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碳金融市场与我国经济发展模式转型

2017-11-15 11:23易政
时代金融 2017年29期
关键词:金融交易金融市场交易

易政

【摘要】碳金融市场是近些年来国际金融领域新生的最为重要的金融市场之一,这一概念兴起于《京都议定书》的签订。2007年,美国学者索尼亚·拉巴特(Sonia Labatt)和罗德尼R.怀特(Rodney R. White)撰写《碳金融》一书,详细阐述了碳金融的运作机制。国内一些学者也已经开展了这方面的研究。笔者认为在中国发展碳金融市场,要将其置于我国现阶段倡导的经济发展转型的大背景中,但相应成果并不多见。本文试就在我国国情下发展碳金融市场的相关问题进行初步分析和探讨。

【關键词】碳金融市场 经济发展

一、经济转型形势下我国发展碳金融市场的必要性发展

(一)我国宏观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实现发展模式转变的必要性

一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彭勃发展

二是我国经济发展模式亟待改变为碳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条件

(二)碳金融的含义、碳金融市场建立和发展的背景

所谓“碳金融”,现在学界并未有一个公认的确切的定义,一个比较广泛为人们所接受的定义是,碳金融是指由《京都议定书》而兴起的低碳经济投融资活动,或称碳融资和碳物质的买卖。即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的商业银行贷款、直接投融资和碳排放权交易等金融活动。所谓碳物质主要是指与清洁发展机制中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有关的环境污染物,这些污染物可以在清洁发展机制中进行买卖投资、交易或投机,所筹集的资金可以用来投资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环境保护工程和项目。因为京都议定书等法律文书的约束,世界各国的碳排放额度成为一种稀缺的资源,具有了经济价值和进行交易的前提条件,并最终催生出一个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主的碳金融交易市场。

二、我国发展碳金融市场的可能性和紧迫性

(一)现有碳金融市场体系为我国发展碳金融提供可能性

经过近些年的快速发展,碳金融市场现已具有初步的发展模式和体系。碳金融市场根据交易标的不同,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以项目为基础的减排量交易。JI和CDM是其中最主要的两种交易模式。JI项目产生的减排量称为减排单位(ERU),CDM项目产生的减排量称为核证减排量(CER)。另一种是以配额为基础的交易。与基于项目机制的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不同,在配额基础交易中购买者所购买的排放配额,是在限额与贸易机制(Cap &Trade System)下由管理者确定和分配(或拍卖)的。

(二)我国追赶西方发达国家、参与碳金融市场全球竞争的需求

碳金融概念兴起于西方,同样,碳金融市场在西方发达国家发展相对完善。其特点是:碳金融市场和碳金融交易相关制度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已形成全球交易体系,交易主体众多,交易规模不断提升。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在碳金融市场建设和发展方面占得先机,这使得我国发展碳金融市场,参与全球竞争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1.我国碳金融市场处于上升通道,是要求国内碳金融市场发展和完善的内生因素。在我国,关于碳金融市场的理念渐渐为人所知,相关研究也不断深入,一些有远见的企业已经开始涉足碳金融业务,碳金融市场在积极建设和发展中。我国碳金融市场发展的阶段特点是:低碳经济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商业银行主导现阶段我国碳金融市场交易,我国碳金融交易市场产品较少、规模较小但前景广阔。

2.相关产业的广阔前景是促进碳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我国碳金融市场具有光明的前景,主要有两方面的支撑。从世界市场来看,在东京议定书的约束下,西方发达国家需要购买碳排放权;从我国自身发展的需要来看,在倡导节能减排,实现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的今天,碳金融市场有其重要作用。

3.我国碳金融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要求其进一步完善。在发展碳金融方面我国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绿色信贷、碳减排交易和低碳产业直接融资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推进,服务于碳排放权的相关业务和金融衍生品也在不断研究和发展之中。然而,由于我国碳金融产业起步晚,底子薄,仍存在诸多问题和许多不足之处。这使得我国碳金融交易的参与主体与我国的碳排放规模水平严重不相适应,市场份额和话语权进一步为外资金融机构所垄断,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碳金融市场组织体系尚未形成。

三、发展碳金融市场的意义及措施

(一)发展碳金融交易市场对我国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意义

首先,发展碳金融市场可以丰富我国经济发展模式,为经济转型提供一条崭新的思路;其次,碳金融交易市场的建立和发展,使我国的金融体系更加完整,有助于宏观经济结构的优化;再次,碳金融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将会极大的推动低碳的经济理念,有助于创造环保以及经济转型的有利舆论环境;最后,大力发展碳金融市场,可以推动企业的产业升级。

(二)建立和发展碳金融市场的措施

在碳金融市场体系中,最重要的商业企业和金融机构,调动起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对于发展碳金融产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另外,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作用也是不能忽视的,政府部门的支持和监管必不可少。

1.企业方面

(1)在光明的前景和巨大利益面前,需加强自身的风险意识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加深以及大批金融机构进入碳金融交易领域,碳交易已经从节能减排的环保项目转变为标准化的金融产品,实质上是一种期货或期权交易,交易的标的是信用额度和碳排量的使用权。

(2)参与碳金融交易的企业要增强自身的素质

CDM交易市场受政治因素影响较大,而且在买卖双方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并且我国企业极度缺乏国际化商业谈判的经验,这都是我国相关企业需要不断加强的素质。

(3)从注重生产效益逐渐向注重人才培养转变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掌握先进科学技术的关键;加快构建和完善碳金融专业领域的行业相关准则和业务标准流程,建立相关从业人员的行业协会组织和考核标准,打造自己的碳金融产业人才储备队伍,这些举措我国对于在碳金融市场快速发展中占得先机具有重要意义。endprint

2.金融机构方面

(1)加大对绿色产业融资的支持

就以往的数据而言,商业银行的贷款主要流向地方政府项目,其中以铁路、公路、基建工程为主。节能减排以及与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的项目虽然受到政府大力支持,但相对于传统项目风险比较大、成本回收期较长,并不受到商业银行的青睐。为了实现经济转型的宏伟目标,商业银行应将目光放长远,将落脚点放在长远利益上,贷款向以碳金融项目为代表的绿色产业倾斜;除商业银行之外,信托公司、基金公司也应增加业务类型,扩展业务领域,加大对绿色产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2)审慎识别清洁发展机制项目风险,合理把握介入时机

清洁发展机制项下的碳减排量是一种虚拟商品,其交易规则十分严格,开发程序也较复杂,销售合同涉及境外客户,合同期限长,风险因素多,主要有政策风险、项目风险和清洁发展机制特有风险、国际减排政策变化风险、项目运行阶段的监测或核实风险等。商业银行应加强学习,进一步熟悉碳金融的操作模式、项目开发、交易规则等相关知识,借助国际同业的先进经验,提高风险控制的能力,规避项目风险和交易风险,并根据项目回收期限和回收情况,结合项目自身经济可行性、对CER收入的依赖程度、其他还款来源可靠性或其他有效担保措施等方面审慎判断项目介入时机。

(3)扩大碳金融服务业务领域,注重开发与CDM相关的碳金融工具

我国金融机构可以逐步展开项目咨询、二级市场交易以及相关延伸金融产品开发等低成本高附加值业务;此外,有学者研究表示,南非德斯德林沃特福德证券公司上市了一种买家可以选择以CERs或现金兑付的远期票据:碳本票(Carbon Credit Notes),价格为12美元/张。每张碳本票代表一个CER,交货期为四年之后。为了兑付每一个碳本票,证券公司在发展中国家通过中介签约CDM项目获得CER,并通过风险管理确保在指定时间交付CER①。鉴于中国是CER最大供应国,中国也可能是这些本票的潜在本源。由此,我国的证券公司也可以利用自身优势直接进行开发与CDM相关的产品,这样的产品既有“低碳经济”这一火热概念,又在客观上体现了关心环保与社会公益的理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俱佳。

(4)积极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碳金融产业相关经验,取长补短

国外的碳金融市场起步早,发展快,有很多经验教训值得我们借鉴。尤其是在碳金融衍生品开发、风险控制、金融机构和企业客户之间的合作模式方面,西方发达国家领先我国很多。我国金融机构可以采取合作、收购、并购等方式来引进对方的先进经验和技术,在世界碳金融市场中争取话语权。

3.政府方面

(1)加强市场引导和监管,建立以证监会的监督、碳金融的行业协会和碳交易所自律的三重市场风险监管体制

在监管这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证监会对宏观局面的监管作用,并对对碳金融的行业协会以及碳金融市场交易平台的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自律方面,第一,应加快建立碳金融行业协会的步伐,使该行业的自律组织依据该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度进行自我管制和约束。第二,发挥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作用,加强内控体制的建设,制定包括交易、结算、交割等相关环节和违约处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协调交易所内部各个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2)发展碳金融还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会计、税收等配套政策

如将建立环境会计岗位和温室气体减量计算会计方法,不断健全和发展温室气体排放的监测体系作为建设碳金融交易市场的重要内容,并逐步完善碳排放监测的指标体系、标准体系、考核体系和相应的强制性的奖惩制度体系,创造并维护正常的碳金融市场运行大环境;又如加快调整环境税费制度,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转变,加快经济运行机制的转变,促使企业走上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的道路。

(3)加快脚步建立全国统一交易市场以及交易标准

我认为,建立统一的交易平台,主要有两条途径:新建全国统一的碳金融交易市场,由国务院牵头,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联合落实,并成立相关监督管理机构并制定碳金融交易的约束性规章制度;另一条途径则是进行重组,目前在我国,存在上海能源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贵阳环境能源交易所、湖北环境资源交易所、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等多家区域性低碳经济产品交易平台,可以利用兼并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将区域性交易市场整合成为全国统一的交易市场,实现强强联合,做到资源最大程度的优化配置。在这个问题上,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叶婧提出以上海为核心来发展碳金融交易市场,她认为:上海依托着建设金融中心的国家政策,同时又有以“低碳”为主题之一的世界博览会的巨大号召力,因此上海是作为我国全国性碳金融市场所在地的不二选择。

一个有效的碳排放市场必须为碳金融交易指定标准化的产品,而这种标准必须得到各交易方的共识。这个市场必须具备监管部门,设定交易的底线、具体的份额分配和流程监督。一旦标准设定,现有的交易系统将会简化交易;取得廣泛共识的标准将会提升交易的信用度,并可以更快地促进法律机制的标准化。这一切将会降低碳金融交易市场的交易成本。

(4)完善相关立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针对碳金融市场,从法律层面上而言,我国应当明确该领域的各市场参与主体,将碳金融产品及其衍生物区别于其他普通金融产品及其衍生物进行特别规定:从政策层面而言,我国应当对各项业务的具体操作做出明确规定,从而改变目前发改委不透明而且相对拖沓审批的现状。此外,应积极出台有关政策比如在税收、贸易结算等方面对碳金融交易市场的发展进行相关的政策扶持,积极调动碳金融市场主体的参与交易的热情。

(5)加强国际合作,提升自身发展碳金融市场的能力

从2000年开始,我国开始与世界银行就标准碳基金计划(Prototype Carbon Fund, PCF)计划进行交流和讨论。世界银行通过这一项目,旨在挖掘中国在CDM项目上的巨大潜力,以及敦促中国对于CDM项目进行更多投入。通过类似的合作计划,我国可以获得先进经验以及宝贵的资金支持。面对世界上碳金融产业快速发展的潮流,只有融入进去才能抓住历史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

四、结语

通过本文的初步研究,得出的结论是碳金融市场作为新兴的金融市场,对于环境保护、产业升级,乃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可以预见,如果社会各方面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碳金融交易市场将会在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过程中发挥巨大作用。由于学生掌握知识有限、数量工具运用能力不足,很多有关碳金融市场的问题没能进行更深入的探讨。未来的研究还可以在从设计碳金融交易机制、碳金融衍生品的定价等方面入手,更深入细致的研究将会进一步的推动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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