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文畅
论《十二公民》的跨文化改编与跨媒介实践
○ 董文畅
《十二公民》翻拍自美国庭审片《十二怒汉》,是话剧《喜剧的忧伤》导演徐昂的电影处女作,由何冰、韩童生等十二位活跃在话剧界的戏骨级演员联袂出演。该片于2014年入围罗马国际电影节主竞赛单元,并一举摘得该电影节的最高奖项“马可·奥雷利奥”奖。在2015年的上海国际电影节上,《十二公民》更是连获“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男主角”“最佳男配角”五项大奖。
话剧班底主创挑战好莱坞经典叙事,并将之呈现于电影银幕,这既是一次跨文化改编,也是一次跨媒介实践。放眼国内电影界,《十二公民》更是一次有意义的题材创新与类型探索。但同时,影片也存在着一些不成熟之处。跨文化、跨媒介改编的得失何在?本文将在比较研究的视野下,从不同版本的生成语境、《十二公民》的改编策略、人文诉求等角度对这一问题展开讨论。
重拍经典,是历史与当下的互视,是不同文化之间的对话。经典故事无论在哪个国家、哪个时代被讲述,总会蕴含着相通的人文精神与人类情感,反映着相似的社会问题,这正是电影文本得以跨文化改编的基础。就《十二怒汉》及其诸多改编版本而言,偏见/公正、仇恨/仁爱、暴力/宽容等人类社会共同面对的二元命题就是其恒定的轴心。而环绕这一内核,不同版本又被独特的社会历史语境及导演的个人风格打上了鲜明印记,呈现出不同的叙事手法和美学面貌。
在这条跨文化改编链条最顶端的,是由雷基纳德·罗斯编剧、1955年登上话剧舞台的《十二怒汉》。旋即,美国导演西德尼·吕美特对其进行改编,电影版《十二怒汉》于1957年获得奥斯卡最佳影片提名。从时代背景看,上世纪六十年代中叶,麦卡锡主义的幽灵刚飘过美国上空,政治领域的白色恐怖依然残留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人与人之间互相猜忌、对立,各种矛盾与偏见此起彼伏。从电影史的角度看,此时是综合了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德国表现主义风格和美国本土“硬汉派”推理文学的“黑色电影”的黄金时代。因故事多以底层社会为背景,黑色电影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触及到社会的阴暗面。这阶段好莱坞的侦探片大都带有黑色电影的特征,它们的主要功能是满足观众的推理愉悦与冒险快感,因此扑朔迷离的线索埋伏、跌宕起伏的剧情走向、阴森颓败的戏剧氛围、恐怖血腥的视听效果甚至蛇蝎美人的香艳演出都成为了此类影片颠簸不破的类型经验。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与影坛风向下,《十二怒汉》选择以古典主义戏剧理论“三一律”构建框架,以精悍的表达、极简的布景、凌厉的剪辑直指戏剧矛盾的核心,于黑色电影之外别出心裁,剔除了过多表现手法对观众造成的干扰。它讨论的重点并不是贫民窟男孩是否杀害了养父——这正是其他推理悬疑类电影的核心要义——而是意见不同的陪审员们如何通过民主制度达成了嫌疑人“无罪”的共识。换言之,导演的落脚点在于制度和理性,借助一个案件模型生动地展现了陪审团制度的具体运作过程,向观众科普着“无罪推定”“合理质疑”等现代法律观念,以电影这种最具公众宣传效力的艺术形式标志了美国民主法治进程中的里程碑。陪审团制度并不能保证将每个罪人都绳之以法,但在其合理运作的情况下,可免蒙冤之人于牢狱之灾,是对个体利益的尊重和保障。对民主制度的自信使影片从黑色电影那种愤世嫉俗的悲观阴郁中走出,即便是对社会矛盾的犀利揭露也都保持在光明且充满希望的调性之中。在电影结尾我们看到,判决结束时已雨过天晴,8号陪审员(建筑师)与9号陪审员(老人)在检察院门前的阶梯上亲切握手,影片以一个闭合式结局象征着不同阶级间的友好、尊重与共荣。
《十二怒汉》问世半个世纪后,俄罗斯导演尼基塔·米哈尔科夫执导的《十二怒汉:大审判》 (以下简称《大审判》)作为出色的翻拍片,于2007年荣获奥斯卡最佳外语片提名。影片延续了美版密闭空间内剑拔弩张的激烈交锋,又将视野扩展到法庭之外,通过对车臣男孩刺杀俄罗斯军官养父一案的讨论,串联起一幅苏联解体后社会生活的宏大画卷。法庭之外,对车臣战争场面的闪回再现着伤痛的历史记忆。法庭之内,无论是主线案情还是陪审员各自的身世经历,都可见车臣问题对政治格局、民族关系甚至日常生活方方面面的深刻影响。何以化解冤冤相报的民族仇恨?基于俄罗斯的宗教、文化背景及导演的人道主义立场,影片给出的答案是:以宽容、以悲悯、以仁爱。剧中,8号陪审员在审判之前将随身携带的圣母像置于体育馆一角的书架上,犹如将整个审判过程置于东正教的上帝视角下。影片的终极旨归实际上继承了俄罗斯的古典文学精神,是良心的叩问与救赎,是律法之上的道德审判。不同于《十二怒汉》“雨过天晴”的闭合结局,当陪审员们集体判定车臣男孩无罪后,导演于法庭之外又提出了新的问题:虽然2号陪审员决定暂时抚养被无罪释放的男孩,但在如此尖锐的民族矛盾和无力的法律制度下,男孩独立后境遇会如何?判决结束后,天色渐晚,风雪交加,8号陪审员独自返回体育馆取回圣母像时,一直穿梭在体育馆内的麻雀也翩然落于书架,唧唧叫着抖动翅膀。他为麻雀打开窗,任其选择去留,继而带着圣母像离场。麻雀不再留恋温暖的庇护所,纵身跃出窗外,消失在漫天风雪中,恰似被释放的男孩,以鲜活的生命力不屈地对抗着现实处境。作为表意符号的圣母像与麻雀象征着宗教信仰对心灵秩序的守护,象征着由悲观绝望之处升腾的不灭希望。就这样,影片以宗教立场达成了对冰冷现实的诗意超越,在对历史的反思中达成了对未来的展望。影像落幕后,导演再次以字幕形式向观众发出追问:“法律是永恒的,是至高无上的。可是,如果仁慈高于法律呢?”哲思由戏里延伸至戏外,营造出余韵绵长的艺术效果。
当西方经典文本跨越了文化与制度的屏障,原故事框架还能否站得稳、立得住?这是对主创改编功力的巨大考验。美、俄两个版本在对现实问题发起讨论后,又分别侧重于对民主制度的弘扬和对社会历史的反思,而《十二公民》则更注重以严肃而犀利的目光坚守着对这个时代的凝视。身兼编剧与导演的徐昂巧妙地用本土社会环境承接了一个耳熟能详的故事,以此达成西方经典在中国的平稳着陆。陪审团的制度基础在中国是不存在的,为了使陪审团对一桩谋杀案的讨论成为可能,导演给出了这样的设定:某政法大学的虚拟法庭正在讨论一起甚嚣尘上的真实案件,12位陪审员是被生拉硬凑来的学生家长、保安、小卖部老板。其中,8号陪审员的真实身份是检察官,他被导演安插在陪审团中的一个重要作用是保证陪审团的讨论能在专业人士的引导下相对理性、有序地进行,既为影片叙事的合理展开扫清了诸多障碍,又带有国家机关与民众进行沟通的政治寓意。毕竟,与其说本土化改编的重点在于搭建完全真实可信的生活逻辑,倒不如说在于贴近本土的行为模式、思维方式、社会生活与伦理观念,这样才更容易激起观众共鸣与思考。模拟法庭虽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其中映射的问题是人们在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中都绕不开的。片中对“富二代”嫌疑人的裁决过程就如实还原了充斥着暴戾之气的民间生态及舆论场域——众口喧嚣之下实则无人倾听,偏见与仇视横行,理性与善意缺席。当忿恨慢慢发酵为恶意,肢体暴力、语言暴力、道德暴力就此泛滥,一发而不可收拾。如主演何冰所说:“我们没有陪审团制度,但在网络上,类似的争论每天都有发生。大家交换意见时前三句还能好好说,到第四句就骂起来了。”正是因为如此,当故事抽丝剥茧地在一个看似毫无现实基础的设定下展开时,当十二位陪审员间的针锋相对碰撞出当下社会生活中以贫富矛盾为主的种种矛盾时,模拟法庭的悬浮感逐渐被感同身受的代入感所取代。观众的自身经验缝合于影片中呈现的中国式怪现状,原生自西方的故事开始在跨文化转译中焕发生机。
在笔者看来,徐昂导演选择重拍一部屡次被翻拍的经典电影,创作诉求主要在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影片以“公民”为题眼,弘扬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公民意识和崇尚公正、尊重生命的法律意识;二是影片引入了当代中国中诸多的现实问题,为时代症候把脉,起到了一定的揭露与批判作用。
首先,我们从“公民”这一题眼入手。十二位陪审员的出身、职业、阶层各不相同,共处一室的他们是这个社会的缩影。起初,十一位陪审员都自私冷漠、鼠目寸光地盯着自己的大生意、小买卖,企图草率结束这场虚拟的游戏。再加上公开举手投票时人云亦云的从众心理,十一位陪审员迅速宣判了“富二代”的死刑,公民的权利与义务都被他们置之不顾,甚至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对公民的责任与义务是无知的。8号陪审员的一句“我就是想讨论讨论”才使得陪审团走上沟通与和解的正轨。在他的据理力争与耐心说服下,陪审团放下偏见、接纳多元,对案情的讨论不再从自身经历、小我立场出发,而是尝试客观、理性、严谨地质疑与思考,去伪存真,并最终“向真理低头”。比较来看,《十二公民》的模拟庭审实现了类似《十二怒汉》的宣教功能,但并非是对陪审团制度的科普,而是对普通百姓进行了一次有关现代司法精神与公民意识的启蒙。除了再次普及“无罪推定”的法律观念、公平正义的价值原则外,导演还着力于对日常公共生活和交往行为的探讨。对于当前社会的各种交往行为来说,只要不触及法律底线,并不存在一个行之有效的通用规范。更需警惕的是,人们的认知活动与交际行为所依据的,往往是中国社会历来推崇的“经验”二字,且在经验的基础上固执己见,拒斥冷静的思考和严密的推理。针对这种共同价值的断裂与交往话语的混乱,导演倡导一种哈贝马斯式的“交往理性”,企图以客观理性、自由独立的公民精神取代交往中盲目、偏狭、顽固等情绪性因素,同时对整个社会可以通过沟通与协商建立一种普适性的交往原则抱有乐观期待。影视如镜像,《十二公民》的戏里戏外、法庭内外存在一种互文式的同构关系。无论是对于剧中人还是大银幕下的观众来说,这场充满仪式感的模拟审判都是探寻公民身份、培育公民精神的起点。
其次,正如导演自陈:“对我而言,这并不是一部法律题材电影,我希望透过这部电影反映中国社会的现状。”《十二公民》勾勒出一副对当下社会还原度颇高的浮世绘,既营造出平实可信的生活质感,又饱含着社会内涵和现实反思。贫富矛盾和地域矛盾是影片着重展现的问题,但导演并非以阶层压迫与对立的既成事实为切入点,而是基于传播学、心理学的视角,描绘了不同阶层、不同地域之间观念与情绪上的紧张关系。片中“富二代”弑父的主线案例,无疑呼应着现实社会中“李某某案”“富二代杀妻案”“富二代飙车案”等举国关注的热点话题。新媒体时代,永无止息的信息推送和群体传播的极化效应强化着各类人群的标签属性,使得“标签人群”在大众认知中的刻板印象逐步加深,这成为了公共交往中难以跨越的感性障碍与思维定势。无论在网络互动还是现实交际中,人们常常不把对方当作一个活生生的人去结交,而是将认知建立在媒介话语和坊间流言上,甚至以最大的恶意做出揣测。如“富二代”作为一个整体概念,已经被媒介构建为“无恶不作的混世魔王”和“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因此几乎全部陪审员都不假思索地认为“富二代”确实杀害了其父。又如4号陪审员与大学生女友的关系被众人暧昧地调侃为“干爹”与“干女儿”,就仿佛所有男富商与女学生的情侣关系必然涉及钱色交易,这种联想路径明显受到以博眼球为目的、被大肆渲染的桃色新闻的影响。富商的一句“这是对中国优秀女青年的侮辱”虽略带喜感,也达成了对这种社会偏见的直接反驳。影片中的地域矛盾主要由身为北京房东的10号陪审员引出,在其与5号陪审员(蒙冤的犯人) 和11号陪审员(来自河南的校园保安)的口角纷争中展开。当外省人/他者的刻板印象在自身唯恐利益受损的防御性心理机制中发酵,房东毫不留情地向这些“假想敌”开了“地图炮”。
除此之外,9号陪审员(空巢老人)一段对57年“反右运动”的痛苦回忆让影片于社会批判之外延伸出了历史反思。3号陪审员(出租车司机)对父亲恪守着传统意义上孝道,却无法处理好与儿子的关系,这又带有些许民族文化的当代审视意味。然而无论是在审判桌上还是现实生活中,情绪不能解决问题,只能激化矛盾。在将最尖锐、最敏感的症结与痼习一一呈现之后,影片趋向于各阶层间的差异弥合与价值融合,给看似无法调和的现实困境提供了想像性的解决方案。敌视、污蔑、攻讦等态度都是不同阶层文化、群体文化、地域文化、时代文化相碰撞引起的排异反应,摒弃成见、耐心倾听、理解包容才是冲突的和解之路。
毫无疑问,徐昂导演有着善于发现社会问题的敏锐眼光,以一部《十二公民》万花筒般展现了人性百态与社会万象。然而,想表达的过多反而导致了叙事容量超载,很多涉及到的问题都来不及深入挖掘,只勾勒了皮相,却没有触动筋骨。一部不到两个小时的影片,理应在有限的时间内以更为凝练、更有层次的方式展现社会问题,并留出可供延伸思考的空间。如在片中,成功商人与市井小民的矛盾、本地房东与外地租客的矛盾、小卖铺老板与学校保安的矛盾等各种冲突交缠,但这些矛盾的呈现方式是散乱而拥挤的,且带有互不连贯的跳跃感,颇似电视民生新闻的社会热点扫描。每个人物、每对关系只能仓促展开,草草收笔。
回顾美、俄两个版本,《十二怒汉》长于单刀直入的锋利精悍、新颖别致,实现了对类型电影的开拓;《大审判》胜在放眼河山的沉郁厚重、满而不溢,致力于对电影语言的创新。两种个性鲜明的叙述策略与美学风格各具魅力,与它们的创作诉求巧妙融合、相辅相成。那么,初涉影坛的徐昂导演是用怎样的戏剧性冲突驱动叙事、用怎样的视听语言来对影片进行整体把握的呢?
首先,就《十二公民》的叙事手法而言,一个显著的特点是以两条线索的合力来构建戏剧性,推动剧情发展:一种动力来自对“富二代”嫌疑人是否有罪的细致推理,可以称作“推理线”;另一种动力来自十二位陪审员情绪的起伏和情感的宣泄,也就是“心理线”。它的“推理线”基本上沿用了《十二怒汉》的主体构架,所起的功能相当于叙事模版,因较原版改动不大不做过多讨论。而“心理线”中,人物的性格、思维方式和情感表达方式都充满了东方式的伦理色彩,下面我们就来分析导演如何铺排这条本土化“心理线”。
在密闭空间内,人物之间性格、观念的矛盾主要通过台词、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来表现,表演艺术自然成了整部电影的形式内核,也是“心理线”外化式的呈现。优秀的演员是导演理念最佳的贯彻者,即使没有大场面、强动作,十二位貌不惊人的专业演员依然以火花四溅的表演艳惊四座。借助经典叙事的强大生命力、本土化的鲜明人物设定以及演员们的精湛演技,破旧体育馆内始终涌动着因由激烈的价值观冲突形成的张力。纵观整部电影,故事发展的节奏基本上是由何冰饰演的8号陪审员与韩童生饰演的3号陪审员两个角色带动的,二位主演一正一反,相得益彰,共同推动着剧情发展。一身正气的8号陪审员所代表的是中国法制改革进程中的“专家型”知识分子形象,负责摆事实、讲道理,抽丝剥茧的推理过程是在他的引导下完成的。在大多数情况下,他都能保持着温和、理性的态度,这与何冰本人儒雅、克制的外在形象和精神气质十分相符。但也有几场情绪起伏极大的戏,如先愤怒地扔掉3号陪审员的稿纸又拾起道歉的桥段,何冰将强压怒气的隐忍刻画得十分到位,在大银幕上甚至看得他轻微抽动的面部肌肉,足见深厚的表演功底。3号陪审员负责与8号陪审员“作对”,是反对派中的核心主力。韩童生以教科书级别的表演将这位老北京的哥诠释得漓淋尽致,“显”的是飞扬跋扈的嚣张气焰和冥顽不化的偏激固执,“隐”的是妻离子散的不幸经历和披星戴月的劳碌人生。二者巧妙地融合到一个角色身上,隐藏的心灵创伤又无时无刻不投射到暴躁易怒的外在表达上。人物形象的树立由表及里,层次丰富,令观众时而厌恶生恨,时而满怀同情。此二人外,7号陪审员的饰演者钱波也表现得极为出彩,将一位市井小卖铺老板的既趋炎附势又仇视权贵的嘴脸演绎得活灵活现。但不得不指出的是,影片中的某些人物设置具有服务于矛盾搭建的从属感,人为编剧、主题先行的痕迹过重,造成了人物形象的扁平化、标签化甚至漫画化。对角色内心及人性的挖掘亦不够深入,如对曾蒙冤入狱的5号陪审员和推销保险的11号陪审员只进行了浮皮潦草的表面摹写,这种着墨不均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群像的失衡。此外,影片中有几次“自陈身世”及“自我宣泄”段落存在着情绪积淀不足就自行引爆的弊病,动作行为的背后缺乏通顺的心理逻辑与情感逻辑,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叙事的流畅程度。
其次,我们再来参照《十二怒汉》与《大审判》分析徐昂导演对电影语言的运用。
作为一个绝大部分剧情都在密闭空间内展开的影像文本,创作者对背景空间的设计、对道具的利用就显得尤为重要。这里所谓的“空间”,不是一种烘托剧情的外在手段,而是富有意味的形式,它切切实实地参与着故事内在逻辑的构建,呼应着上文讨论的叙事肌理。《十二怒汉》的故事构架与表演方式都充满舞台剧质感,导演又以堪称经典的场面调度提高了影片的吸引力。狭窄的房间、卡住的窗户、坏掉的风扇在引得陪审团坐立难安、频频擦汗的同时,这种参差不齐的运动感也避免了枯燥无味的单一画面,给观众带来感同身受的闷热感、急躁感与幽闭感。密闭逼仄的空间以及越放越低的镜头角度将所有情绪压缩到极限,形成了一种“挤压型”的空间叙事。《大审判》对时空背景进行了与主题基调相应的改动:季节为冬天,地点在一所破旧、空旷的小学体育馆。具有纵深感的空间布局在观影效果上使密闭性降低,同时也呼应着影片的叙事手法——于案情之外又带出一部俄罗斯苦难史的“发散型”叙事。在体育馆内部,镜头的角度、透视、景别及运动方式都在错落有致地变化着,陪审员们不再燥热难耐地聚集在桌旁,而是不时在宽敞的空间内四处走动,与双杠、篮球架、旧电视等各种道具形成互动。同时,庭审过程还穿插着车臣男孩的成长历程(倒叙蒙太奇)以及男孩身陷囹圄的情景(平行蒙太奇),导演驰骋的想象力与创作力打破了原作的空间限制,开拓出更广阔的视野,使得新作更加丰盈饱满,营造出承载着社会变迁的史诗感。除了对空间造型的运用,两部导演也都特别注重自然界元素在电影中的视听表达。如《十二怒汉》中的雨声和《大审判》的光效,既调节着故事节奏与画面色调,又照应着人物心理与宗教蕴藉,进一步强化了影片的戏剧张力与艺术感染力。
《十二公民》的时空设置杂糅了《十二怒汉》的天气设定与《大审判》的空间设定,但在空荡荡的体育馆里,闷热程度明显降低,缺乏一种催动情绪的灼热感和压抑感,也没有对体育馆内的诸多道具进行有效利用。若从镜头语言的方面考虑,摄影机只是平稳地记录了一场舞台剧,一则空间没有发挥酝酿情绪、参与叙事的功能,二则电影作为视听艺术的特色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电影末尾有一段扶老携幼、其乐融融的和谐戏码,可以看作是《十二怒汉》结尾的本土化,表达了主创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温情期许。奏响“主旋律”本无可厚非,但“主旋律”需要高明、得体的表现手法,这决定着观众对主创意识形态诉求的接受程度。由于室外场景中过于明显的棚内光以及颇似公益广告的表现手法,这场导演自己印象最深的戏反而变成了遭到颇多非议的“光明的尾巴”。“光明的尾巴”要怎么添加才能既具有宣教功能,又让观众感同身受,这对于导演来说还是一个尚未攻克的难题。
《十二公民》在宣传期曾打出“戏剧电影”的旗号,但所谓“戏剧电影”,并不是戏剧与电影的机械叠加。纵使二者有着千丝万缕的亲缘关系,但从本体论的维度考量——除去那些旨在跨界与颠覆的先锋作品——戏剧的主要特性是以舞台化的形式感与表演风格来制造冲突与张力,集中地展现情节、表达主题。而电影的本质终究要落脚于镜头、视点和蒙太奇,以场面调度、声光效果与剪辑技巧来增强叙事的表现力。基于此,“戏剧电影”理应得益于二者、又脱胎于二者,进而幻化出新天地。遗憾的是,《十二公民》的主创并没有在“戏剧”与“电影”的交叉地带实现创新与突破,依然用话剧思维统筹、运作整部影片,景别变化、镜头运动、蒙太奇语言等电影化手法欠奉,导致话剧形式与电影质感明显失衡。刚刚从小舞台迈向大银幕,如何使戏剧艺术与电影艺术完美交融、互相成就,徐昂导演的探索之路才刚刚开始,现在的种种不成熟之处正是未来的提升空间。
从亚里士多德提出的“净化说”,到布莱希特的“教育剧”构想,再到哈维尔所强调的“解放的感觉”,戏剧在审美、娱乐功能之外也被赋予了教化功能、批判作用与启蒙品格。那些人性中的晦暗复杂之处,以及社会特定发展阶段的精神文化困境,都在戏剧构筑起的文化空间中得到了想象和关怀。《十二公民》最突出的意义正在于内在地秉承了戏剧艺术的人文精神与责任意识,逼视着当代中国社会中最不可回避的问题之一:价值领域的混乱无序和交往理性的严重匮乏。虽说在艺术表现力上,《十二公民》还远不及《十二怒汉》与《大审判》的大师级水准,但在当下娱乐至死、票房为王的电影创作环境与市场生态中,它的时代意义与议题价值值得被称许。在重明星而轻叙事、重奇观而轻内涵的批量化快销品之外,它如一股清流自成风景,充满反其道而行的魄力与勇气。这部以严肃态度讨论严肃问题的电影能成为话题,本身就是一种胜利。它激发着人们积极、理性地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也舒缓着社会焦虑,为不同阶层、不同出身的人们提示着一条摒弃成见、彼此尊重的和解之路。放眼国际舞台,《十二公民》的意义更在于以艺术的形式开启了一条中西文化与制度的对话之路,这标志着一个民族的自我审视与文化自觉,标志着一种无法用票房搭建起的文化软实力。中国电影界呼唤着更多具有责任意识、社会担当与人文情怀的诚意之作。
注释:
①《〈十二公民〉何冰:国人不会有话好好说》,[EB/OL].(2014-10-20)[2017-3-10]http://ent.sina.com.cn/m/c/2014-10-20/01184226630.shtml.
②转引自李裴然:《中国版〈十二怒汉〉:不能好好说话》,《三联生活周刊》2015年第3期。
③《有关8号陪审员“新时代知识分子”的角色分析》,详见潘军:《理性的角力,以法治引领“中国式思维”——电影〈十二公民〉8号陪审员形象刍议》,《当代电影》2016年第5期。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电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