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艳 罗利香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现今,随着信息时代席卷全球,信息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已逐步提高到一种绝对重要的地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与保护带来了巨大冲击和影响,而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与保护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在信息时代,各种思潮、观念的传播,造成了许多民族文化、地域特色的丧失。
(一)文化全球化。文化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结果或副产品,同经济全球化一样,是一种世界发展的趋势。为了掌握未来发展的主动权,为其经济全球化扩张铺路,世界各国纷纷不遗余力地向全球传播其文化。文化全球化带来的不仅是文化之间的沟通与理解,同时也伴随着文化间的激烈摩擦和冲突,非物质文化遗产因其无形性、专门性和变异性的特点,在文化全球化的冲击下,容易导致特色的丧失甚至内容和形式上的消亡。
(二)文化同质化。西方模式和价值观的到处传播,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后美国文化对外的大量渗透,文化的“同质化”现象日趋明显。文化同质化给民族文化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种种事实证明,文化多样性或差异性是维系民族文化生命力的源泉,必须像保护生物多样性一样保护文化多样性,保持丰富的文化差异。
(三)文化动态化。信息传播异常迅速,社会竞争急剧加强,整个社会处在一种动态的、不安的变化之中,人类文化也处在一种动态变化之中。许多传统的民族文化因为其生态环境遭受破坏而消亡,新的文化形式日新月异,新词汇、新现象、流行语层出不穷。
身处信息时代,我们同样可以利用网络化传播手段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和保护。
从最直观的角度来看,网络和信息对于非物质遗产保护最大的好处在于它能让现代生活中的人们注意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并提供一个广阔的交流平台。信息时代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提供了现代化的技术支撑。信息时代的网络优势,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可能获得更为广阔的传播空间。
就具体操作而言,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整合行政资源,理顺文化管理体制。
目前我国文化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行政管理体制。我国现行的文化管理模式虽然具有诸多优点,但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整合行政资源,理顺文化管理体制。可以借鉴当前税务、工商等中央垂直管理模式,建立文化垂直管理体制,这样既加强了对文化发展与保护的整体协调性,也为文化管理与发展的经费筹措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与保护的政策、法律和措施。包括建立奖励机制、开拓国际市场、开展跨国生产合作等政策,设立专门的发展基金,鼓励文化创作,培植文化市场的经营主体,促进文化产品生产,打造有代表民族文化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产品品牌。同时,还应完善文化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对侵权盗版的打击力度,营造干净的文化发展环境。
(三)集体整合同类质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规划,实现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双赢。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份宝贵的人文资源,蕴含无限的社会和经济价值。同类型的文化遗产,可采取资源整合、整体规划的方式,修缮和建设好文化景点,加大生态旅游区开发建设的力度,既能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又能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和保护,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四)进一步构建和谐的媒介生态,为民族文化发展创造有利的传播环境。在信息时代,被普遍利用的声、形、画等数字技术手段,直观、形象,具有集成性、多维性的特点,易传播、易理解,可以成为推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手段。如,可以采用制作宣传光碟、外宣画册、文集等系列外宣品向外界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知识;将原创的民族歌曲制作成手机彩铃和固定电话彩铃进行推广等等,最大程度地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知识,调动广大受众的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热情。
(五)进一步加大民族文化传播网络建设。
互联网传播是当前信息传播的最重要途径。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网络建设的重要性和战略意义,充分利用现代卫星技术、跨国电视网络和互联网技术,迅速抢占国际文化传播高地,加强民族文化对外传播,扩大民族文化的国际化影响,唤起民族文化的自尊心和自豪感。有了民族文化的自尊心和自豪感才有发展和保护民族文化的动力。
[1] 邓永汉全球化背景下的文化产业[N],贵州民族报,2005-11-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