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晨
忘了在哪里看到的一则故事: 一位老人死后见到了阎王,责怪阎王不提早通知他,让他毫无准备。阎王说:“你的眼睛花了,就是我写给你的第一封信啊!你的耳朵聋了,就是我写给你的第二封信啊!你的牙齿坏了,就是我写给你的第三封信啊!你的身体日益衰弱,怎么还说我没有写信通知你呢?”一位少年死后见到了阎王,责怪阎王说:“我的眼睛明亮,耳朵聪敏,牙齿锐利,身体强壮得很,你招我来之前,为何不事先写封信通知我呢?”阎王回答说:“你没有看见你家东边的邻居,有三四十岁就死的,西边的邻居有一二十岁就死的;更有几岁的小孩乃至不满周岁的婴儿就死了的;这些都是我写给你的信啊!”
之所以会想起这个故事,是因为从一则资料上读到了几个贪官的“埋怨”——
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因贪腐入狱后,曾发出这样的怨言:“我多年没有听过批评的声音了,要是平时能够对我多批评几句,兴许今日不至于落得这般下场。”
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落马前,在接受组织调查时,也不无抱怨地说:“如果组织上早提醒或早处理我两年,我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也不至于这么大,自己犯的错误也不至于这么严重。”
不少违法的党员干部在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常有类似的怨言。好像他今天被绳之以法,都是组织上的责任,是对他们的监督没有到位造成的。
其实,这就跟阎王回答死者的质问一样。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可能从自己身上体验死亡后再重新活一回。所以,警惕身体某处的疾病,从别人身上获得感悟,接受死亡的教训,就成了唯一的途径。如果依旧我行我素,把所有这些关乎生命健康的警告和教训一概置若罔闻、无动于衷,最终只会病入膏肓,生命不保。生命是如此,廉洁也是这样。别人贪腐被双开,被免职,被判刑乃至被處以极刑,无不是对在职官员的警醒和告诫。只有从贪官身上接受教训,才会以贪为戒,做清官当廉官。若还是觉得他人之鉴不真切,非要以身试法,那就怪不得别人了。
【选自今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