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攀 姜楠楠
[摘要]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经济社会发展、农业现代化、生态环境改善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对维系国家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水利工程建设应在国家相关体制、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下,在行业市场准入机制不断拓宽时,积极引入市场机制进行投融资建设,方可有效的缓解各级政府在水利工程实际建设中所背负的沉重资金压力并实际解决建设中的资金短缺问题。
[关键词]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
一、水利投融资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市场调节,群众参与
对于具有城市供水、养殖、发电、旅游等资源条件,有经营性收入的项目,可以探索PPP(公共私营合作)等新型融资模式,引导企业投资,减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压力,变政府分年度投资为企业一次性集中投入,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发挥资金整体效益,尽快实现整体功能。鼓励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农田水利建设。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采取分类处理、区别对待的方法,区分工程规模、新建与续建、具有公益性和经营性的不同类型,探索政府主导、市场补充、群众参与的多元化水利投资模式。
(三)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确定投资改革试点,进行跟踪研究。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及时处理,对改革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宣传、及时推广。通过改革试点,积累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水利投融资改革工作。
二、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的现实依据
(一)地方配套资金投入不足,水利工程建设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
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财权层层上移,事权却不断下移,造成地方财政困难,各地市财政配套资金不足,水利资金投入积极性不高,过度依赖于中央、省级财政补贴,许多项目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导致水利项目难以按期竣工。
(二)政府行政干预过多,缺乏独立的机构
地方政府对社会资本的进入有所顾忌,水利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上不能摆脱政府主导的建管模式。加之,不少地区在水利项目引资过程中未明确设立统一的监管机构,监管主体权责模糊,存在多头监管、分散监管现象,从而形成民间资本进入水利产业的现实障碍。
(三)缺乏科学合理的融资担保体系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有效的水利融资担保体系,缺乏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金融机构难以利用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规避潜在风险,致使金融机构贷款意愿不强。
三、水利工程投融资机制的优化创新举措
(一)嘗试多种融资模式
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为社会有效投资拓展更大空间,有条件的水利项目向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资本敞开大门。对于有资源条件、具备经营性收益(如土地、旅游、水塘、发电、产品收益、多种经营等)的灌区,应创新项目融资方式,引导金融资源支持水利建设。可以探索PPP等新型项目融资模式,通过有能力的水利项目建设方作为贷款主体,引导更多信贷资源支持水利建设。
(二)利用抵押贷款支持水利工程建设
盘活资产,采取抵押方式破解农田水利贷款难的问题。通过建立水利工程资产评估体系,出台评估办法,尝试用农田水利设施向银行抵押贷款融资,进一步拓宽水利资产的抵(质)押物范围。允许以水利资产等作为抵押担保物,探索水费收入和农业产出收益相关的权利作为担保财产的可行性。允许水利建设贷款以水利工程自身收益和其他经营性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引导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更多资金用于水利工程建设。
(三)保障社会资本合理收益
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管理的水利工程项目,应与国有投资项目享有同等政策和待遇,并可以依法获取水费收入等经营收益。对承担公益性任务的项目,政府可根据水利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对水利建设投资、维修、养护和管护经费等给予适当补助。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运营的水利工程,可依法转让、转租、继承、抵押其相关权益。
(四)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探索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对社会资本投资参与的水利工程供水、发电等产品价格,可以实行供用水双方协商定价,即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用户协商定价。需要由政府定价的,价格既要考虑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又要考虑社会资本的合理回报和收益等因素。价格调整欠佳的,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运营单位进行合理补偿。要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对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实行分类定水价,并适当提高农业用水的价格,尽量接近成本水平。要综合采取培育用水合作组织、推广节水灌溉技术、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加强末级渠系改造等措施,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制度和节水用水激励机制,实现提升水价但不增负担、减少用水但增加效益,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和支持水价改革的积极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当前对于水利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也是非常重视,因此建设企业就需要和时代相适应,在市场经济制度基础上,为水利工程的建设提供多样化的投融资方案,以此来确保当前的水利工程资金支持,从而实现我国能源战略的有效推进。