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慧丽
摘 要: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事关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而且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各级职能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职责,也是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加工等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涉及面广,必须强化责任、相互协调、源头治理、依法监管,才能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
关键词:加强;畜产品;质量;监管
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快速发展,近些年来,畜产品质量安全备受关注,世界各国对畜产品质量都设立了严格的检疫检测标准和“技术壁垒”,我国也针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已经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然而,由于受利益驱使,一些不法分子和不法商贩采取一些不当手段,在养殖、加工、经营等环节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剂、药品,致使不断出现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如:2008年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违禁药品)事件;2011年3月“瘦肉精”(违禁药品)事件;2012年12月,山东“嗑药速生鸡”(违禁药品)事件等,发生这些事件的原因就是由于监管不力、执法不严、企业法制观念淡薄等引起的,要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必须采取综合措施,加强源头治理,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加大打击惩处力度,才能保障人民食用放心畜产品。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
1.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和业务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断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监管组织机构建设,完善监管机构,人员、设施、设备等配套齐全,建立日常工作机制,规范监管行为,保证监管工作正常运行,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执法监管人员培训,提升执法监管人员的能力素质与监管水平。
2.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养殖企业、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等做好诚信经营,建立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用户第一的诚信经营理念,不合格的不出售,达不到标准的不出场,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定期公布评价结果,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诚信度。
3.加强规范化能力建设。畜禽养殖场、饲料生产经营、畜产品加工经营等企业必须做到规范化管理,养殖场建立健全投入品使用档案记录,记载完整规范,重点加强投入品登记、药物使用记录、休药期管理。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行业规范标准组织生产,禁止添加一切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或添加剂;经营饲料兽药的企业要完善购销台账,建立完善产品购置销售追溯体系,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变相改变饲料药物成分或添加化学制剂等。畜产品经营企业规范经营行为,严禁生产经营“问题”畜禽及其产品。
4.加强无公害畜产品生产能力建设。业务主管部门应积极引导养殖场严格按照无公害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推进畜牧业标准化示范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和生态健康养殖基地建设,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进无公害畜产品申报认证,严格申报标准,规范申报程序,通过认证培育品牌,以品牌引领畜牧业标准化生产。
5.加强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稳步推進畜产品管理追溯平台建设,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协查机制,以规模化养殖企业为主体、流向管理为核心、以追溯码为载体,产地证为基础,推行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建立畜产品上市可追溯制度。
二、加强源头治理,严把饲料兽药投入品关
1.严把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关。要不断加强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监管,定期对饲料兽药进行检测,不断提高检测水平;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兽药、非法经营兽用生物制品和在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假劣兽药和禁用药物的清理检查力度,认真执行可追溯管理制度,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建立畜牧投入品购销台帐、使用记录制度。
2.严把养殖场饲料兽药使用关。加强对养殖场饲料、兽药使用检查,对自配料进行检测,养殖场不断完善饲料兽药购置使用记录,严禁违禁药物、饲料添加剂、化学制剂和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进入养殖环节。
三、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1.不断提高日常监管水平。进一步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化建设,不断提高畜牧行政执法部门监管能力,加强执法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岗前培训、职责明晰、管理规范、快速高效的监管员队伍,提高日常监管水平。
2.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加大执法力度。要根据实际组织开展“瘦肉精”、严厉打击病死畜禽、放心肉、放心奶、放心饲料等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打防并举,管惩兼行,重点对养殖场、饲料兽药经营企业、定点屠宰场、加工厂、畜产品经营等部门检查整治,以查促改,以惩为戒。
3.开展联合执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涉及面广,难度大,要不断建立完善畜牧、食药监、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联合监管,对畜产品实施风险监测,全面监控安全状况,排查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依据法定程序立案查处。
4.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管生产管质量、管经营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好养殖场、饲料兽药、畜产品经营等企业的主体责任,实行“一保证二承诺三严格”,即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组织生产;承诺不在生产经营环节添加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承诺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严格执行国家法令,严格遵守行业标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增强企业的责任感、压力感和安全意识。
5.落实监管责任,强化依法监管。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围绕畜产品质量安全,层层签定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行政监察和问责,推行责任追究制。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力度,始终保持严防、严控、严打、严治的高压态势,严防违法犯罪发生。
四、建立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1.加大宣传舆论力度。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必须强化公民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公民识别真假或“问题”畜禽及其产品的能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参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开展放心“畜产品”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信息、手机短信平台等形式进行宣传,也可以通过举办培训班形式,形成社会广泛关注共同参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舆论氛围。
2.建立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对进入市场的畜禽及其产品要落实准入制度,必须是检疫检验合格、证章齐全、达到食用安全标准的食品,必须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畜产品质量标准,杜绝病害肉及含有“瘦肉精”、“三聚氰氨”等违禁物质的畜产品上市,保障消费安全。
3.建立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和绩效考评机制,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将畜产品质量安全定为各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工作目标,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考核,落实绩效管理,充分发挥其监管、协查职能,形成考核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纵到底、横到边的监管格局。
4.建立完善应急管理制度。要根据当地实际,结合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管理水平,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
参考文献:
[1]文秘网《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16年3月.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