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管理视角下民办院校的可持续发展

2017-10-26 13:42张德文
教育教学论坛 2017年40期
关键词:民办院校分类管理可持续发展

张德文

摘要:文章首先通过分类管理的内涵概述以及“民促法”中政府对民办院校实施分类管理的价值取向两方面对“民促法”中有关分类管理的方面进行简要概述,其次指出当前民办院校可持续发展面临的诸多困境,最后就分类管理视角下民办院校的可持续发展策略展开研究。

关键词:分类管理;民办院校;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G648.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40-0098-02

一、“民促法”中关于分类管理的概述

(一)分类管理的内涵概述

“民促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简称,于2002年首次制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民促法的条例已经不能完全符合新形势下对于人才培养的发展需求。因此,需要相关部门针对当前我国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教育发展面临的背景环境对民促法重新进行修订、完善。为此,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对民促法进行了修改,修改的核心内容就是实施分类管理。实施分类管理:(1)有利于破解民办教育发展瓶颈,使民办学校的法人属性、产权归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在法律层面得以澄清和解决;(2)有利于按照民办学校的法人属性,分类落实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的扶持政策;(3)有利于拓展民办教育发展空间。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以获得政府更多扶持,提高办学质量,培育一批高水平的民办学校;营利性民办学校利用市场机制,创新教育产品,增加教育供给。

民促法对民办院校的发展实施分类管理的方法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民办教育机构的健康发展。尤其是对于非营利性的民办教育机构而言,这一政策文件的出台对于保证其健康发展更是具有划时代的现实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免除了非营利性办学组织在资金以及政策方面的后顾之忧,提高了非营利性民办机构的办学教学质量。

(二)“民促法”中政府对民办院校实施分类管理的价值取向

1.推动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民办院校的发展长期以来一直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以及度量,导致了民办院校行业内部乱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在当下民办院校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更是如此。许多民办院校为了争取生源不择手段,诸如江西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对学生发放假文凭的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反映民办院校为了营利不择手段、破坏市场秩序的案例。此外,由于民办院校内部缺乏一个统一行业规范以及教育收费标准,使得民办教育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对学生乱收费的事件时有发生。为此,国家制定一定的分类法旨在国家政策以及资金的支持下推动民办院校的健康发展。

2.推动民办教育公益化发展。长期以来,民办院校的标签就是营利性的机构或是企业制的发展方式。由于民办院校在办学过程中缺乏国家的资金支持以及政策扶持,因此,其在发展过程中主要的资金获取源就是在校的学生,这就使得许多民办院校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浑水摸鱼”的现象。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加强对于民办院校的教育支持,规范民办学校教学管理,使民办院校朝着公益化的发展方向前进。

3.辅助提高民办教育的教学质量。民促法中对于民办教育机构分类管理方法的制定以及实施的最终目的在于提高民办院校的办学质量。当前,在我国民办教育机构的发展中,中小学的民办教育机构的发展已经逐渐形成一定的行业规范,且许多地市的民办中小学教育机构具有自身独特的教学特点,凸显出一定的教育发展优势。但民办高校的发展在当前背景下还不甚乐观,尤其是与公办的教育机构相比劣势更加明显。在这样的形势下,国家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进民办教育机构在国家资金支持的背景下提高他们的教学质量。

二、当前民办院校可持续发展面临的困境分析

1.民办院校与公办院校之间存在着明显的资源倾斜现象。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我国实行的是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方式,全国上下多是公办的教育机构,长期以来,国家都对教育机构予以一定的资金以及政策支持。但随着近些年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生源的增加,公办的教育机构已经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的需求。近十几年来,民办的教育机构开始逐渐兴起,民办教育机构在发展过程中一直呈现出一种独立的办学姿态,国家也未对其予以一定的资金以及政策支持,导致其与公办的教育机构比,后天发展严重不足,这种现象在高等教育办学中尤为明显。

2.民办院校的发展后劲不足。民办院校办学的后劲不足主要体现在这么几个方面:首先是民办院校的资金缺乏可靠、稳定的来源,由于民办院校自主办学、自负盈亏,这就使得他们资金获取源主要来自于学生,也即当年的招生情况决定民办院校的办学运行质量,这就使得民办院校的办学没有一个可靠的保障,久而久之对其健康发展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此外,由于各方面条件限制,民办院校在对学生进行知识的教授过程中往往出于成本考虑会有一些必要的教育开支,这就使得民办院校的教学质量不能得到很好地改善,长此以往,学校的发展也会受到严重的威胁。

3.民办院校的办学质量有待提高。从社会大范围看,我国民办学院的办学质量参差不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长期以来社会对于民办院校的偏见,导致其生源质量与公办院校相比有一定的差距;(2)民办院校由于资金的限制导致其办学的硬件设备简陋;(3)由于民办院校资金以及国家政策优惠措施的缺乏使得民办院校的师资流动性较大,缺乏高质量的师资教学队伍。

4.民办院校的招生体系有待完善。生源的数量与质量是民办院校生存的根本,但由于长期以来社会对于民办院校的偏见,使得民办院校在许多家长以及学生眼中往往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这种畸形的社会认知使得民办院校的生源质量很难得到质的提升。尤其是在当下生源质量竞争较为激烈的背景下,许多民办高校为了在第一时间抢占生源往往不择手段,有的高校甚至买取生源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其进行电话传销,这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社会上窃取个人信息的不良风气,严重危害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分类管理视角下民办院校的可持续发展策略

1.新时期民办院校要重新审视自己的发展战略地位。分类管理视角下国家对于民办院校的支持使其健康发展有了一个可靠的保障,因此,在这一背景下,民办院校要重新审视自己的发展战略地位。国家在对我国的民办院校实施分类管理前,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掌握民办院校对于分类管理实施条例的意见以及建议,对于国家分类管理条例中有关财政支持、合理回报以及其他方面的问题要有一个具体的实施框架,在大类统一的基础上还要充分考虑到不同民办院校的办学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管理,并在此基础上推进民办院校的健康发展。

2.扩大民办院校分类管理的实施试点。国家在制定以及大范围实施分类管理条例前會在调研的基础上挑选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民办院校作为试点。为了保证分类管理的适用性以及更好地发现分类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需要逐步扩大试点的范围。当前,我国分类管理的试点城市主要集中在上海、温州、吉林以及深圳四个地市,这就使得分类管理不能够全面的反映不同省市的人才发展需求,在全面开展的过程中容易出现一定的问题。为此,国家在推进分类管理实施过程中要有计划地扩大试点的范围,从而使得民办院校能够在合理的政策指导下获得可持续发展。

3.民办院校要在大政策背景下制定适合自己学校发展的分类战略。分类管理是国家依据我国的国情制定的民办院校的政策以及资金扶持发展战略,但由于我国高校种类繁多,且东西南北之间的差异较大,因此,使得分类管理实施条例不一定完全符合各地的实际要求。而且,许多地市的民办院校由于缺乏对于分类条例的认识以及理解,导致其对分类管理条例实施后的发展前景出现极大的担忧。为此,国家在制定条例的过程中要为各地的民办院校留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使其能够在这一空间范围内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以及发展特色制定符合本校发展的分类实施管理办法。此外,还要能够通过一定的分类管理架构图向民办院校展示分类管理实施后的发展景象,从而有效地推动民办院校的分类管理实施进程,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齐永娟.民办高校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D].石家庄:河北师范大学,2009.

[2]潘懋元,别敦荣,石猛.论民办高校的公益性与营利性[J].教育研究,2013,(3):25-34.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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