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2016年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予以公告。
本次公布的监督抽检信息中合格食品类别涉及食用农产品、蛋制品,共计239批次。不合格食品类别涉及食用农产品,共计4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对于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组织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并已对相关食品及时采取下架等措施。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批次不合格食品时,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略)
2.蛋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略)
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7日
附件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食用农产品主要包括禽类及副产品、牛肉及副产品、羊肉及副产品、猪肉及副产品、鲜蛋。
抽检依据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5批汇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畜禽肉水分限量》(GB 18394-200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兽药残留等30个指标,检出不合格样品4批次。其中:抽检牛肉及副产品,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水分、克伦特罗;抽检猪肉及副产品,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沙丁胺醇。
附表:不合格食品名单(食用农产品)
附表:不合格食品名单(食用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