感绝望。“一天到晚什么都不吃,有几天连透析也不做。”鲁忠菊说。后来,四川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负责人刘利在得知郑秀的情况后,做了许久思想工作,劝她继续积极配合治疗,等待肾源。3月1日,郑秀终于等到了配型成功的肾源。
事实上,在郑秀生病期间,父亲郑家远也因为突发脑溢血离世。去年10月15日,郑秀的爸爸郑家远在成都工地打工时,突发脑溢血,倒下了。一连转了两家医院,医生都遗憾地表示回天乏力。悲痛的家人只得将脑死亡的郑家远转回离家较近的资阳人民医院,准备后事。
这时,郑家远的侄女也是一名医务工作者,她提出建议,当年郑融没能做肾脏移植手术而病逝,一直是全家人的心病,现在郑爸爸的器官还有用,捐献出来,至少可以让别人还能活着。几经思虑,郑家人签下器官自愿捐献文件,郑家远的两个肾脏、一个肝脏,成功移植到了3名终末期患者体内。3个徘徊在生死边缘的病人,因为郑家人的善举,生命重新燃起希望。
2010年,卫生部印发《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遗体器官捐献者的直系亲属或活体器官捐献者如需接受肾移植手术,排序时将获得合理的优先权。而郑秀正是“遗体器官捐献者的直系亲属”。器官捐献者及其直系亲属的优先权,是为了赞扬器官捐献者为挽救他人生命的奉献精神。但郑秀深知,等待合适的肾源有多么不容易。许多像自己一样苦苦等待肾源的病人,就在翘首期待的希望和无尽等待的绝望中离开人世。
为了省钱,身为护士的郑秀选择自己从医院开药,自己在家腹膜透析。尽管一次血液透析的费用可以支撑一个月腹膜透析用药,但每天三次、每次长达四个小时的腹膜透析,生活环境严格的消毒灭菌,把郑秀“困”在了家里,她也慢慢走入情绪低谷。好在,她最终等来了肾源。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器官移植中心副主任杨家印告诉记者,与世界发达国家器官捐献百万人口捐献率高达40相比,我国许多省份的百万人口捐献率不到1或略高于1,即一百万人口中仅有1个左右器官捐献者。近年来,随着全国统一的“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建立,保证器官分配在阳光下进行,正确的意识宣传,器官捐献例数逐年增多。
“不幸遭遇意外身亡者捐献出可用器官,挽救他人生命,这是一种善举。”杨家印教授说,器官捐献,既帮助了他人,也是自身生命的延续。从郑家远父女俩的案例看来,一个善举,在冥冥之中可能也会帮助到家人、朋友或身边认识的人。推己及人,倡导器官捐献,符合“重义轻利”的东方文化中的大爱。为郑秀主刀的川大华西医院泌尿外科副主任医师王莉认为,郑秀的经历是一个巧合,器官捐献的大义是不带任何附加条件的,严格的分配制度确保器官分配公平合理。但是,将心比心的感同身受,利人者利己,也是对器官捐献的一种鼓励。记者从四川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了解到,截至3月10日,全省无偿捐献器官例数达到296例,共计捐献器官数为786枚。这意味着,700多个一度危在旦夕的重症患者,因为296个家庭的善举,获得了重生,700多个家庭幸得完整。
据成都商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