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琳
德钦县国家综合档案馆通过规范化管理示范档案馆认定
■邓琳
认定反馈会现场(左二:张文芝副局长 右二:迪庆州档案局局长和建方 右三:德钦县政府副县长杨志坚)
8月29日至9月1日,省档案局抽调专家组成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定组,由张文芝副局长带队,对德钦县国家综合档案馆进行示范认定。
认定组按照认定程序,认真评定了德钦县档案馆在管理制度、档案资源、安全管理及信息化建设、开发利用、保障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认定组认为,德钦县委、县政府关心重视档案工作,县档案馆重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行政、人事、业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重视档案资源体系建设,资源收集力度增强,市政建设档案收集较为完善;档案的科学安全管理得到保障,未发生过档案安全事故,硬件设施实现跨越式发展。德钦县档案馆达到规定分值,通过规范化管理示范档案馆认定。
在认定意见反馈会上,张文芝副局长充分肯定了德钦县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及新馆建设取得的成绩,并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依法管档的能力。县委、县政府要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档案局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以通过认定为新起点,推进区域内各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认定,从而强化档案行政管理、提高档案工作管理水平;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精细化管理。加强档案“收、管、存、用”各环节的规范管理,特别是对重大活动、重大项目及特殊载体档案的收集和规范管理;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源开发利用。要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发更多突出民族区域特色的档案文化产品,提高档案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更好地发挥档案“存凭、留史、资政、育人”的独特作用。
工作期间,张副局长还到德钦县升平镇实地调研了解乡镇档案工作情况。
省档案局副局长张文芝(左一)向德钦县政府副县长杨志坚(右一)授牌
作者单位:云南省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