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靖宇
谢谢他,这一定是最好的安排。
最初认识他还是在初三,我和他一起补习。打打闹闹,也不觉得他有什么特别。补习老师说他:“M,你能不能保持一个绅士形象啊?我可告诉你,二班有好多女生喜欢你。”老师的一番教训引起我们几个人的哄笑。
“喜欢他?怎么可能。”那时的我脱口而出。
在这之后,我们之间的交集暂时归于平淡。我们来到了同一所高中,一个理科生,一个文科生,一个在F座,一个在C座,一直如此。看见他,脑子里也只会闪过一个想法:这人我认识。仅此而已。
别让我看见他值周时忙前忙后也行啊;别让我看见他的英语字帖被贴在优秀展示栏里也行啊;别让我发现他已经成了理科级部前100也行啊;别让我看见他每天穿着校服待人和善也行啊……只要他做不到其中一点,我都不会过多关注他。可,他都做到了,而且都做得足够引起我注意。更重要的是,他不谈恋爱——我也从未想过跟他明目张胆地在一起。
他再也不在是初中时那个跟我称兄道弟的哥们儿了。终于,我成了初中补习老师口中的那些女生。
你相信爱情的力量吗?哪怕只是一个四眼学霸女的暗恋?
我破天荒地练完了一本英语字帖,终于让自己的字帖也被贴在优秀展示栏里;我背了好多好多英语单词,理由只是“我男神英语比我好多了”;值周时我再也不在老师办公室吹空调了,因为我男神值周时总是到处忙活啊;还好我和他还有一点点相似的地方——穿校服。
就在我一步步略带卑微地靠近他,一步步让自己变得更好时,他恋爱了,很明目张胆的那种。那天在食堂,我一抬头,他一转头,四目相对。我开心地晃着闺蜜的胳膊,还跟她说:“快看我男神。”但,不久他身边又坐了一个女生,一个能讓他放松到把她搂到怀里的女生。我以为我会心碎我会颓废会像电视剧中上演着大哭大闹的狗血剧情。但我没有。那一刻,我是出奇的平静。
也许不是每一次喜欢都要以恋爱收场吧。毕竟我从来都没有跟他在一起的打算。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
美丽的东西何必据为己有?爱星星你却摘不下,爱太阳你却靠近不了它。我努力跳得高一点,离他们更近。一次又一次,真正增长的是自己的弹跳力。
我终于有了一手漂亮的英语书法;对英语打起了十二分的兴趣;我终于每天起床不再那么厌恶穿校服;我终于走进了班集体与大家拿着卫生工具嘻嘻哈哈地打扫卫生区;我终于……我终于变成那种从前我只能羡慕的人。
与其说珍惜美丽,倒不如说珍惜得到美丽的过程,即使结果是失败的。
有时候,有一种喜欢叫做:喜欢你,才不要和你在一起。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