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璐
1975年出生于新疆乌鲁木齐。南方籍贯,北方成长;北方悟事,南方谋生。现供职于广西日报社。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广西作家协会副主席。写新闻,写小说,写闲篇。文化随笔多次获全国副刊作品年度金奖和广西新闻奖一等奖。中短篇小说见于《十月》《当代》《钟山》《花城》等刊物,并多次入选年度选本。出版作品包括长篇小说《一个男人的尾巴》、小说集《双人床》《美丽嘉年华》《广西当代作家丛书·锦璐卷》等。获第六届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第九届广西青年文学独秀奖、《中篇小说选刊》2004-2005年度优秀作品。入选广西首批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2011年11月,和江苏作家鲁敏(左一)北京作家程青(中)相聚在全国第八次作代会
在延安王家坪窑洞前
这个姿势,像不像在隐喻——作家要为笔下人物寻找最贴切的面孔。
与评论家张光芒(左一)、黄伟林(右一)合影
在2012年的自治区第九届文代会上
◆感言:作家在创作中,实质上就是面对自己,拆分自己,解剖自己。你必须把自己身上所有情感唤醒,哪怕是自私、卑劣、懦弱、恶毒。你要用自己真实的情绪去处理素材,去贴近人物,去逼问真相。这个过程就是作家人格自我分裂的过程。你必须把自己打碎,碎到和人物融为一体。然而,你又得保持必要的清醒,用冷静的态度站在人物的对立面。这个时候你的脑子里千军万马、万箭齐发,你必须得控制场面,但又不能被对手发现。这个对手,是人物的命运,是聪明的读者,甚至有可能就是自以为是的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