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声音
公租房,未必要“低人一等”
【舆情回放】 近日,有市民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政府公开信箱里发文称,中低收入群体公租房小区住户有六七万人不等的特大小区,为什么都不修建游泳池?对此,沙坪坝区政府网上回应称,如对居住环境不满,“建议自行购买带有游泳池的高档小区住房”。此回复引发争议。
【网络舆情】
昆明信息港 :公租房小区也应注重住户体验,建游泳池是否具备可操作性,需要政府部门仔细考量妥善处理,而不是一言不合就拒绝,甚至无情地讽刺。不假思索就扼杀个体的想望,最大的恶意莫过于此。
中财网:社会的住房标准在不断提高,拿某种固定标准来限制公租房的配置,本就存在问题;另一方面,公租房配置差于商品房,一个现实考量是为抑制“富人”的“抢房”冲动。但随着公租房申请程序的严格和强化,仅仅为了怕“富人”觊觎,就刻意让公租房低配,已越来越站不住脚。
【决策点睛】在倡导租房和“租购同权”的背景下,多一些不那么“低配”的公租房,未尝不是缓解社会购房焦虑的对策之一。所以,一看到“公租房能否建游泳池”,就只想到怼回去,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失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