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海龙
摘 要:本文通过作者多年林业方向工作经验,针对兴和县地区国家公益林建设进行调查研究,以供各位同业参考。
关键词:国家公益林;建设;效益;研究
中图分类号:S7-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1032039
1 基本情况
兴和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东南部,地处晋、冀、蒙3省交界处,是京津地区的主要“三源”区,生态区位非常重要。兴和县土地总面积351800hm2,南北長109km,东西宽67km。辖5乡4镇,161个村民委员会,1034个自然村,76231户,总人口为31.03万。
兴和县林地总面积200300hm2,其中公益林面积196500hm2,占林地面积的98.1%,按权属分:国有公益林面积14409hm2,占公益林面积的7.3%;集体和个人公益林面积182091hm2,占公益林面积的92.7%。兴和县2006年列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为38400hm2,2010年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新增面积为58100hm2,截止现在,兴和县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达到96500hm2,其中国有林场14500hm2,集体和个人82000hm2。
按地类划分,有林地33700hm2,疏林地450hm2,灌木林地62350hm2。按权属划分,国有14500hm2,集体和个人82000hm2。按林种划分,水土保持林11290hm2,防风固沙林41100hm2,水源涵养林42500hm2,护岸林420hm2,自然保护区林110hm2,其它1080hm2。
按生态区位划分,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96500hm2。
2 基础建设
兴和县共设置黄花梁、小井子、万亩林场营盘嘴、苏木山5个公益林管护站。在各个管护站、特别是路边明显的地方都设置了公益林标志牌,并标明了公益林的地点。2006—2008年对兴和县国家重点公益林覆盖率较低的地块进行了补植补造130hm2,涉及9个小班。对国有苏木山林场从2013年开始进行森林抚育,每年抚育660hm2,每年投资95万元,到目前为止已完成抚育2640hm2。
在公益林重点区域设置了围栏,其中2010年、2011年投资22.404万元,建围栏18670延长米,涉及城关、鄂尔栋14个小班;2012—2016年投资200万元,在赛乌素、大库联、五股泉、团结、城关、鄂尔栋、大同夭、张皋、店子9个乡镇356个小班建围栏1666667延长米。
兴和县共聘用国家级管护人员603人,其中,国有管护人员63人,集体个人管护人员540人。
3 效益分析
通过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的实施,全县的公益林得到有效的保护,并获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公益林范围内风蚀沙化、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的控制,使生态环境逐步向良性循环发展,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保证。
3.1 生态效益
2006年以来,由于公益林补偿项目有效启动,使兴和县公益林建设突飞猛进,特别是近3a来,取得明显效益。目前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1.4%,林草覆盖度达到57%,水土流失风蚀沙化面积从2006年底153333hm2减少到2015年的80147hm2,其中40000hm2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控制。大环境得到初步治理,局部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沙尘暴日数从2005年平均20d减少到12d。从统计数据看,沙尘暴等灾害性气候年发生次数和天数逐年减少。由于生态明显改善,雨季基本是“小雨不下山,中雨不出沟,暴雨不成灾”。也正因植被的恢复,野生动物有了较好的栖息环境,种群和数量明显增加。
3.2 经济效益
几年来,兴和县实施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程,共涉及全县5乡4镇,161个村委会,40962户,122886人,户均直接受益314元,农村产业结构得到了调整,因公益林内产生的饲草每年可达45亿斤以上,为畜牧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饲草来源,牲畜总头数有所增多,不仅存栏数稳步增加,而且出栏率显著提高,畜种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过去本地土种牛羊变成了适合舍饲且个体价值高的奶牛、鲁西黄牛、寒羊等新畜种,形成了种养良性循环生态经济型农业体系。
3.3 社会效益
土地利用结构上发生了质的变化。劣质农业用地转变为林业用地,牧业用地转变为林草间作地,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的治理模式解决了长远与近期的矛盾,在保证生态效益的同时,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土地结构合理变化具有不可估价的社会效益。
公益林的区划使农村产业结构进行了合理调整。耕地减少,植被增加,既能使农民集中精力经营保留好的耕地,又发挥了劣质耕地的作用,资源优势得到充分转化和利用。
使农户从传统观念中解放出大力宣传生态公益林保护和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项目实施后,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改善,经济收入稳定增加。在经济越来越富裕的同时,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相应也得到提高,势必吸引周边一些落后群众的注意力,为兴和县今后巩固生态起到典型的示范作用。
4 主要做法
4.1 做好向社会宣传工作
生态公益林保护和建设是功德无量、造福子孙后代的公益事业。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特别要讲清楚生态公益林的社会性、公益性和生态公益林所有者经营者。做好向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宣传工作。特别要争取领导及决策部门的重视支持。应积极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汇报,以引起对生态公益林保护和建设的高度重视,下决心解决生态公益林投入和补偿到位问题;组织专家研讨生态公益林保护和建设问题 ,更新农民种树以采伐为目的的旧观念,进一步解放了思想,开阔了思路。因不能采伐造成的损失情况使生态公益林建设能得到社会各方的理解和支持,逐步形成全社会办生态林业的局面。
4.2 加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
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实际要求,把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以分乡包村管护的形式,将管护任务落实到山头、人头、地块,落实率达100%。根据山形、地貌、自然沟系、道路、林班、小班为单位划分责任区,实行乡镇政府统一联护,护林员分片监管,县林业局与管护员每年签订一次管护合同。年初对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学习培训。
禁止征用、占用生态公益林地。确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占用的必须依法办理并在异地划定同等面积的生态公益林。
禁止采伐生态公益林。确因国家重点建设、林木更新或需要采伐的必须逐级申报由自治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
禁止在生态公益林区内开展生产性经营活动。确需开展旅游和其他经营活动的,必须经地市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4.3 加强档案建设
按照公益林档案管理办法,对国家级公益林的各类资料,分门别类,建立了国家级公益林档案。
在国家级公益林档案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专项档案资料,确保了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各种文件资料。如:区划界定成果报告,管护实施方案,林权证,小班界定图、小班卡,责任书、合同书,管护人员个人档案,管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与国家级公益林有关的各种文件等其它相关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对档案资料实行了分类管理。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要求,我局加强并完善了公益林的档案管理,对管护人员个人档案、管护档案、文件档案进行了分类归档。
4.4 制定规章制度
建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办法、森林生态效益基金使用制度、兴和县国家级护林员管理管护细则、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4.5 加强了公益林监测
兴和县从2016开始分3个周期监测,第1阶段2016—2017年监测已完成。主要按林木种类、纯林、混交、针阔、稀疏密程度等进行了抽样监测。
4.6 加强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与管理
在资金管理上采取了“三专一封闭”,即专人、专户、专帐,资金封闭运行,采用财政一卡通支付形式。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