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芳海 吴道君 李文彪 佘学文
[摘 要] 主要探讨了基于“4+1工场”的工程化人才培养如何实施,并且按照“4+1工场”的人才培养模式如何进行构建教学工场,同时结合专业给出实施思路,并提出了基于这种工程化“4+1工场”模式的师资团队的建设思路和课程体系的构建思路。探讨如何利用“4+1工场”人才培养模式,将高等职业院校打造为人才源、应用源、创新源创新创业基地,实现大学生良性的创新创业模式。
[关 键 词] 高职;人才培养模式;工程化;教学工场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7)13-0173-03
工程化人才培养模式是基于工程真实的项目规范和流程来实施的一种项目教学模式,以真实的项目需求为背景,并且按照企业团队模型来构建教学实施环节和配套元素的一種人才培养模式。总体思想是以工程化技术框架为蓝图,结合专业实施“课程知识和技能教学+阶段任务和项目案例教学+校内综合职业技能训练+校外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
一、专业教学的工程化人才培养模式的目标
以产业转型升级带来对软件人才培养的新需求为导向,坚持校企多元合作办学,推进基于“4+1工场”的工程化人才培养模式(“4+1工场”是以项目案例学习工场、工程规范和流程实训工场、专项技术训练工场、服务外包项目研发工场的学习训练链加创新实战工场组成);重构基于“四融合”项目的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专兼结合且具备软件技术培训、实战项目研发、创新产品设计特质的角色多样的师资团队;搭建集教学、培训、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校内外实践环境。
二、构建全方位、全通道、层级递进的“4+1工场”
以软件专业为例,工程化人才培养的核心是构建“4+1工场”。前四个工场围绕真题真做的强化学习和强化训练展开。按照各自的定位和任务不同配备不同的师资,根据教授内容的不同,采取不同等级的考核标准和不同的训练方式,最后所培养的软件人员随着完成不同工场的不同训练而逐级提高他们适应技术岗位的等级。后一个工场是实战性的,以实际项目创收成果或项目孵化成果为目标,让学员完全对接市场和企业需求,通过创意、创新和创业的“三创”活动来实施。以项目为载体进行相应的技术技能训练,完成全方位、全通道、层级递进的软件人才,最后形成以“4+1工场”为载体、以工程化训练为手段的实战型人才培养模式。基于“4+1”工场的人才培养模式示意图,如图1所示:
三、构建基于“4+1工场”的角色多样的特色教学团队
围绕基于“4+1工场”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需要不同专长的教师分别以不同角色参与,因此需要打造4种类型的师资团队。项目案例教学讲师擅长职业教育案例教学,企业级开发技术培训师精于企业级常用开发技术,并能实施技术应用场景教学;项目研发导师本身就是项目开发高手,并能够以项目经理的角色管理研发团队;产品解决方案专家擅长创意产品设计和运营,能够带领学生参加“三创”大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意产品设计能力。为实现社会服务和配合“4+1工场”项目教学所需,具体培养措施如下表:
四、构建基于“4+1工场”的“四融合”项目课程体系
首先,依据软件技术活动的难易程度,规划技术和技能训练知识点。
其次,按照三条不同的主线来构建“四融合”的课程体系:(1)将支撑课程按照其性质,分不同学期嵌入“四融合”的不同阶段;(2)以项目产品的不同等级,按照技能路线由初级到高级的逻辑顺序分学期嵌入“四融合”不同阶段;(3)以创意运营的不同等级,按照技术路线由简单到复杂的逻辑顺序分学期嵌入“四融合”的不同阶段。以此来形成专业课程体系。详细如图2所示:
五、基于“4+1工场”人才模式的特色
(一)基于“4+1工場”的工程化人才培养模式是对现有职业教育模式的一种创新和细化,并提供实践指导规范,可以复制推广,给专业人才培养树立一个清晰的工场实施规范的实践模式
1号工场注重基于四个层次项目案例教学,有更细化注重层次化的案例教学和创意电子设计,目前所试点的院校每年开展的“金点子”大赛取得很好的创意项目成果。
2号工场注重人才工程规范和流程的培养,以订单班和双主体的办学的方式,试点院校已完成了3个专业和企业进行双主体办学形成二级学院,试点单位获得了省师资培训基地和广东省首批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的授牌,为社会每年开展数千人的师资和企业员工培训。
3工场注重专项技术训练和技术创新能力培养,在试点院校构建了4个技术研发中心,并取得多项专利和技术创新成果。
4号工场强调服务外包项目研发经验的培养,在试点院校的技研中心就能够达到年服务额数百万元,并成为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为企业直接输送经验型技术技能人才。
(二)与产业链人才需求紧密结合的基于“4+1工场”的“全方位+全通道+层级递进”的人才培养模式迎合当今社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方向
以“4+1工场”作为孵化器,构建一种立足于以高校为起点“产业链驱动”的“学、研、创、产”的创新创业孵化模式,5号创新实战工场的建立,是基于2号工场的工程规范和流程和3号工场的技术创新基础,结合4号工场的项目经验和团队来进行项目创新,这对科技孵化产业园和企业以及准备创业投资人也是一个资源对接。在试点院校,仅一学年内在一个专业内实施就孵化了5家注册资金上百万的公司。
(三)分层递进的多层次角色,多维角色(教师、辅导员、学生共同参与)的工场人才培养模式和实践模式具有特色
该人才培养模式既解决高职教育中教师包括辅导员的职业生涯的瓶颈问题,对培养“双师型”教师,组建具有项目经验的社会服务师资团队提供了一个参考实践,让教师教学实践能够在校内和工程实践结合,并能够创造教学外的经济价值。对学生而言,这种分层递进的角色培养,实际上是一种很清晰的人才成长成才导向模式,同时为学生、辅导员、教师的职业规划和技术技能培养提供了一个完整的实践基地,也为学生的创新创业提供了一个孵化支撑资源平台。
六、“4+1工场”项目在创新创业教育中所起的作用与价值
(一)“4+1工场”是人才、项目、团队和公司的孵化器
(1)项目案例学习工场→(2)工程规范和流程实训工场→(3)专项技术训练工场→(4)服务外包项目研发工场→(5)“三创”(创意/创新/创业)创新实战工场。
校外社会服务成果采用孵化公司模式:
(1)项目案例教学工场孵化“在线教育平台,互联网教育公司”→(2)工程规范和流程实训工场孵化“工程技术职业教育培训公司”→(3)专项技术训练工場孵化企业技术服务咨询顾问公司→(4)服务外包项目研发工场孵化“服务外包公司”→(5)创新实战工场孵化独立知识产权的产品公司。
全方位、全通道、层级递进的基于“4+1工场”人才培养模式在学生的技术创新和项目的孵化成果上非常显著。在试点院校2年内已经取得孵化了9家公司,4个技术研发中心。其中包括3家专业自营公司,孵化的公司中有2家公司分别获得千万融资到账,专业自营公司年社会服务额数百万元。目前已经在互联网+健康运动、互联网+移动口腔医疗、互联网+智慧酒店、互联网+生态农业等领域的突出创新成果,实现近50名创业技术团队输出,累积4500万的创新项目融资金额。
(二)“4+1工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中教学观念、教学方法、实践过程创新
教师与学生观念的转变,辅导员同样参与教学管理环节,推动教师即项目经理、学生即员工、辅导员即人力资源管理者等角色转型,通过工场的训练即在学习案例和工作任务的实践过程中进行转变。
结合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整合职业发展和工作岗位需求,采取层级递进的技能培养和技术训练模式,结合项目产业需要,在项目案例教学工场能够积累出微课和项目案例成果,在工程规范和流程实训工场可以制作大量的培训包,并以订单班的模式来进行运作。在专项技术训练工场可以完成一些技术创新和专利成果,通过服务外包项目研发工场产生大量的真实项目库,最后的创新实战工场可以作为项目孵化器来引导学生进行创新和创业。
(三)基于“四融合”项目重构的专业课程体系适合技术技能层次化人才的培养
1号项目案例教学工场,配备基本技术技能课程,培养基础技能型人才,并具有一定的创意设计能力。
2号工程规范和流程实训工场以及3号专项技术训练工场,配备专业技术技能课程,培养既具有熟练的行业规范的技能型同时具有一定专项特长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4号服务外包项目研发工场配备综合技术融合课程,培养具有综合技术和业务分析能力的复合型、实战型人才。
5号创新实战工场,配备创新创业技术课程,配有具有创新和创业能力的复合型、发展型人才。
(四)角色多样的师资团队的建设,为教师从“老师”和“大师”转变提供了通道
软件技术专业围绕基于“4+1工场”的工程化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需要不同专长的教师分别以不同的角色参与,使团队具有很强的技术服务能力、实践教学能力,为有效实施软件行业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提供保障。目前已经实现了项目案例讲师、企业级开发技术培训师、项目研发导师、企业解决方案专家四类角色的师资队伍培养。
工程化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和技术技能人才的打造是能够无缝结合在一起的,并且直接按照“4+1工场”的模式来构建一个层级递进的可迭代和可复制的人才培養模式。
在充分调研产业转型升级对人才培养规格的要求情况下,以“4+1工场”作为孵化器,按照“4+1工场”工程化人才培养模式要求,采取“全方位+全通道+层级递进”的路径实施软件人才培养,从而形成具有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的基于“4+1工场”的工程化人才培养模式;按照既强化“技能训练”又强调“技术创造”的成果并深化创新创业能力,重构基于“四融合”项目的专业课程体系,形成新的具有创新创业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
参考文献:
[1]俞仲文.高职院校应高举技术教育大旗[J].职业技术教育,2011(12).
[2]俞仲文.时代呼唤高职教育3.0版须解决十大问题[N].中国青年报,2013-01-14.
[3]龚芳海,李文彪,吴道君,等.工程化“四融合”软件项目的设计与实践[J].知识经济,20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