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厅
政策扶持措施实合作组织前景广
陕西省林业厅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陕西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在组织农民、落实政策、对接市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繁荣和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力量。截至目前,全省注册的各类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2197个,加入合作组织农户26.82万户,注册资金41.48亿元。
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省领导多次深入林区调研,指导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工作。省林业厅组织开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通知》,规范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章程。组织西部人才培训班、林改培训班,开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政策法规知识培训1000多人次。省政府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级林业部门与工商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及时掌握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建立健全林业专业合作社档案,帮助林业专业合作社完善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成功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在技术、资金、市场等方面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一是加强技术培训。全省编印《林业科技推广》等资料50万册,培训林农102万人次,提高农民技术骨干和示范社的技术水平。密切关注林下经济科研信息和外地成功经验,搞好适宜林间种、养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和推广工作。二是完善资金服务。地方财政每年列支一定的专项资金,对基础条件比较好、经营规模比较大、影响带动力强的示范社进行重点扶持;对运作规范、成效显著的合作社给予表彰奖励。协调金融部门将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加大信贷支持,联合省农行等金融部门,出台了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政策性文件,组织林业专家制定了《陕西省商品林木评估价值参考表》,为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提供帮助。宝鸡市陈仓区玉恒果禽专业合作社通过农村合作(商业)金融机构办理林权抵押贷款200多万元,用于发展花椒、核桃、苹果、土蜂蜜等,社员年均增收1500多元。三是加强市场服务。开展调查研究,培育市场营销组织,发布市场信息,防范市场风险。组织核桃、板栗、花椒、红枣、猪苓等林产品参加各类博览会。
改革确立了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全省林农户均承包林地16.3亩,增加林木资产性收益1.4万元,增收致富有了平台。在此基础上,我省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了林业产业发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权管理服务、资产评估、林权抵押贷款、林木采伐管理改革等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经营山林的积极性,各种生产要素持续向林业集聚,涌现了一大批兴林富民的创业典型,促进了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
组织开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创建活动,太白等十个县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首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宁陕县入选全国28个典型示范县。组织开展国家、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31个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社,77个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对国家级和省级示范社进行重点扶持,帮助其完善实施方案,确立年度目标,明确实施步骤,制定保障措施,组织学习观摩,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各地因地制宜扶持培育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通过典型示范,激发和调动了林农入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